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读毛姆《月亮与六便士》,感触并不深刻,一度怀疑自己是否缺缺乏悟性。
读了《刀锋》,隔几天又读一遍,回味又回味。有些书,的确是需要有了一定阅历与感触,才能体会得更加深刻。
《刀锋》就是这样一本。
《刀锋》出版于1944年,是毛姆1940年到美国后写的第一部小说。它以20世纪侨居英国的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写成。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军队生活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人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营救拉里而中弹牺牲。从此拉里对生活充满了迷惘,弄不清楚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拉里复员以后,一心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了自己的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发现志向不和,他与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的答案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拉里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拉里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至此,拉里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把自己的有限财产分散给亲朋好友,自己隐身于人海,做了一名普通的计程车司机。
整本书400多页,毛姆用一种平淡地语气细细碎碎地将几个年轻人的追求、渴望、最终归宿,一笔一划织成一张完整的网络。毛姆用讲故事的方式表达着一种深刻的哲学思考。到底生命的意义何在,世俗幸福和内心宁静到底有没有可能合二为一?对人生的思索,是毛姆赋予《刀锋》的真正主题。
“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拉里向往自由,哪怕拒绝了朋友善意的邀请,心爱女人的等待,他不断为自己转换着生活的主战场,去追寻一个终极答案。在寻找的过程中,他获取了博大仁厚的胸襟,既独享了与众不同的人生,又为世界展示了崭新生活的可能。在他眼里,金钱仅仅是一种成功的象征,而真正应该为之追求的,是不断的自我完善——当一个人变得纯粹和完美,一切都将不一样。最后,他似乎最终拥有了别人难以拥有的智慧,帮助朋友的神奇催眠术,对沦为娼妓的老友的救赎,对世界和周围人博大的善意,让拉里在整本小说里熠熠生辉。
对比之下,其他人物似乎都被俗世幸福困扰着。艾略特,执着于名利,迷恋各类宴会和社交;伊莎贝尔渴望与拉里长相厮守的爱情,却更热爱上层人的贵族生活,她追求的与拉里恰恰相反,名誉、美貌、奢华,绚丽的衣物,能赚钱的老公,豪华的派对,果断与拉里解除婚约,嫁给她认为登对的男子;格雷,深爱着伊莎贝尔,却因经济危机的打击,事业上的压力让他经常夜不能寐,头痛要命;索菲,极致的浪漫主义,她对爱的热烈与执着让人心痛,年少时的纯真浪漫与挫折之后的自我放纵对比,着实让人心生怜悯……整本小说读下来,拉里似乎是最澄净、平和的一个人,他在追逐真理的过程中,越过了“世俗幸福”这一“刀锋”,超乎于各种执念之外,睿智而自由。而在他对立的,即与欧洲古老文明对立的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影响下的人们,无一不在荣誉、金钱、名利、情欲之间磕磕碰碰地寻求满足与归宿。
毛姆问拉里:“回去之后干什么?”
“活着。”
“怎样活?”
“冷静,忍耐,同情,无私,禁欲。”
小说的最后,毛姆赋予每个人一个美好的结局,又揶揄说为了让人满意。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将走向何处?
愿将愿每个人都能如拉里,最终得偿所愿,在世俗幸福和内心宁静寻得自己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