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意识、精神三个概念密切相关,但还是有微妙的区别。混淆三者的关系,不仅在理论上可能造成论述逻辑上的混乱,而且在实践上也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般而言,心理是高等动物和人所共有的现象,是脊椎动物高级神经中枢的属性和机能。当高等脊椎动物(哺乳类)发展到人这种最高级的脊椎动物的时候,动物的心理就发展成为人的意识是人脑的属性和机能。也可以说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的高级复杂物质的运动形式和存在方式。精神是意识的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高级状态。只有人才有意识,也只有发育到一定阶段的人才有精神。以下将从心理的人性层次,心理的维度,心理的状态与功能角度来阐述心理、意识、精神。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构成人类本质的心理活动,“人类的心理活动就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或施加影响于客观事物的时候,在自己作为主体方面的主观活动”人类具有高度发展的,无可比拟的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而不断提高的主观活动,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使自己远远超出于动物之上而上升到另一个独特水平的根本特征。人类心理活动是人性的意识反映,人性是人类心理活动的客观基础。因此,以人类心理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首先必须正确地解读人性。
一方面,人类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另一方面,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说,人性不是抽象的,包含生物性和精神性两方面内容,两者构成了人性的精神性“反映在意识结构中,就既有无意识集体的与个人的成分,又有意识的成分,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都将导致对人的否定,人性的生物性虽然源于动物性。总之,人类的生物性内容与精神化要求既矛盾又统一,由此推动着人性的变化与提升。因此,人性的本质既不是生物性也不是精神性,而是从生物性向精神性的永恒运动,永恒发展。换句话说,就是人类从单个存在的抽象的生物向类存在的现实的人的不断发展,即不仅在生物性上而且在精神性上实现从“人”向“类”的不断发展。
意识的两个层次的本质内容。意识是一个多层次的心理系统,具体说来,意识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层次的本质内容。
“生物自我”层次,自我首先是生物自我,生物自我的基本特性是个体性,什么是个体性?个体性就是差别性,就是作为人类生命个体的自我之间的不同之处,如物理特征的不同,遗传特征的不同,生理特征的不同,心理特征的不同,等等。当然,作为一种类存在物,自我又具有社会性的要求与能力,社会性意味着不同的个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了解与共处。但是,社会性不是生物性的对立面,它只是生物性的集合,即它不能从本质上消除个体之间的差异,或者说,它不能取代人的生物性。
“精神自我”层次,前面的论述充分表明,不是生物性,也不是社会性,而是精神性才构成人性的本质,也同样构成自我的本质,只有精神性才能真正消除自我的个体性,消除因为个体的生物性、社会性、心理性所带来的差别与隔阂。他人的躯体受了伤,旁人的躯体感觉不到痛,这是个体的生物性隔阂所决定的;“贫居闹市无人问”,这是个体的社会性差别及隔阂所决定的。但是,精神自我不一样,它能体验到他人躯体的伤痛,,也能感受到他人心灵的伤痛,当然它也能分享到他人的快乐与幸福,这就是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也就是中国古代理学家所推崇的“仁”的境界。因此,唯有精神性,而不是社会性,才是生物性的真正对立面,也只有精神性才能彻底消除个体的差异与隔阂,精神性不仅构成人的真正类本质,而且也同样构成自我的真正本质与追求。
人性的精神性层次才是自我的真正本质。
生物性是人性的基础与前提,但不是人性的目标。人性的目标是生物性的精神化,即荣格所说的“无意识的意识化”,或者弗洛伊德所谓的“升华”。总之,人类心理的进化史与个体心理的发展史,都可以证明自我发展的历史就是生物性的精神化历史。
在前人关于意识研究的唯心主义的基础上,黑格尔完成了“精神现象学”的体系。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概括为“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即“关于意识的形成史或发展史的科学”。
在黑格尔的体系里,“意识”和“精神”这两个名词有狭义和广义的用法。
狭义的意识只是精神现象学的最初阶段,它只是指“关于对象的意识”而言;就意识指“关于它自己的意识”而言,则是自我意识。所以狭义的意识不仅和精神不同,而且和自我意识也有区别。但广义的意识则包括一切意识的活动,如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绝对精神都可说是意识的各个环节。
狭义的“精神”是指包括社会意识、时代精神、民族意识等群体性的意识在内的“客观精神”。而广义的精神则包括意识、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绝对精神等环节在内,广义的“精神”与广义的“意识”在许多地方是可以互用的。
关于物的意识联系着人的生物需要,关于意识的意识则体现了人的精神追求。从广义来说,人的意识就是人的精神,无论是从其内容还是从其机能而言,都是如此。从狭义来看,人的意识可分为意识与自我意识两大部分,意识就是“关于对象的意识”,自我意识则是“关于它自己的意识”,即关于意识的意识。从意识的机能来理解,狭义的意识就是现代认知心理学所谓的“认知过程”,而自我意识则是所谓的“元认知”。如果从意识的内容来理解,狭义的意识代表包括知情意在内的全部的心理过程或心理内容,而这个意义上的意识(即自我意识)就是指精神,一种仅属于人类的心理发展最高阶段或属于人类中极少数个体的心理发展高级水平。关于物的意识联系着人的生物需要,关于意识的意识则体现了人的精神追求。精神的内容因而包括有理性、道德、审美、真理等,也即是所谓的追求“真善美”的能力与境界。从古典哲学的角度来理解自我可以发现,自我既有作为认识机能的意识过程,也有由生物自我与精神自我构成的作为内容的自我意识体系。
精神自我的本质就是自我意识。人性的意识化与精神性本质决定了人是一种特殊的对象性存在,人不仅能将外界客观事物作为意识的对象,而且能将自己与外界环境相区分,,将自己作为自己意识的对象,即不仅具有意识,而且具有自我意识。精神自我的本质就是自我意识,或者说,就是从内容到机能高度发展的意识化的自我。
意识是一种状态,一部分研究工作的着眼点在于“意识是状态”最初,通过个体行为观察,把意识状态分为清醒,睡眠,警觉,无意识等不同时相,随着进一步研究。研究者逐渐感到仅仅以生物体的外在表现来判断意识状态是远远不够的。
严格地说,现代心理学对于自我意识的高级内容——精神的研究是荣格开创的。荣格与弗洛伊德的另一个弟子阿德勒一样,曾追随过弗洛伊德的思想,但最后创造了自己的分析心理学体系,对于弗洛伊德与阿德勒的思想,荣格并不认同,“他们两派过分强调生命的病理部分和在为人做解析工作时过分重视人的缺陷”。
精神的存在及其发展是人与动物、伟人与常人的最根本的区别。荣格批评弗洛伊德过分强调潜意识的冲动,而没有认识到个人精神发展(如目标、抱负)的重要性。他对弗洛伊德一味注重人的低级的动物性也持批评态度,他认识到人自然而然地有追求高级价值的倾向,并相信人强烈地而且是本能地需要得到精神发展上的满足“他主张的是一种更积极的探讨方式,我更喜欢从人的健康这一角度来理解人”他也相信自我实现,并将其描述成肉体与精神和谐的、平衡的、成熟的个性“荣格在分析精神的内容时,认为意识只是个体无意识的极小部分,而个体无意识又是其集体无意识的更小部分,如果把意识比作海面冰山所浮出的那个尖顶部分,那么个体无意识就是海面下那庞大的冰山体;而集体无意识则是那更加广柔无垠的神秘海床”从这个比喻可以看出荣格是把集体无意识看成个体无意识与意识的真正发源地“从集体无意识到个体无意识再到意识,这便是荣格的自我发展观”在荣格的心理学中,自我作为一个整体就称为精神,精神的存在及其发展是人与动物、伟人与常人的最根本的区别所在“精神包括所有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无论是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的作用就像一个指南针,调节和控制着个体,使他适应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心理学不是生物学,不是生理学,也不是任何别的科学,而恰恰是这种关于精神的知识”
精神如此之重要,于是便成了荣格学说的核心,也成了他终生孜孜思考的主题,如果承认荣格的集体无意识,或者说,如果承认意识应该有一个“进化和遗传”的来源的话,那么,自我意识同样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源于人类的社会文化的信息,二是来源于包括集体无意识在内的个体无意识。荣格说过,无意识的目标就是成为意识,即意识化,意识的使命就是在黑暗的无意识中点燃起一盏盏明灯,这就是说,自我的无意识内容是自我的精神源,自我意识的使命是帮助无意识走向意识,走向精神,自我发展的本质就是从无意识向意识与精神发展。一句话,自我发展即自我内容的全部意识化过程。这也是心理学不同于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等自然科学之处,心理学所研究的自我就是研究自我的意识,或者说研究意识化的自我。
由于意识的认识功能,自我便在拥有意识的全部内容的同时,还具有不同层次的意识的认识能力。人的认识能力既决定于人的感官的性能以及人的神经系统的功能,也决定于人的意识内容的丰富程度。因此,自我的两个层次同时还表现了意识所具有的不同水平的认识功能。
生物自我具有以身体感官为主的知觉能力。如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感知觉,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人的思维为主的认识能力,如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思维形式。生物自我的认识能力以客观事物为主要认识对象,以天生的感知器官为工具,通过知识的中介,以人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为目标。从表面上看,人与动物在感知觉方面具有较大的共性,但若从本质上来看,动物的感觉即为纯粹的感觉,完全决定于遗传天性,而人的感觉则不同,除了受感官的性能所影响外,还决定于感觉后面的人所特有的意识内容及相应的思维形式。所谓“知人知心、听话听音”即说明了人的感觉的这个特点。
人的思维能力是人的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形成的功能,相对于动物来说,这是认识能力的一个质的飞跃,是动物所无法达到的一个高级阶段。人与动物以及人与人在这个阶段上的差异不是由生理感官造成的,而是由人所特有的极为丰富的知识内容所形成决定的。思维能力既以外在事物为对象,也以自我本身为认识对象,这也是感知觉所没有的功能。在思维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自我为认识对象的反思能力是构成人与人之间发展上的差异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决定人与人之间发展上的差异的认知原因则是由人的精神自我发展出来的人的独特的通悟能力。这是自我意识发展到精神境界而形成的一种高于思维过程的认识能力。荣格曾创造性地提出了自我意识的“共时性”原理,即与逻辑思维的“因果性”相对应的精神的认识能力。这与中国文化心理学所注重的精神自我的通悟能力是一致的。通悟能力具体表现为人与万物(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共鸣或无隔膜的关系,也就是中国文化所追求的所谓天人合一的境界。理学把自我意识的这种境界称为“仁”,把这种能力叫做“识仁”,把这种意识名之为“仁心”。所以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说:“仁则一,不仁则二”。人不仅能与人相通,还能与万物相通,因为天人本来就是一体,,只是后天的原因造成了两者的隔膜。孟子把这种能力视为人的先天就有的善性,如人的恻隐之心之类,认为这是人所特有的“心”的“思”的能力,即“心之官则思”;理学则称之为人的天命之性。就像人的感知觉会因为生理性的麻痹而消失一样,人的这种通悟能力也会由于人的心即意识的“麻痹”而消失,所谓“麻木不仁”就是这个意思。
从意识的内容看,这就是人的意识从低层次需要到高层次需要、从生物性到精神性的实现过程;从心理的机能看,这就是人的意识从无知觉到有知觉、有思维、有通悟的发展过程。换句话说,心理学的研究目标是无意识的意识化、生物性的精神化。因此,心理不仅仅是有意识的那部分,心理已经而且必须包括全部的意识内容。但是,从意识的认识机能而言,心理的两个部分各有特点,各有所为。首先,感知能力无疑是一切认识能力发展的基础,没有感知能力,人的认识能力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具有感知能力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发展出正常或优异的思维能力与通悟能力。与人的自我意识的内容发展同步,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要求人的自我意识的完善发展,即对于知识与经验的不断积累。同样,人的通悟能力离不开人的精神自我的高度发展,也离不开自我的感知与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在这方面,现代心理学可以向中国文化尤其是理学吸取很多营养,以改变其在认识研究方面的内容与机能相割裂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