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号更
一千个人当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君子和而不同,不喜勿喷。
原文:
前段时间,北京至天津动车上,出现了这样的一幕——小伙“见义勇为”,动手教训了霸座乘客并将其打伤。
事发时,刘某正乘坐动车回天津。
途中乘客李某买了二等无座票,却非要坐在一等座上,拒不离开。刘某因看不惯李某无理取闹的行为,便动手教训了他。监控显示,刘某先是抽了李某一耳光,又踹了他一脚。打的几拳,造成了霸座乘客李某眼部轻伤。
最终刘某被判4个月拘役、罚款6万……
面对无赖,该出手时就出手?
为什么我买了坐票,却要因为别人的霸道而失去自己的权益?难道我就真的只能站着到达目的地吗?乘务员、列车长都出出面了,为什么这个人还会如此的厚颜无耻?
我终究是无法忍受住我的怒火,沸腾的血液一下就涌上心头,对于他的嚣张、对于他的无赖、对于他的霸道,我要告诉他,这是属于我的座位?
“啪——” 一阵清脆响亮的声音,伴随着我的手重重地甩在他的脸上。紧接着抬起我粗壮的大腿,猛烈地踹向了他。刹那间,他应声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
但是,我没有轻饶他的意思,接着就是一顿乱拳挥打在他的身上。若不是边上的乘客和乘务员拉着我,我想我可能揍得他不敢说话。
他捂着自己的脸,跪在地上求饶,一手捂住自己的头。我朝着他就是一顿辱骂,“你这种垃圾,还配出门吗……”
后来的故事,变成了结局。我义愤填膺的“见义勇为”,被判处了四个月的拘役,还要赔偿他医药费6万。
当法官宣布最终判决的时候,我多么想回到遇见他的那一刻。心平气和地看看窗外沿途的风景,让警察和乘务员们去处理这个无赖的混蛋。
可凡事都没有后悔药,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只能接受。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见义勇为”了。
不是我不愿帮你,只是我承担不起
某天下班,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沿着街道,通往回家的路。正当我要经过漆黑路段的时候,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老奶奶摔倒在地,但是周围没有其他任何人。
我赶紧骑上前去,想要将倒地的老奶奶扶起。可是她年纪大了,这一摔可能摔断了骨头。我尝试了几回,却始终没能将她扶起。我拿出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护人员过来。
“老奶奶,你住在哪里?有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摔倒的吗?”一问三不知,就只喊着疼。周围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好在她儿子出现了。
当我正想走的时候,却被她儿子拽住了:“你撞了人,还想跑?”
“怎么是我撞的?我就从这路过,看到她倒在地上。”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顿时,我哑口无言。这是什么逻辑?一位年迈的老人倒在大马路上,自己无法站立起来。我路过看见,好心将她扶起,却被诬陷是我撞倒的。
更让人可气的是,那个老奶奶居然亲口说就是我撞倒的。
虽然我一直为自己争辩清白,但是因为附近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老奶奶不是我撞倒的”,而宣判我需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心中的苦闷难以言喻,每当深夜来临的时候,我独自站在阳台上抽烟。曾经满腔热血的少年,却因沉重的债务而抑郁。
世间纵然有很多不完美,但精彩的故事依旧在发生。可如果能重来,我不会去帮助她。
如饮冷水,冷暖自知
堂堂华夏民族,一直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为优秀品质。社会发展倒如今,我们一直秉承着这些优秀的品质和行为。可世态炎凉,我不知道自己会遇见怎样的无赖,我似乎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我真的因为自己的善良去做好事,反而获得不公的待遇,给我安上莫须有的罪名,那究竟谁能够来为我做主呢?
当我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不寒而栗!
正是因为这么多好人被冤枉的事件,吓得很多人都不敢再帮助他人。
曾经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历历在目,就是因为没人愿意承担莫须有的责任而不敢第一时间去救她,导致悲剧的发生。
这是道德的沦丧,也是社会的冷漠,亦或是民族的悲哀!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众号:一大碗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