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船觸舟

《莊子‧山木》:

方舟而濟於河,有虛船來觸舟,雖有惼心之人不怒。有一人在其上,則呼張歙之。一呼而不聞,再呼而不聞,於是三呼邪,則必以惡聲隨之。向也不怒而今也怒,向也虛而今也實。人能虛己以游世,其孰能害之! 

舟中无人的时候,舟顺水流而下,事情未曾开始。事情已经发生,包括对人所发泄的情绪,任何方式所表达的同样是对自己做同样的事。而自然自有力量消解不平之心使自己没有分别。同样使自己有机会从自己的局限(小波)中解脱,看到更高的层次(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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