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有过什么经历,这些,我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她长得很年轻很漂亮也很性感。她的性感不象大街上的那些女人,靠搔首弄姿得卖弄出来。她属于那种天生的体格风骚,即使裹着严严实实的服饰,也遮掩不住她丰乳肥臀散射出来的女人的魅力。她从街巷里走过,总要牵动众多男人或女人的目光。
其实,她一直都很忧郁,我从没见过她真正开心的笑过。
有时候,出于应付,她会装出一个笑脸来,但那很短暂,也许不到一秒钟,那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额前总是留着一缕厚厚的刘海,几乎遮住了她大半个脸,有一只眼睛始终都藏在刘海后面,好象藏着她无限的心事。她跟人说话的时候,轻轻甩一下额前的头发,不经意,露出一张玉盘样光洁的脸庞。
她是一个站街女。
每到晚上,我看到她打扮得妖艳暴露,和她的姐妹们一起,穿行在深惠公路旁的那片树丛里,跟前来猎艳的各色男人讨价还价,抛虚伪而诱惑的媚眼。
谈妥了价钱,然后领着她的客人进入到我店铺偏房的那间小屋里做生意。
有时候,她会敲响我店铺里间的那扇窗户,“老板,买一卷纸巾,”照例是一张百元的钞票,要我帮她找零。偶尔,我的目光和她对视,她会递过来一个苦涩的笑脸。
转瞬即逝。
窗户关上。不一会儿,里面传来啪啪啪的声音。
起初,我在心里鄙视她,当婊子装忧郁,装给谁看?
后来,后来我知道我错了。
有一回,她走进对面的那间电话亭里打电话,刚刚拨完号码,那伙人就冲进去,撕扯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外面,拳头和穿着皮鞋或波鞋的脚密密麻麻地落在她身上,场面凄惨。然后一个叫常哥的狠狠警告她:你个死三八,以后还敢往外面打电话,老子打死你!告诉你,想跑没那么容易,你的身份证还在我手里,就算你跑了,我找到你家里杀你全家!
那时候,她就斜躺在电话亭外边的水泥路面上,额头和嘴角都淌着血,满脸泪水。她不敢哭出来。因为这样,只会招致更多的暴打。
太阳象往常一样,温暖地照射着这个正在开发得热火朝天的城中村。跟深圳所有其他地方的城中村一样,新起的高楼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群老式居民房里,折来拐去的街巷里尘土飞扬,三教九流的各色人物来来去去。
此时此刻,远远近近的屋檐下或窗门边挤满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头,谁也不敢弄出半点声响,甚至连呼吸都放得比平时轻暖。不久前,路口小卖部的老板无意间得罪了这伙人,身上被砍了六刀,报警之后砍人的早已逃之夭夭,可怜的老板现在还在医院没出院呢,医药费都花了好几万了,女儿也因此退学陪在医院照顾。
常哥带着他的马仔进到我的店里,口里喊:“老板,拿两包烟。”我战战兢兢地把烟递过去,接过他的钱,找他零头。
“老板,你不用怕。我们都是讲义气守信用的,只要你每个月把保护费交过来,你店铺那间偏房的房租我是不会赖你的。你做你的生意,我们做我们的生意,都是讨口饭吃。还有,如果我的小弟在你店里赊欠,没有我的同意,一律不赊给他们,”常哥转头对着那伙人说,“你们听到没有?”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听到了。我也只能赔着笑脸,说好的好的。
想想,觉得自己也真够倒霉的。
两个月前,我还在工厂里打工,过着吃不饱饿不死也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看多了嘴脸受够了气,于是想辞工出来自己开个小店,做个自由自在的小老板。我和老婆一合计,用我们有限的一点积蓄盘下了这家小店,没想到当天下午,就来了伙人气势汹汹地要收保护费。并且还警告我,我店铺的那间偏房是他们一直租用的,不能租给别人。
我后来慢慢才知道,这家小店原本就是这伙人一个落脚的窝点,偏房是他们用来卖淫的场所,为了掩人耳目,才转让给我,这样更能增强他们的安全性。
我第一次开店,竟然找了这样一个地方。等我明白这些的时候,我打工的那点积蓄已经全部投进去了,儿子和女儿也安插在就近的学校读书。
没有退路,只能麻着胆子做下去。
白天,常哥他们在我店里打麻将,那几个女的就象群蝴蝶一样散落在周围。而她,总是搬个小板凳远远地坐在某个角落里一声不吭。有时,常哥喊,广西妹,过来帮我捶捶背,她就会过去捶背。常哥喊,广西妹,过来帮我捏捏腿,她就会过去捏腿。除此之外,她总是一个人呆着,目光怔怔地盯着某一处,长久长久地一言不发。不象那几个女的,经常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堆,兰花手指里夹着520的香烟,恋恋风尘的样子。
看到广西妹第二次被毒打,是在几天后的一个中午。
那天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把她拖到太阳下,要她跪下,她不肯,常哥狠狠地一脚踢过去,她就“扑通”一声双膝跪拜在地上,然后五、六个男人把她当作沙袋一样练功,碰碰碰碰的响声象从高处落下来的重物,声音不大却沉闷有力,拳来脚去之间夹杂着她的哀叫。
常哥在一边悠闲地吐着烟圈儿,“给我使劲打,让这三八长点记性,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这样。”隔了一会又说,“你们这些吊毛,不要打她脸上,留了伤痕还怎么拉客做生意?”
中午的店里很清静,我小声地问坐在我柜台边的那个湖南妹,“她为什么又挨打了?”
湖南妹说,“她想跑,还没跑到村口就被发现了......唉,我刚被骗来的时候也想跑,没跑掉,抓回来也被他们打得半死,好几天都起不了床。广西妹想跑,常哥早就看出来了,暗中吩咐马仔盯紧她。我本来想找机会告诉她的,可她总是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我还来不及跟她说,事情就出了......”
“你们是怎么被骗来的?”我忍不住又问。
“是在网上。我和常哥在网上认识后觉得很谈得来,他说他爱我,要和我见面,说得信誓旦旦,我就信了。没想到见面时就被他们关在房间里轮奸了,然后就逼着我干这事。开始的时候,他们要我每天做5个生意,没完成任务,他们就脱光我的衣服用皮带抽我......”
“我们几个都是这样被骗来的,”湖南妹说,看到常哥往店里这边走来,赶紧闭了嘴。
从此以后,广西妹变得更沉默了,有时甚至好多天都不见她说一句话,只是安静地坐在我店前的一侧,任由阳光泼洒在她身上。
很多时候,我见她伸出纤细而白嫩的十指,对着太阳细细地自我欣赏。她的手指很长很尖细,背着阳光一节一节的晶莹剔透,隐隐可以看见里面通红的毛细血管。
我坐在柜台里,看着她侧身披着金色的阳光,身上着一套淡蓝色的李宁牌运动服,衣服上面镶嵌着一条暗红色的布边,从肩膀到衣袖,再到下身的长裤,勾勒出一个饱满的青春的躯体。上衣半开的拉链里面,是一件紧身豹纹纯棉高领衫,衬着那张脸,象一杆嫩茎上开出的一朵花。如果,如果她不是身处在这样的境况,身边不知该围绕着多少追求者,那她,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个女孩啊。
也许,她本来就是个邻家女孩,本来就清纯,本来就无忧无虑,哪里提防得了这社会的处处陷阱。我望着她洒满阳光的侧影,轻轻一声叹息。
有天中午,我在店铺里间的小仓库里整理货物,广西妹趁到我店里借用厕所的机会,看到四下没人,她突然紧紧抓住我的双手,泪如雨下的乞求,“大哥,求求你救救我吧,帮我报个警。我已经患上性病了,他们还这样强迫我拉客,我会死的。大哥,求求你......”
我被她突然之间的举动搞懵了,慌乱中不知如何应付。但很快我就恢复了理智。面对这样的乞求,任何一个稍有正义感的男人都无法拒绝。有那么一刻,英雄气概在我胸膛里左冲右突,爆米花一样膨胀起来,我几乎就要点头答应她。
可就在我回转头的一瞬,我看到我的儿子和女儿,正在店门外的屋檐下,那一片太阳光斑里玩游戏,姐弟俩玩得多开心啊,脆脆的笑声象风铃一样动听。
我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给他们带来任何意外。
是的,我不能。
在这社会里,我不过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蝼蚁,没有做英雄的资本和能力。
我躲开她乞求的泪眼,非常艰难地摇了摇头,说出“对不起”三个字,心里针扎一样难受。
她的眼里一片空洞,视线里仿佛再也没有我的存在。随即,她擦干了眼泪,一阵风出去了。
晚上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我悄悄把这事跟老婆说了。
老婆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这样下去真会死人的,我们置身其中,叫人于心何忍?这样吧,你明天去一个离这里远点的地方,用路边的公用电话报警。报警的时候,你只说这个地方有这回事,千万不要说出自己的姓名。社会那么复杂,我们也不知道这伙人水有多深,万一派出所里露了口风,这些人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次日早上吃完早餐,我在店门口站了好一阵。我一直在做深呼吸为自己打气。当我觉得心里已经平静到很理智的时候,终于迈出了我勇敢而正义的第一步,二,三,四,五......当我迈到第五步的时候,看到外面,心里一震,停住了。
外面,常哥正在教训他的两个马仔。不得不承认,常哥还是有两下子,也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他飞起一脚,“叭叭”地两声,两个马仔就跪倒在地上了,然后他狠狠在两个人屁股上各自踹了一脚,骂道:“你们两个饭桶,睡得象死猪一样,竟然让她跑了,老子真是白养了你们......”
跑了,广西妹跑了,哈哈,我心里象卸下了一块千斤石头,无法抑制的兴奋起来。她终于跑了,从此脱离了苦海,脱离了这帮心狠手辣的流氓的控制,过她该过的阳光下的生活。
而我,也不用去冒险报警了。
谢天谢地!
广西妹跑了,其他几个女的被看管得更严,好在她们没有要逃跑的迹象,所以也没见谁被暴打过,倒是那些不知内容的笑声天天在我店子里飘荡,让路过的人羡慕。
日子还是象从前一样,一晃,又过了一个星期。
周六上午,我带着儿子去图书馆看书,中午就近在万佳旁边的肯德基让小家伙拍着肚皮夸奖了他爸爸一回。差不多下午3点的时候,我们在公交站台坐车回去,车子一时没来,我瞥眼看到旁边的电线杆上贴着一张“认尸启事”,于是无所事事地看起来。
刚刚看了开头的一行字,儿子看到图片率先就叫喊起来:“爸爸,这不是那个姐姐吗?她怎么死了?”
我的心刹那间猛然下沉,从高高的九重云天一直沉向那无底的黑暗中。
不错,是她,那个广西妹。
一身淡蓝色的李宁牌运动服,上面镶嵌着一条暗红色的布边,胸前的拉链开处,是一件紧身豹纹纯棉高领衫。额前那一缕厚厚的刘海粘连在一片血污之中,双眼翻白,面色乌紫,身下是一片看似剧烈挣扎过的碎草叶片儿和星星点点的黄土。
我站在那根电杆前,头脑里似有千万种轰鸣的声音冲击而来,瞬刻间又变成全部的空白。周围热闹的人群渐渐远去,直至消失。
世界一下子变得如此安静,安静得只剩下我和面前一个静静睡着的美丽女孩......
良久,我的眼泪终于淌下来。我抬起头看天。让眼泪再回流到我的眼眶里去。
我想起了很多的人和事,想起自己这十几年来的漂泊,想起每次遇到事情时我总是那样怯懦和胆小,想起第一眼见到她时竟然怦然心动过。
上天,请告诉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坐在回去的公交车上,我把儿子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不停地挣扎着要下来,叫嚷道“爸爸,你不是说我都六岁了,是个男子汉了,你怎么还抱着我啊?”我回答,“因为爸爸爱你,很爱很爱你......”
我环顾了一下车内,一张张漠然而陌生的面孔。我想起了那些进入到我店铺偏房的嫖客,那些在她身上发泄过欲望从她身上得到过快乐的男人,谁还会记得她吗?有没有哪一个多情的嫖客看到她暴尸荒野的照片,心里会闪过一丝心痛或歉疚?也许要不了多久,那具曾经魅力无限的青春的胴体,只剩下一堆白骨、一撮黑发。
也许,从此以后,她会魂灵归依在一个小小的骨灰盒里,被她父母带回自己的家乡,而这,似乎也才是她最好的归宿——我唯一的祝福了。
别问我她是怎么死的,也别问我是谁弄死了她,我不是警察,我不知道。
“认尸启事”上说尸体是在横岗荷坳的山脚下被发现的,那里离我店铺的距离不会超过5公里。两天后的晚上,常哥和他其中的两个马仔被便衣带走了,而其他的人仍在这里重操旧业。
两个月后,我也因生意亏本离场而去,亏就亏了,大不了临走的时候悲壮地唱一唱刘欢的《从头再来》。我没把店铺转让给别人为自己挽回些许损失,因为,我不想别人重蹈覆辙。
故事写到这里该结束了。我以我卑微的人格起誓,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它发生在2007年。发生的地点是深圳龙岗,更小的地名叫做爱联村。如果派出所还保存着当年的案卷,应该可以查找得到。现在,那里是举世皆知的2011年大运会的主场馆,各种崭新的建筑物拔地而起,气宇轩昂,错落有致。大街小巷纵横交错,绿树掩映,鲜花盛开。除了我,可能再也不会有人想起,曾经那儿,埋葬过一个花季少女的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