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律系毕业,大学四年,有苦有乐,至今回味。
法律的课程既新鲜又枯燥乏味。刚上大学,新鲜劲十足,而法律课程多,法条多,背诵多,总觉枯燥乏味。临近考试,挑灯夜战,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大学学习中,纯洁的心灵既震惊又长见识。青涩的学生,天天讨论杀人,抢劫,重伤,死亡。而讨论强奸,轮奸,猥亵,插入说,接触说等也是家常便饭。这些是学习的日常,也是基本的训练。
既长知识又长胆量。会有模拟法庭,由学生充当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会有演讲训练,让你不怕当众演说,激昂雄辩。会有侦查实验课,拍照片,验指纹,验血,模拟破案现场。也会参观尸体解剖现场,见识血淋淋的尸体在眼前被细细解剖,查找死因。如捂鼻、惊叫,会被法医毫不客气请出解剖室。这是对职业的不尊重。
有一次,在学校上司法解剖课,组织看解剖录像。我们正在黑暗中观看,两个外系的女生以为放电影,进来蹭看。坐下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开膛破肚的场面,落荒而逃。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趣。
大三以后,需要进入法院、检察院实习,接触实务。阅卷,协助报案,到看守所提审。甚至和办案人员一起,坐飞机飞来飞去。这段时间比较有趣,紧张而开心。
总的来讲,法律是既好混又难学。
每个法律学生入学,都会被谆谆教诲,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大学四年,转瞬即逝,学好学坏,全靠个人努力。
大学四年,会学习几十部法律,能记住的不多。最重要的,培养出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会一辈子坚信法律和公平,正义和道义。
正因如此,法律系学生具有天然的使命感。其他系学生毕业后,莺歌燕舞,修修补补。而法律系学生业后,要去匡扶正义,除暴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