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68 orange】
阿Q不仅被之前的人抓住被迫画了押,举人老爷和赵家也被洗劫一空,后来他们都没有去追回被抢的钱财,但心里总归觉得要有一个人为此负责,于是未庄的所有人都觉得是阿Q的错,阿Q是坏的要将他推出去斩首,自然是没有人救他,也无人同情他,十分悲哀。
“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救命,……” 然而阿Q没有说。他早就两眼发黑,耳朵里嗡的一声,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 ”第一回,他凭着柴刀逃到这里,如今他再也没有武器可以抵御他们比饿狼更凶狠的眼神。他是绝望的。
“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结局也是十分讽刺的,鲁迅先生的笔触总是很有影射,讽刺意味浓厚。
说实话,这本书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章,但我每看到一章都要反复研读很多遍,都看不尽然。其实中间我还有很多没看懂,甚至觉得有些不连贯。以上这几天发表的看法,也不过是我自己的一些拙见,我以后肯定还会回来看,阿Q并不只是一个“抓着茴香豆吃酒”的小混混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