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来参加哥们儿的婚礼,在农村,就是刘震云先生笔下曾多次提到那个延津县王楼乡。
农村的婚礼总是热闹的,人声鼎沸,院子里,屋子里到处都是人。屋顶上驾着大喇叭,放着《朝阳沟》之类的喜庆豫剧,没有人关心戏里唱些什么,就真的想着就足够了。
之前在市里也参加过朋友的婚礼,城市里的婚礼总是豪华而安静的。因为大部分是在小区里办婚事,小区里住的人虽然多,但彼此却并没有过多交往,一家办婚事似乎与邻居并没有太多关系,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交往。
街坊一词,似乎与城市的小区无关,小区里只有邻居。
说不好哪一种婚礼更好,各有各的好处。城市里的婚礼不扰民,各自过好各自的生活就好,没有大喇叭24小时的聒噪。但似乎少了些婚礼该有的热闹气氛。
农村的婚礼热闹的又有些过了分。乌央乌央一大堆人散步在院子里屋里,没有什么事干,就是站在那里就够了,这叫有人的捧个人场。
不管哪里的喜事,有一条不变的是大家都趁这个契机来一次聚会:亲朋也好,好友也好,都借助这次机会来见个面,好好聚一聚。
家里的亲戚,每天都在忙着生活,需要这样一个自己家制造的节日来放缓一下步伐,跟家人们交谈交谈。
久不见得同学好友,平时都不在一个城市一个省份,也要借这么个机会与旧友们相聚一场。
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的新郎新娘就不是这次聚会的主角了,似乎像是一个聚会的道具,大家共同参与办一次狂欢,高潮就在婚礼举行的那一刻,然后各桌吃各桌的,各人聊各人的。
婚礼就是这么回事,我们需要这些事来点缀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