2016年10月的一天下午,“他订婚了你知道吗?”“哦,是吗”同伴问完我,我不知所措的回答她。
他是我初恋,老朋友每次聊天必会提起他,然后我的每次回答都是“嗳,早就忘啦,都多少年了,你要是不说,我都不记得了”。谈笑风生间匆忙避开有关他的话题,假装很伟大,其实我还没那么洒脱。
你还记得你的初恋吗?记得他(她)的模样吗?你们,后来有遇见过吗?你还喜欢他(她)吗?我可能是太早恋了吧,我的初恋是在我五年级那年,他比我大一年级。
太小的孩子哪里懂得什么是喜欢?那时候我还在看动画片,偶尔我妈还给我梳两个小辫子,我还喜欢吃玉米肠,喜欢吃奶油蛋糕。那他呢?我记得那个时候孩子们特逗,一群男孩子在起哄,一头雾水的我傻傻的站在旁边,在一群毛头小子当中注意到了白白净净也很安静的他,初见时就是这样的怦然心动。在那个五年级孩子的眼里就是:对,你跟别人就是不一样,见到你,我觉得我该减肥了,香肠面包统统不要,我就想一直看着你。后来呢,后来我们很自然在一起了,现在回想起来不知用什么词来形容,是一见钟情吗?太懵懂的喜欢就是我想和你一起并肩走路,即便我还没长高,只能到你的肩膀。你会在什么时间路过我的班级,你的座位在教室的哪个位置,你喜欢什么颜色,爱吃什么食物,喜欢哪个明星。其实我那时是极其内向的一个孩子,就算每次跟他在一起话也不多,都是他一个人在说,他问我答。他在我身边,我才觉得快乐有多重要,而我的快乐就是跟他在一起。每次下雨他都会来学校陪我,每次我到学校他都在等我,其实,他家离学校并不算近,遇到这样的天气小学都是停课的,他知道我会很想他,他也知道我会去学校,所以他在等。
然后,就是他小学毕业,那些年小升初的暑假里孩子们都要补课,他也不例外,他的补课班离我家很近,他也偶尔写纸条让同伴送到我家,那个暑假我都没出门见过他,他后来抽烟喝酒。我到底没能说出:"其实我很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之后就是我也忙碌小升初,最后去了他在的中学。我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我记得他的声音,他的背影,他走路的姿势,离我50米远我都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初一那年夏天和他并肩走在一起,太害怕重蹈覆辙所以我才分外珍惜。到了今天,仿佛有了定律,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我很喜欢beyond,她们格外尊重这支乐队,也格外尊重那个已离开世间的香港男人,那年我们都用MP3听歌,用MP4看电影看NBA,有一次,他在MP4里下载了好多beyond的歌,我吵着闹着要他必须学一首他们的歌,我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走廊里他给我讲beyond的故事,讲同学之间发生的开心事,在一起听的第一首歌是情人,看的第一部电影是《恋爱前规则》,电影到了结局时我哭了,后来每次看电影一到了动情的情节都会哭得稀里哗啦。我还是那副不爱说话的脾气,年少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喜欢你",直到终于开始试着和他一起分担这份感情时他却要退场,他说要离开,而我一向隐忍克制的性情还没学会怎么挽留,来不及了,要走的人不会拖泥带水,不要问及缘由,我深知我的性情一定让他感觉太累了,分开又是在夏天,我真的恨死了夏天。我还是会在学校每天看见他,看着他打篮球,看着他去食堂排队打饭,看着他手里端着一杯热奶茶。北方的冬夜黑的吓人,那年冬天刚下晚自习,黑夜里我看见了他的影子,他手里提着两个热水壶向水房跑去,那么着急干嘛,差点摔倒,我心一颤,心疼他,也心疼我自己。后来再联系他时,我在初三复读,他已经去了北京,那个冬天我特希望天天下雪,这样我就不用上学,就可以在家用电脑跟他聊天,他说等我长大了就带我去北京。如今我已婷婷,当年说这句话的人你还记得吗?
2016年10月的一天下午,同伴对我说:"他订婚了你知道吗",心里猛的一颤,“哦,是吗”是吗?他订婚了,那——也要结婚了?怎么这么快?是啊我都到2字开头的年纪了,距离初识他那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这些年间遇到喜欢的人我开始学着表达,学着一起分担感情,后来我遇到过许多人,可是都不及他矜贵,也开始过新的感情,可那都不是真的喜欢,走过很多路,唯独他陪我的那些时光最快乐。那天听赵雷,半带沙哑的嗓音唱到“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我竟然想起了他,他也牵过我的右手。那天韩寒的app上有篇关于赵雷的文章,有读者在下面评论说“赵雷,你说过你要有酒有肉有心爱的姑娘,今天你终于做到了"这句话又像是在写他,听说他现在有车有房也有心爱的姑娘,不知道赵雷路过北京的时候,他有没有听过赵雷?我时常想,当年他那么小,自己去了北京,一定很辛苦,一定很孤单,我真的很心疼。这些年过去,回忆有时还是会像脱了闸门的洪水奔泄而出,你看,小时候我也想过长大后他的新娘会是我,我也把我们的名字写在白纸上全都拆开,然后把11个部首重新组合成一个新名字,那是未来宝宝的名字。十一放完假回学校,我开始减肥,开始把头发留长,我想他会在明年4月,还是6月结婚呢?他会不会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呢?其实根本不会的,那年之后,我再没见过他,就算有一万种可能,我也没有勇气去,我不忍心看着我曾藏在心里那么多年的男孩变成风度翩翩的男子,却是别人的新郎,我害怕我减肥成功了,婚礼那天我比他的新娘还漂亮,我害怕他扔下新娘一个人在那宣誓然后带着我逃婚,我更害怕我控制不了我自己……终于要对年少的他和年少的自己说再见,再也没有那样干干净净的喜欢,无关金钱,无关外表,无关浮华,再也没有了。
其实,他来过,对我来说已是今生最大的慈悲,我和他站在时光两头,人海茫茫不曾再遇见,我知道他过得很好,也已知足。他结婚,我打死也不祝福。他结婚,我一定要祝福,我要把我今生所有的好运气都给他。二十岁以后我再也没有“青春”,我也是突然发觉他在我心里这些年了,我也学会了怎样去爱,怎样去表达。江湖之大我不曾再见过他,他也是阅人无数,走过所有的难,有酒有肉有姑娘。没关系,青春是用来怀念的,我也曾怀念到哭,直到我把这些讲给别人听,终于把讲故事和听故事的人打动哭,泪凝于睫,后来真的真的是几度哽咽讲不下去,我终于被自己的故事感动落泪,也真的很感激,很怀念,很心疼,很想哭。我慌忙的避开所有关于他的话题,不知心里却是排山倒海的回忆,而我偏偏太爱念旧,太容易伤感动情,他曾是我的盖世英雄,在我心里无所不能。从今以后,收拾好所有的碎片,再想想他的脸,我得收拾好行囊重新上路。对了,我后来去了内蒙的一座小城,还没订婚,我现在,很好。
若你是老朋友,也一定认识他,要是你知道他的近况,不必告诉我他在哪里,他的姑娘漂不漂亮,他什么时候结婚。不管他什么时候结婚我都祝福,真心的。
2016/11/1 内蒙古通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