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好友让我注册一个在“百家号”上的账号,可以把自己之前的文章陆续发布上去,慢慢积累一些读者。我想这是不错的主意,便照做了。
按照步序完成注册和认证后,就可以发文章了。我挺高兴,觉得自己为自己的努力去奋斗了。将来若是有可能扩大读者群的话,反过来会更加激励自己去写好文章。
先发布哪些呢?想着自己两年半的时间写了三百来篇文章,以散文随笔为主,内容也涵盖挺广泛。去年金秋,我连续一周多的时间,把著名作家陈忠实先生同名小说改编成的恢宏巨作——电视连续剧《白鹿原》看完了。全剧有七十七集,我越看越激动,越涌起感慨万千,我想,应该把自己的观感写下来。于是,在接下去的一个多月,我完成了六篇,以主要人物为主线的文章,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结合一些社会现状写了出来。自己对这些篇还挺满意的,便决定以此开始,将这些文章发布上去。
在“百家号”上,我是刚起步的新人,没有读者是自然的,所以我并不感到很多沮丧,因为这本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
然而,只第四天,意料之外的事情突然发生了。我的《白鹿原》第四篇粘帖完成,简单编辑之后,就欣然点了发布。不久便跳出“审核未通过,与百家号已有文章高度相似”,我很诧异,连忙点开所谓的“已有文章”,呵,好家伙,我那篇文章赫然被署上了别人的名字,标题竟然一字不改,就去掉一个“四”的序号,下拉文章,也一字未改,连贴的剧照图片也一样。右边有反馈详情,我点开申诉。
这种申诉的反馈也许是“百家号”的网上标准化格式,我按照要求把申诉的诉求写上,说明你们平台上的“已有文章”是抄袭了我的,并把我最先在公众号上的发布链接也附上,就点了“提交”。蛮以为我就可以静候佳音了。
然而我想错了。第二天我收到了“百家号”的回复——拒绝受理我的申诉,原因是我没有附上标准格式的截图。于是我赶紧用手机截了图,重新提交上去。但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于是给“百家号”写了一封邮件,将事由说明了一遍,又附上了我的链接,以及对方抄袭我的链接,其实从时间顺序上就能看出问题的——他发布的时间一直在我的后面。
我虽然气愤,还是点开了那篇抄袭文,作者是——“一更说娱乐”。这一看不要紧,竟又发现他抄袭了我的另一篇,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还是原文、标题、图片一点未改,连文末的后记也原封不动。我怒傻了,半晌发愣。我试着在“百家号”后台再将我的这篇发布,真的很快跳出“审核未过与已有文章高度相似。”
再次申诉,再次电邮,并且网页举报抄袭,线上沟通,仿若鸡同鸭讲,“百家号”对我的态度永远是礼貌地拒绝。而且永远用同一个调调,一个姿态,仿佛我是对着个机器人在自说自话,我倒成了无理取闹的傻瓜了。后来我又给那个抄袭者“一更说娱乐”在抄我的文章下面留言了,请他删除并且道歉。我得到的结果就是石沉大海,人家懒得理我。我认怂,我失败。
一个月过去了,我那两篇文章在“百家号”上依然是别人写的。
究竟是怎样的无耻,才会堂皇地抄了别人的文章,然后署上他的大名,拿去告诸天下呢?我想象不出。记得少时读书,老师一再强调的是,抄袭就是偷窃,一经发现,成绩为零,且须处分,从此在班级或者学校里臭名昭著。学生们是万万不敢就范的。
如今的时代格外宽松,人的道德意识也宽泛,底线不断下降,还美其名曰“宽容”。其结果就好比一大池子里水不清纯,更浑浊些也无所谓,于是人们带着污浊跳进去洗,反正再弄脏些也无人知道是谁弄的,出来以后也有了保护色,有了免疫力。
我不能理解人们抄袭的真正动因,可能就是想不劳而获。以致觊觎别人的劳动成果,最终窃为己有。
然而,这终究走不远。人没有羞耻是顶可怕的,行窃者的行为,击穿了道德底线,成了无耻之徒。
然而最可悲的是,这样的行为之所以时常发生,是因为有这样的土壤。“百家号”就提供了这种可以抄袭的土壤。我问过我的书友群,有好几个都发现过自己的文章被抄袭的。常言道,自古文章一大抄,也许人们觉得这是正常的。可是,抄袭和学用好的词句是不同的。整段引用或全篇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引用(未注明出处),就是抄袭了,如果是论文,则即使是百分之三十的引用,也可作剽窃论处了。
因为广大读者、出版方或许并不以为意,抄袭者就大胆了。自媒体更加无所谓了,点击量为王,谁管谁啊。
再说,可能不少人认为,大多自媒体写作的都是些闲人,大家你抄我,我抄你的,玩玩呗,何必那么较真呢?可是我要说,并非如此。即便是自我表达,我也是认真的,你可以不认同,但你必须尊重。
要抄袭者自我反省恐怕很难,但凡有一点意识,应该不会去抄。所以自媒体平台应该有责任建立一个清洁公正、倡导积极正面的群众创作的环境,吸引众多理性发声和写作的群体,鼓励学习,引发思考。我以为只有这样,才是自媒体存在的价值。
回过头看看“百家号”,在这次处理我的申诉事件中,是极大的失职。其本质上做了助纣为虐的事情,伤害了原创作者,也助长了抄袭剽窃之风。这种危害很大。最近有关自媒体大号被关停事件引发的议论,集中在是自媒体操控了大众还是大众的低俗为自媒体提供了足够肥沃的土壤,恐怕更多的是后者。
如果“百家号”这样的自媒体平台能够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狠抓严打抄袭剽窃的行为,那么假以时日,抄袭者失去了做坏事的温床,成为过街老鼠,必定会停止这种侵权行为。给创作者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是极大的支持创作,也是作为媒体人的责任和良知。毕竟,抄袭剽窃,是犯罪。虽然,在量刑方面,还有诸多不便。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的,如果现在不遏制,任由一点小的罪恶逍遥,将来必以十倍罪恶奉还。
媒体平台的不作为,像“百家号”这样的做法,他以为可以事不关己吗?大错特错。几番在你平台上出现抄袭,你都没有维护正义,却纵容罪恶,你同样在犯罪。你欠被侵害的原创作者一个道歉,你的行为,对所有认真写作的原创作者都是一种潜在的伤害,这种伤害比抄袭本身严重十倍。
我或许没有资格去审判,但良知告诉我要去发声,也许声音太小,无人听到,但我必须揭露出来。西方国家曾经指责我们漠视版权、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知道这并非空穴来风。盗版、还有文学创作中的抄袭剽窃,至今依然存在,数量可能还不少。我们呼吁,除了严明的立法,还需要每一位公民都清楚地意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要抵制身边的盗版和抄袭。一个文明大国不仅要有发达的经济和科学技术,还要有优秀传统的传承和文化的传播。以当今的世界主流传播途径看,互联网媒体平台承载着全球最多、最快、最广的信息、资讯、通信及传播。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要维护这些平台的纯净。而作为这个平台的拥有者,更有义务要做到。
我尚未有能力让“百家号”停止任由抄袭流布的行为,(向我介绍“百家号”的朋友也有一篇文章遭抄袭),只能祈求和我有同样遭遇的朋友,也来发声为自己维权。若是刚好读到此文的朋友,也恳请不吝转发。希望维权的积极之声,需要广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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