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未记17章,特别提到了血。血里是有生命的,是可以赎罪的。所以,Bible谈到不可以吃血,整个旧约也完完全全按照而行。
到了新约时代,这条禁令似乎还在。许多的律法都被废掉了,包括割礼。
割礼是从亚伯拉罕开始的,在肉体上与God立约。这件事在新约使徒时代,可以在外邦人中间,因着他们的信心和救恩的功效,都可以被废掉,但吃血和警戒祭拜偶像之物,还是被禁止的,外邦人只需遵守这两条即可,可见血是何等神圣。是因为血本身的神圣,而非争议是否要遵行这条律法。
之前有认识的人说,我们老家四川重庆,从小火锅必须要吃血豆腐的,所以他觉得这一条是可以自由而不必死守。
但从这里看,严格来讲。我们的肉体如果已经死了,那么肉体的习惯怎么不能够改变呢?我们如果领受了“不吃血”的这条戒令,我们是完全可以把从小吃血豆腐的习惯也更改的。因为我们为了回应上帝的爱。
我们知道自己不在律法的辖制之下,所以我们这样做不是出于对律法的约束,而是出于对God的领受和对祂的爱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