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想起我的初中语文老师,且称他老张,老张很有深度也很幽默带完我们就调到国重教高中了。他很特别,上他的课很多时候是我们自编自导,更多的时候是听摇滚歌曲如黄家驹的、黑豹乐队的。并告诉我们以后唯一让你觉的有价值的笔记就是我们的日记所以我坚持写了八年,后来还是中断了。
我们都喜欢上老张的课,当然我也非常喜欢写作,到现在都在想当时为什么不学文科不学政法。我的写作很随意,比如有次心情不好,写下雨滴滴嗒嗒打在石阶上,屋檐下淋湿毛的母鸡用屁股对着我,不害羞的拉出一滩鸡粪。他不会批判而是认真的写评语,常常拿我作文当范文读。外公过世那次,我用一早读时间将悲伤写下,次日作周记上交,他念完后问是自己写的?不像这个年龄的感情⋯⋯
也许是思想相对早熟但我很单纯,总将喜怒哀乐挂在脸上,我相信一切的善良我讨厌虚伪,生命本不长何必要假装。但世界很操蛋。我以前也一直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变成自己当初讨厌的样子。老张说我,你什么都好但一定要学会中庸之道!别把情绪写脸上,太明了。我说反正活几十年没必要装嘛。他只能:哎!
这个事情我花了很长时间经历很多事情才理解他,也理解了辅导员说的,你什么都好就是太明了,后来的后来这样的忠告从未停下。
我一直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本身就是会受到生活和环境的影响,从而改变自身行为的。纵然这个世界的确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你需要完成某些事,就要去低头妥协,和别人打交道,处事变得更为圆滑。可是这并不代表你就变得很不堪。应该认识到,变成自己讨厌的人,本质是忘记了自己的初心。而所做的改变无非是融入社会这个染缸,即便有一百个不情愿。
原来不是任何人面前可以可将情绪写脸上,不是任何人面前可以说实话。短短活两位数的年限找到那么一两个吐真言讲实情的人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