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宋仲基大婚在首尔的新罗酒店。我呼吁女友,宋的忠粉,那么喜欢他,就去那个酒店住一晚,感受一下他的感受。也就这么一说,然后又各自淹没在碌碌生活中........
而,今晚,我两就躺在新罗酒店的房间里。女友抽中首尔马拉松,我理所当然的陪着来了。
女友对宋的喜欢,超出我对这个年纪的预设。我说她是在和自己的想象谈了场恋爱,所有那个人的喜怒哀乐全靠自己想象,我曾经很坏的送了件礼物给她:一个约莫一人高的抱枕,上面印着帅帅的宋先生。
喜欢一个人,抑或喜欢那个人给你的感觉,都挺好。它就像精神鸦片一样,带给你片刻的欢愉,也足以抵御三个月的阴霾。也许,你仅仅是在和自己谈恋爱,那个他到底存不存在也并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