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ATA单证册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出境货物专门设立的国际通用的海关通关文件。持ATA单证册暂准进出境的货物可以在各国海关享受免担保、免纳进出口税、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免填报关文件、免持证人的报关权等通关便利,因此,ATA单证册又被国际经贸界称之为“货物护照”和“货物免税通关证”。
ATA单证册适用范围广泛,可用于对外参展、工程承包、科技教育与文化体育交流等活动,主要包括三大类别,即专业设备、商业样品及供展览会、交易会或类似场合使用或展出的货物。目前,全球已有78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ATA单证册通关(详见“适用国家和地区”)。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中国唯一的ATA单证册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中国ATA单证册的签发、担保、进出口单证册的核销索赔以及电子备案工作。
一、ATA单证册的适用范围
ATA单证册制度适用的货物是“暂时进口货物”,不是贸易标的货物。贸易性质的货物,无论是进出口、来料加工、三来一补还是易货贸易等其他贸易方式货物,都不适用于ATA单证册。广义上讲,ATA单证册制度可以适用于任何货物,包括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附约A和C除外)中规定的货物以及将来新增附约中的货物。狭义上讲,针对某一个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国家或地区而言, 该国或地区ATA单证册制度的适用范围指的是该国或地区作为进口方时接受的ATA单证册项下货物的范围。
按照进口目的划分,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有以下几类:
1、在各类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上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
3、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例如赴境外报道、录制节目、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广播、摄影设备;
4、赴境外安装、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员、乐团、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道具等;
5、用于货物内外包裹、或用于货物卷绕、系缚及其他目的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包装物品;
6、海员在履行海上任务时使用的物品,包括文化、体育、休养、宗教或体育活动的用品;
7、用于科学研究和教育的的仪器装置、设备及其配件等;
8、用于教学或职业培训的各种设置、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等;
9、各类私人车辆;
10、私用航空器和游艇;
11、各种促进旅游的宣传物品、小礼品、音像制品等;
12、货运集装箱;
13、各类商用车辆。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
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打算赠送的货物;以加工或维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用于工业制造、货物包装(手工工具除外)、资源开发、建筑物的建造与维修、挖掘及类似工程所需的设备。
二、ATA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资格:
注册地或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团组织和个人等。
(二)ATA业务申办流程:
1、登录网址www.atachina.org进行注册及申办
2、手续费及保险费(免费)
3、担保形式和费用
为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给予ATA单证册申请人最大限度的优惠和便利,签证机构接受押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等担保形式。
ATA单证册申请人所需提供担保的金额由其申报的货物总价和申请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决定,计算公式如下:担保金额=货物总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担保费率。
当一份单证册前往多个国家或地区时,担保金额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中担保费率最高者计算。
4、取证(分为现场取证和快递两种方式)
取证前需登录系统(选择“签发上传”)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银行水单复印件(盖公司财务章) 4)付款通知书 5)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6)取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核销
登录签证系统选择“追踪处理单证册”,找到所需核销的单证册号码进行“核销”,将单证册绿色封面以及两张存根联扫描后上传,待签证机构预审回复后,打印核销处理单以及要求的核销资料交还签证机构完成核销手续。担保押金将于单证册正常核销后15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退还。
[if !supportLists]6、[endif]境外ATA单证册电子备案说明
a、根据中国海关规定,所有境外ATA单证册均须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进行电子备案,并向口岸海关发送电子数据后,单证册持证人或其代理人方可向中国海关进行申报。
b、为方便境外ATA单证册持证人及其代理人办理电子备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已在我国各主要口岸城市授权ATA 签证机构受理电子备案业务,并在首都国际机场2号和3号航站楼设立了ATA单证册受理处。单证册持证人及其代理人可咨询当地签证机构了解电子备案详情(联系方式可在本网站【签证机构】模块查询)。
c、《境外ATA单证册备案信息表》及申办系统备案申请填写要求:
(1)ATA单证册号:以单证册进境凭证页右上角英文与数字结合字段为准,全部完整填写,以国家/地区的二位代码开始,可以使用/ -字符,中间不可以有空格;
(2)进境凭证号:根据正本ATA单证册内存根和凭证的使用情况进行填写。如单证册内编号为1的一对存根已经被签注,且凭证已经被海关留存,则填写2,以此类推;
(3)进境口岸(代码):进境报关口岸的名称及四位代码;
(4)运输方式: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勾选航空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或其他运输;涉及转关的,提供转关单号码;
(5)主运单号/分运单号/件数/重量:根据海关舱单系统确报信息准确填写;
(6)报关代理名称:实际进行海关申报活动的授权报关代理公司全称;
(7)联系人及电话:前来办理ATA单证册进境备案的人员的姓名及电话;
(8)发票抬头:承担此项费用支出的公司全称,个人付款无法直接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9)货物中文品名:货物中文名称要与英文货物描述一致;
d、《境外ATA单证册备案数据导入模板(带示例)》填写要求:根据拟备案单证册实际情况替换表中示例部分,不能更改表格格式。
7、境外ATA单证册通关注意事项
A、通关前准备事项
a、检查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下角是否有境外海关的签字和盖章。如果没有境外海关的签字和盖章,中国海关将拒绝受理此类单证册的申报。
b、检查单证册绿色封面左上角C栏标明的货物用途是否符合中国海关的规定。
c、ATA单证册报关前,需办理完电子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参照【备案流程】)。
d、进口报关时已办理过电子备案的,复出口报关时,无需再次办理电子备案手续,多次进口/复出口的,每次进口时都需要办理电子备案手续。
B、通关注意事项
a、单证册内白色进口/复出口存根以及白色进口报关凭证和复出口报关凭证由中国海关签注填写。
b、请注意中国海关在单证册上签注的复出口期限并严格执行。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口,务必在复出口期限到期前至少提前1个月向进口地海关申请延长期限或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海关许可超期复出口,将面临全额缴纳进口关税并处罚金的风险。
c、如果单证册项下货物在中国境内发生留购、赠送、放弃或被盗等情况,请及时向进口地海关申报,办理相应海关手续,并要求海关在复出口存根联上签注对货物的处理意见。
d、如果复出口时未能获得中国海关在单证册内白色复出口存根和复出口报关凭证上的签注,中国海关将征收调整费,并有可能引起索赔。
e、中国海关允许单证册项下货物异地复出口,确需转关的,使用蓝色过境报关凭证办理转关申报。
f、中国海关允许单证册项下货物分批复出口,但不接受分批进口。分批复出口时需使用凭证号相同的复出口报关凭证申报。
g、如果单证册丢失或损毁,请及时联系单证册签发国的签证机构办理补签单证册。
三、ATA单证册制度的优越性
ATA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等一系列有关暂准进口货物的国际公约为ATA单证册制度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渊源,而ATA单证册和ATA国际海关担保连环系统的有效运用和实施使得这种暂准免税进口制度更具有合理的可操作性。
相对于其他暂准进口货物海关制度,ATA单证册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if !supportLists]1、[endif]免除填制报关单手续。
ATA单证册可以替代货物暂时出口、复进口、暂时进口、复出口以及过境时的报关单,而且单证的大部分内容已经在出证时填制完毕。使用ATA单证册报关不必再填写各国不同语言和格式的报关单。
[if !supportLists]2、[endif]免除办理进口税款担保手续。
按照以往的作法,海关通常对暂时进口货物要求预交税款或者提供担保。而使用ATA单证册报关就不必提供进口税款的担保,因为ATA单证册可以作为进口税款的担保文件。
[if !supportLists]3、[endif]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ATA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4、[endif]免报关资格。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ATA单证册的持有人不必具有报关资格。对于随身携带进出境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直接向海关申报。对于货运渠道进出境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自行委托报关行向海关申报。
[if !supportLists]5、[endif]出入境地点没有限制。
一般来说,除非暂准进口国海关另有规定,ATA单证册的持证人可以在该国关境内任何一个口岸海关进行报关,不受地点限制。货物的出境地可以与复入境地不一致,货物在复运进口的时候,不需要到原出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入境后需运至国内其他设关地点进行展览或其他活动的货物,不需要办理转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6、[endif]国际通用,通关快捷。
ATA单证册是一份国际通用的海关文件,得到各国海关的普遍认可,通关手续更加快捷方便。它就像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护照一样,办理暂时进出口海关手续的当事人只需向各出入境海关出示ATA单证册,海关关员就会予以签注。
[if !supportLists]7、[endif]一份单证册,可以多次旅行,重复使用。
ATA单证册的有效期是一年,当事人可以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
[if !supportLists]8、[endif]一份单证册,可以去往多个国家。
申请单证册时,当事人可以根据所赴国家的数量,申请相应数量的单证。单证的数量可以随着入境国家的数量以及出入境的次数变化而变化。
[if !supportLists]9、[endif]适用货物范围广泛。
ATA单证册适用于商业样品、展览会交易会货物、专业设备等各类暂时进出口货物。
[if !supportLists]10、[endif]适用对象广泛。
ATA单证册适用于从事暂时进出口活动的政府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有关机构以及各种商业背景人士和专业工作者。
[if !supportLists]11、[endif]简单易懂,便于使用。
ATA单证册使用两种语言印制,其中一种为母语。在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当事人只需向本国的出证机构申请办理ATA单证册,就可以事先准备好临时进出口各个环节所需的全部报关文件。
[if !supportLists]12、[endif]适用地域广泛。
截至目前,全球已经有75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可以说,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接受ATA单证册。
[if !supportLists]13、[endif]减少了海关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了海关税款征收的安全性。
海关人员不必在货物进口时,计算每票货物的税款担保金额,复出口时不必退还押金或撤销担保函,从而减少了工作量。海关税收由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创设的ATA国际海关担保连环系统保障,进口税由进口国的担保协会担保。这种担保是自动的,如果发生进口税的支付问题,海关将向本国的担保协会追索。
四、单证册常识问答
[if !supportLists]1、[endif]什么是一般临时进口货物?
从一个国家进口后在一定期限内按原状又从该国家复运出口的货物,通常被称为一般临时进口货物。例如:参加展会的展品,为客户展示的商业样品,以及用于测试或拍摄等活动的专业设备等。
[if !supportLists]2、[endif]一般临时进口货物在流转过程中有哪些特点?
(1)货物保持原状;(2)货物的商业价值不发生改变;(3)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变更;(4)货物要办理多次的报关手续;(5)货物的临时进出口都有一定的期限;(6)货物临时进出口时都存在担保的问题。
[if !supportLists]3、[endif]携带一般临时进口货物该如何办理海关的手续?
任何国家都准许货物在本国临时进口。通常这类货物的进口时间不会超过十二个月。申请人有三种方式可以办理临时进口的手续。A: 向海关交纳押金 在办理临时进口手续时申请人要向进口国海关交纳押金(金额相当于进口国关税和其他各税的总和)。一般来讲,在欧洲要交纳货值的20-30%、澳大利亚是50%等。待货物复出口后,进口国海关会在一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全额退还押金。(在欧洲,押金通常是在货物复出口后的2-6个月内退还。费用将以进口国当地货币支付。) B: 申请临时进口担保 申请人在办理临时进口手续时,可以按照进口国海关的要求提供担保人,申请临时进口担保。 C:使用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是一份国际通行的报关手册和担保文件。被世界上65个国家和地区所接受。ATA单证册可使申请人免去向海关交纳押金或申请临时进口担保的情况。申请人能够预先安排并使用统一的文件办理海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4、[endif]什么是ATA单证册(ATA CARNET)
Carnet 是一个法语词,意思是“手册”。ATA 是法语Admission temporaire 和英语 temporary admission 的缩写,意思为“临时进口”。ATA Carnet 联起来的意思为“临时进口货物的通关手册”。
[if !supportLists]5、[endif]ATA单证册是否有使用期限?
有。按照《ATA公约》的规定,ATA单证册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该期限不能延长,但对于在有效期内不能完成任务的情况,可以办理续签单证册。
[if !supportLists]6、[endif]ATA 单证册有什么作用?
ATA单证册一方面替代了其他的报关单据;另一方面使持证人不必再向海关交纳押金或申请临时进口担保。在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时,持证人只需出示ATA单证册,由海关查验签注即可。
[if !supportLists]7、[endif]使用ATA单证册有什么好处?
(1)统一的报关单据 ATA单证册内的报关单据在样式和内容上都是国际统一的,持证人在出发前即可准备好,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这样避免了在各国临时填写样式和内容不统一的国内报关单,繁琐且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同时也节省了在海关填单的大量时间。 (2)统一的语言 ATA单证册使用国际统一的语言,避免了各国语言的障碍。 (3)统一的担保 ATA单证册不仅是报关单,同时也是一份担保文件,持证人凭ATA单证册报关时,商会就成为持证人的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持证人不再需要向各国海关以外币形式交纳押金或申请临时进口担保。由此减少资金的占用量,同时可以避免为了支付费用而在银行产生的手续费、交易费和利息损失,杜绝现金被盗或被侵吞的情况。 尤其当持证人需要连续前往多个国家时,ATA单证册的上述优势就更加突出和重要。
[if !supportLists]8、[endif]哪些货物可以申请ATA单证册?
按照国际公约主要是专业设备、商业样品和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物品。另外根据国际和国内的一些法规,某些其他用途的货物也可以申请ATA单证册。但是,在国外的消耗品如宣传手册、宣传品和食品等是不能申请ATA单证册的。
[if !supportLists]9、[endif]产品备件是否可以申请ATA单证册?
可以。例如,国外有机器需要维修,但无法确定哪些备件有用、哪些没用。这时可以办理ATA单证册, 将所有可能用到的备件都带去国外。对于那些最终会用到,而不再复出口的备件,持证人只需在当地办理相关的进口手续即可。另外,维修时需要使用到的工具也可以办理ATA单证册。
[if !supportLists]10、[endif]到国外维修的货物可以办理ATA单证册吗?
不可以。维修的货物是不能申请ATA单证册的。这类的货物有其他的通关方式。
[if !supportLists]11、[endif]在我国有出口限制的产品是否可以办理ATA单证册?
可以。
[if !supportLists]12、[endif]如果部分货物在国外可能会发生出售、赠送等情况,是否还可以办理ATA单证册?
可以,不过如果真的发生了出售、赠送情况时,持证人一定要向当地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的完税手续。
[if !supportLists]13、[endif]ATA 单证册是否有申请资格的限制?
没有。注册地或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社团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和自然人等都可以申请。
[if !supportLists]14、[endif]ATA单证册的申请是否可以由货代公司或报关公司代为办理?
可以。
[if !supportLists]15、[endif]前往任何国家都可以申请ATA单证册吗?
不是。只有《ATA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的成员国家/地区才接受ATA单证册。
[if !supportLists]16、[endif]ATA单证册在中国是否有报关权的限制?
没有。持证人本人、持证人授权的个人或公司都可以办理报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17、[endif]像DHL/UPS这类公司可以办理ATA单证册的报关手续吗?
可以。虽然一些ATA成员国不接受通过邮政系统运输的货物凭ATA单证册报关。但通过DHL/UPS等公司运输的货物属于国际快件服务,不在邮政范畴之内。
[if !supportLists]18、[endif]ATA单证册在中国是否有报关口岸的限制?
没有。中国的各个海关口岸都可以办理ATA单证册的通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19、[endif]去国外的展商持ATA单证册报关时,是否要向中国海关出示展览会批件?
不需要。
[if !supportLists]20、[endif]在我国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是否还需要做商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免于3C认证和品质检验;但对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检疫类别为P或Q)的货物,需按规定实施检疫,持证人或其授权代表可持ATA单证册作为证明文件报检。
[if !supportLists]21、[endif]为什么凭ATA单证册报关就可以在海关免交押金?
因为押金部分已经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为持证人做了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海关获得的保障不是押金,而是担保。
[if !supportLists]22、[endif]办理ATA单证册的费用是多少?
办理ATA单证册时要交纳出证手续费和保险费。具体金额根据货物的总价值来确定。另外申请人还要向出证商会提交反担保。担保费率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统一制定。
[if !supportLists]23、[endif]申请人一定要向出证商会提交反担保吗?
是的,这是ATA公约的要求。担保机制是ATA单证册制度正常运转的保障。每个ATA成员国都有一个指定的担保商会,负责为国内外海关有效索赔的执行提供担保。以中国为例,对于中国的出口ATA单证册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需支付国外海关所有的有效索赔。因此,申请人在办理ATA单证册时需要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提供反担保。
[if !supportLists]24、[endif]国外的进口各税大约有多高?
这很难说。因为进口各税中不仅包括了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还包括消费税、印花税等。具体金额要根据货物种类和前往国家的不同来计算。另外货物的重量也是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在ATA单证册成员国中,进口各税从货值的5%到150%都有。像俄罗斯、印度、阿尔及利亚等都是税率比较高的国家。
[if !supportLists]25、[endif]持证人可以为进口各税买保险吗?
不可以。交税是持证人的义务。持证人只可以为被盗、运输风险、由被盗、运输问题而产生的通关风险、由于延误时间而产生的通关风险等购买保险。
[if !supportLists]26、[endif]如何才能在一年有效期内多次往返使用ATA单证册?
首先,无论去几个国家,去几次都必须是清单中所列的同一批货物;其次,在申请办理ATA单证册时就要将预计前往的国家和次数告知签证机构,以便签证机构事先为其在单证册内准备足够的单据。
[if !supportLists]27、[endif]在那里可以办理ATA单证册?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及其23家分支机构是我国ATA单证册的签证机构。
[if !supportLists]28、[endif]出证商会可以拒绝签发ATA单证册吗?
当然可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为每一份单证册承担担保的责任。而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别人,必须为其承担担保的责任。
[if !supportLists]29、[endif]在哪里可以了解ATA单证册制度的有关知识?
登陆ATA网站(www.eatachina.com),可以了解《ATA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中国海关对ATA单证册的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及申办ATA单证册的相关操作程序和规定等。
五、ATA单证册申请表填写要求
[if !supportLists]1、 [endif]申请人名称和地址是中英文对照填写的;
[if !supportLists]2、 [endif]确认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政府机关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个人提交身份证。)合法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上登记的名称与ATA单证册申请表中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身份证明文件上登记的地址与ATA单证册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一致;* 身份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if !supportLists]3、 [endif]授权代表指为申请人办理通关手续的报关人或报关公司,可以填写一个,也可以填写多个。申请人无法确定其报关人(或公司)时,可以填写“任何的授权代表”。* 确认填写内容符合要求;* 对授权代表有特殊的要求的国家,要求申请人满足特殊要求;
[if !supportLists]4、 [endif]按《各成员国ATA单证册制度实施规定》确认货物用途、过境、运输方式等符合临时进口国要求;
[if !supportLists]5、 [endif]出口报关口岸栏填写的是从中国大陆离境的口岸;
[if !supportLists]6、 [endif]在临时进口国/地区和次数栏为预计前往的国家名称,一进一出为1次;过境国/地区和次数栏为预计过境的国家名称,一进一出为1次;
[if !supportLists]7、 [endif]前往两个以上国家时,预计线路栏为货物预计的流动线路;
[if !supportLists]8、 [endif]申请人签字盖章部分:申请人为法人,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由首席代表或其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9、 [endif]货物总值栏须填写人民币金额,并与总清单的总价值相同。
六、货物总清单填写要求
[if !supportLists]1、 [endif]指导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货物总清单;
[if !supportLists]2、 [endif]总清单使用了规定格式的续页;且每页正确标明了续页号码;
[if !supportLists]3、 [endif]货物总清单中的数字是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的;
[if !supportLists]4、 [endif]货物总清单的项号连续完整,每一项货物对应一个项号(相同且同价值的货物可以合并使用同一个项号);
[if !supportLists]5、 [endif]货物品名的描述是中英文对照填写,详细描述了产品的识别特征,如商标、型号、序列号或工厂索引号、颜色、尺寸、材质等;
[if !supportLists]6、 [endif]货物数量和计量的单位已按要求填写,如:PC/SET/PAIR ;同一个项号下的货物在一件以上时,其数量为所有货物的总件数;
[if !supportLists]7、 [endif]重量或体积一栏已选其中之一填写,并已注明计量的单位;同一个项号下的货物在一件以上时,其重量或体积为所有件数的总重量或总体积;
[if !supportLists]8、 [endif]每一个项号下的货物价值应为货物真实的商业价值,对明显有违常识的货物价值申报,应要求申请人核对是否有错报、漏报的情况,或提交证明货物价值真实性的资料。同时提醒申请人虚假申报货物价值可能引发被查封、罚没、罚款等海关处罚,并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货币单位以人民币计,如遇用其它币种计价的情况,需要在此项货物描述的首行价值列显示人民币金额,在此项货物描述的第二行价值列显示其他货币的金额,并注意人民币金额与其他货币金额应价值相符。同一个项号下的货物在一件以上时,其价值是货物单价的总和;
[if !supportLists]9、 [endif]每项货物的原产国用国别代码注明,具体以清单中国别代码(CODE)页为准;
[if !supportLists]10、 [endif]货物总清单最后一项下已画结束线,最后一项货物与结束线之间没有留空行,结束线下已对所有货物的件数、重量(或体积)、价值进行总计(如果包含几种不同的计量单位(如件、套、付),应按照类别分别总计),并对货物的总价值用英文进行描述(SAY:TOTAL VALUE IN RMB IS……);
[if !supportLists]11、 [endif]消耗品、宣传品及不准备复进口的物品不能计入货物总清单内,需另外填写消耗品清单;
[if !supportLists]12、 [endif]货物总清单需加签章以证实其有效性:当公司、单位等机构为申请人时,须加盖公章或骑缝章;申请人为个人时须本人签字。
七、申办手续费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ATA单证册收费。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取消ATA单证册保险费收费。
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担保符合我会有关文件要求
[if !supportLists]1、 [endif]担保形式为押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贸促会认可的书面保证;
[if !supportLists]2、 [endif]担保金额按我会制定的《担保费率表》计算,以总清单总价值为基数,以前往国家担保费率为比率计算。当一份单证册在前往多个国家(包括过境国)时,按照这几个国家中最高的那个国家来确定担保费率;
[if !supportLists]3、 [endif]他人为申请人代交担保押金时须出具资金使用说明。
[if !supportLists]4、 [endif]保函的内容必须是总会规定的格式条款,并确认其真实有效性。如与支行或信用社出具的保函须经总会认可;
[if !supportLists]5、 [endif]书面保证的内容必须是总会规定的格式条款,该书面保证已经获得总会确认;
[if !supportLists]6、 [endif]对于例外担保情况,须事先请示总会。
九、单证册实务问答
[if !supportLists]1、[endif]办理ATA单证册需提交那些材料?
需要提交(1)ATA单证册申请表;(2)货物总清单;(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如果委托了多个”授权代表”为ATA单证册报关,申请表该如何填写?
可以将所有“授权代表”的名称都填写上。如果授权代表太多的话,也可以填写“任何持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不过这样的话,持证人要为每一个“授权代表”准备委托书。进出中国海关时可以用中文书写委托书,进出国外海关时要用英文书写,英文委托书的格式可以从ATA网站下载。
[if !supportLists]3、[endif]参加国外展览会和交易会的货物中如果有用于散发的宣传材料该如何处理?是否能列入ATA单证册的货物总清单?
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宣传材料不列入ATA单证册的货物总清单。持证人可另外填写消耗品清单。报关时宣传材料与ATA单证册项下货物一同办理海关手续。海关会根据持证人参加展会规模的大小对宣传材料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给予放行。
[if !supportLists]4、[endif]ATA单证册申请前往多个国家时,由于每个国家的担保费率不同,担保金将如何计算?
在所前往的几个国家中,按照担保费率最高的那个国家来计算。
5、ATA单证册签发后,持证人发现货物清单中的申报有误或者不够完整,持证人是否可以更改货物总清单?
这种情况下持证人没有权利更改,只能由签证机构进行更改。如果总清单中的某些货物持证人不准备携带出境,则不需要签证机构的同意。持证人只需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填写清楚哪些货物将不办理出口手续,然后认真核对海关的签注即可。
6、ATA单证册签发后,持证人想增加单据是否可以?
可以。但必须通过原签证机构。
十、ATA单证册使用须知
[if !supportLists]1. [endif]在某些国家/关境,ATA 单证册不能在其境内所有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持证人应预先确认拟通关的海关是否有权办理ATA 单证册业务。
2. 每一份ATA 单证册都是为某一特定用途的货物签发的。ATA 单证册项下货物用途需要符合所前往的ATA单证册制度成员国或地区所接受的货物用途范围。
3. 如果ATA 单证册被盗或丢失,持证人应立即同出证机构联系,办理单证册补签手续。
4. 如果您在国外使用ATA 单证册时遇到问题,请联系封底中所列ATA 国际连保系统成员国和地区担保协会,以取得他们的帮助。
5. 为尽量减少向国外海关支付进口关税及其它税费的风险,持证人在使用ATA 单证册时如遇到问题,请在单证册过期前尽早书面通知出证机构。
6. 由于中国海关给予出口ATA 单证册项下货物6个月的复进口期限,如果您的货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回国,请在复进口期限截止前至少1 个月向出口地海关申请延长复进口期限。
7. ATA 单证册签发之后,如报关代理发生变更,请您为变更后的报关代理准备授权委托书。进出我国口岸时需使用中文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中国海关规定的报关委托书;进出外国口岸时需使用英文授权委托书,范本如下所示。
To whom it may concern
I / w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Name of Carnet Holder ) of ____________ ( Address of Carnet Holder ) hereby appoin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Name of Representative ) to be my / our Agent for the purpose of dealing with and signing ATA Carnet No. ___________________issued by the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under the appropriat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nd guaranteed by the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and to deliver to Customs any documents required in this connection.
Date_____________ Signed__________________ (Director, Secretary, etc.)
Stamp
十一、ATA单证册使用问答
[if !supportLists]1、[endif]持证人凭ATA单证册报关时是否还要向中国海国提供出口报关单?
不需要。如果临时出口的货物未能复进口回中国,则需要按照要求补办出口手续。
[if !supportLists]2、[endif]ATA单证册内有黄白兰三种颜色单据,在办理海关手续时该如何使用?
三种颜色单据是供持证人办理报关手续使用的,它分为存根和凭证两个部分。黄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中国海关办理货物的出口和复进口手续使用。白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目的国办理进口和复出口手续使用。蓝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过境国使用。货物在中国首次出境时,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的查验手续,在绿色封面的“海关验证”栏中签字盖章,这时单证册生效。同时海关在黄色出口凭证和存根上签字盖章,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存根保留在单证册内。 之后持证人可以办理临时进口手续。进口国海关会在白色凭证和存根上签字盖章,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存根保留在单证册内。 在办理货物的复出口时,手续与办理进口是一样的。另外海关会将复出口的凭证寄往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以便海关核查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是否及时、全部离境。 使用蓝色的过境单据办理手续时,情况同上面提到的基本是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过境单据没有进和出之分。只是在存根联中有特殊的一栏为办理复出口时使用。因此过境单也需要成对的使用。 在持证人的货物返回中国后,中国的入境地海关办理货物的复进口手续。
[if !supportLists]3、[endif]ATA单证册的报关人在办理通关手续时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报关人按照通关的次序分别填写ATA单证册内黄白蓝三色凭证中的D/ E / F栏,而F栏中的申报货物数量一项最好由报关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现场填写,另外报关人需要当着海关官员的面在单证册上签字。如填写不当会影响通关,或引起索赔。
[if !supportLists]4、[endif]办理ATA单证册通关手续时海关是否收取手续费?
ATA公约中第10条规定“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在海关办公地点办理ATA单证册的通关手续时是不能够收取任何费用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是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和在海关办公地点。如果持证人是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和非海关办公地点办理手续则可能需要交纳手续费。
[if !supportLists]5、[endif]持证人需要检查海关在ATA单证册上的签注吗?
无论如何都要检查。
每次办理ATA单证册的报关手续时海关需要在相应的凭证和存根上同时签注,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存根会保留在ATA单证册内,并退还持证人。这其中的所有签注内容都将被认作是正确的。如果事后发现有误,除非持证人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海关的问题,否则一切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因此从办理出口手续开始就要认真检查海关的签注是否正确,同时注意临时进口国是否有复出口期限的限制。如果有复出口期限的限制,那么货物最晚在该期限到期之日一定要复出口。即便复出口期限没有用具体的年月日表示,而只是写明“6个月”。如果复出口的期限对持证人来讲太短的话,持证人可以马上或在复出口期限到期之前提出延长的申请。
[if !supportLists]6、[endif]如果ATA单证册办理的不够规范,是否是海关官员的责任?
这很难说,因为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有以下的两点体会:ATA单证册的进口手续,对于进口国海关非常重要。因为他留下的进口凭证就是将来征收进口各税的保证。所以在办理手续时海关会很认真谨慎。 ATA单证册的复出口手续,对持证人至关重要。因为复出口的签注直接关系到是否会产生任何费用。所以在办理手续时持证人应当格外小心才行。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身的利益。
[if !supportLists]7、[endif]如果进口国海关在ATA单证册内的签注有含糊之处,持证人该怎么办?
持证人一定要与当地海关联系,及时进行更正。
[if !supportLists]8、[endif]进口国海关为什么还会使用蓝色过境单据?
蓝色过境单据并不只是用于过境一个国家时使用。在一些临时进口国境内也可能会用到。如果货物需要从该国的一个口岸到另一个口岸转关运输时,持证人可以凭蓝色过境单据办理转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9、[endif]如果货物没有办理临时进口国的复出口手续,持证人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获得临时进口国的复出口签注,持证人务必需要办理了中国海关的复进口签注,这是免除交纳进口各税的最后措施。
[if !supportLists]10、[endif]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可以分批复出口吗?
如果临时进口国海关同意的话是可以的。对于分批复出口的情况,海关的处理方法通常会有两种:一是海关将每一批货物的复出口都签注在同一张凭证上,待最后一批货物复出口后再撕下凭证留存;二是海关要求ATA单证册内有足够的复出口凭证,可以供每一批货物复出口时签注。分批复出口时,建议持证人最好请海关另外出示一份说明,证明该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已经分批全部复出口。
[if !supportLists]11、[endif]如果已经超出复出口期限,但货物还没有复出口,持证人该怎么办?
持证人可以向临时进口国海关提出延期申请。通常情况下海关都会批准延期。但复出口的最长期限只能是到ATA单证册的有效期为止。超出ATA单证册有效期的复出口期限是不可能的。
[if !supportLists]12、[endif]如果ATA单证册的有效期即将过期,但货物还没有复出口,持证人怎么办?
A: 先将货物运回国内,只要运抵口岸海关即可。然后用新的ATA单证册重新办理手续。 B: 在临时进口国办理交税手续。 C: 将货物交当地海关监管。 D: 持证人将货物仍然留在进口国,待用途结束后再复出口。但由于ATA单证册已超出有效期,进口国海关在办理复出口时会在ATA单证册上签注“保留意见”,而这些签注很可能会导致ATA单证册被提起索赔。 E: 持证人根本没有办理复出口手续,这样的话ATA单证册无论如何都要被提起索赔。这时持证人如果能够提供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已经回到中国的证明,多数情况下国外海关是会接受的。不过如果进口国海关进一步要求持证人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是在复出口期限前以及ATA单证册有效期到期前将货物复出口的凭证,持证人是无法提供的,这时持证人就必须的交纳进口国的索赔款项。
[if !supportLists]13、[endif]就以上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在接受续签单证册的国家,持证人可以通过办理续签单证册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持证人想办理续签单证册,最好先与临时进口国海关或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联系,确认是否可以办理。
[if !supportLists]14、[endif]如果货物回运的成本高于货物的价值时,持证人可以放弃货物吗?
持证人可以在当地海关的监管下放弃货物,同时办理有关进口各税手续。当地海关需要在ATA单证册白色复出口凭证和存根中作相应的签注。
[if !supportLists]15、[endif]如果ATA单证册项下货物遭遇类似洪水、地震等情况而消失时,持证人该怎么办?
这类情况发生时持证人要去办理相关的官方证明。证明货物确实由于发生该情况而消失。同时临时进口国海关需要在白色复出口凭证和存根上作相应的签注。如果持证人没有办理这些手续的话,持证人就需要支付进口各税。
[if !supportLists]16、[endif]如果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在临时进口国被盗,持证人是否要支付进口各税?
一般来讲,只要货物留在了临时进口国,持证人就有支付进口各税的义务。针对被盗这种情况,持证人可以购买相应的保险来降低自己的风险。如果发生被盗的情况,建议持证人无论如何都应当向当地的公安局报案。
[if !supportLists]17、[endif]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是否可以在临时进口国销售?
ATA 单证册是用于临时进出口货物的,因此原则上讲货物应当从临时进口国全部复出口。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国家也允许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在本国销售。如果发生销售的情况,持证人一定要向当地海关申报并办理完税手续,同时核对海关在ATA单证册内存根上是否已经签注完税意见及税单号码等。
[if !supportLists]18、[endif]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可以在临时进口国赠送、或捐给慈善机构吗?
可以,不过无论是赠送还是捐给慈善机构,通常来讲持证人都有交纳进口各税的义务。
[if !supportLists]19、[endif]如果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在临时进口国被扣押,会有怎样的后果?
按照公约的规定,货物被当地官方扣押的话,ATA单证册的复出口期限可以延长。例如:如果货物是在复出口期限到期前二个月被临时进口国当局扣押,那么从当局解除扣押之日起向后的两个月是货物复出口的最后期限。如果货物是被私人扣押,而持证人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的话,持证人就只能支付进口各税。
[if !supportLists]20、[endif]如果ATA单证册丢失了,持证人该怎么办?
持证人应及时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申请办理补签单证册。
十二、ATA单证册核销
核销概述
ATA单证册核销: 指对ATA单证册内凭证和存根的审核来确认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是否按规定完成了暂准进出口和过境活动的过程。它包括海关核销和商会核销两个部分。
海关核销的目的: 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海关通过核销来确认哪些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未按海关规定正常复出口或办理结关手续,进而对持证人提出索赔,追缴相关税费。中国海关通过核销来确认哪些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未按海关规定正常复进口或办理结关手续,进而对持证人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商会核销的目的:商会通过核销及时掌握ATA单证册的使用情况,获取有关证据,有效避免海关索赔,保护持证人的利益。同时通过核销对持证人提交的担保进行调整。
申请核销
时间:ATA单证册使用完毕后须及时申请核销,建议持证人在旅行结束后15日内完成。
地点:向ATA单证册的原签证商会申请核销。
文件:1、ATA单证册正本。(持证人自己保留一份ATA单证册彩色扫描件) 2、与担保有关的材料,如:押金收据原件,账户信息等。3、如ATA单证册项下部分或全部货物的状态发生了留购、赠送、放弃、损毁、丢失、灭失等变化,在提交ATA单证册正本的同时,还须另外再提交由相关海关出具的调整货物状态的证明,如: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税单、发票或付款凭证等原件。4、如申请过续签单证册,须同时提交原ATA单证册正本和续签单证册正本。
核销操作
1、网上预审:在ATA申办系统中上传扫描件,申请预审。上传路径为“追踪处理单证册”-“核销”-“核销资料上传”
2、提交原件:在预审通过后,按要求将相关文件正本和“核销处理单”送达原签证商会办理正式的核销手续。
关于担保
持证人在申请时提交的担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简称中国贸促会)有权依据ATA单证册核销使用的情况对其在形式和金额上进行调整(如退还押金、撤销保函等),但该调整不代表持证人责任和义务的解除,只要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了海关索赔,持证人都须在收到中国贸促会缴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索赔款。
常见错误
1、 报关手续不完整:例如有进口报关的签注,但没有复出口报关签注等。
2、 签注内容不完整:例如存根上缺少或货物项号、或时间、或地点,或签字盖章等。
3、 签注内容不正确:例如存根上签注的货物项号与货物总清单不一致等。
4、 签注内容不规范:例如存根上签注的时间未按国际标准填写等。
5、 签注内容有修改:例如存根上签注的内容有修改,但未加盖海关确认章等。
6、 单据有丢失情况:例如ATA单证册内的存根、凭证有丢失情况等。
7、 国外超期复出口。
8、 ATA单证册丢失。
9、 调整货物状态的手续不完整、证据不清晰等。
10、 续签单证册和原ATA单证册的关联手续不规范、不清晰等。
常见问答:
1、持证人为什么要核查海关在ATA单证册存根上的签注?
每次办理ATA单证册的报关手续时,海关需要在相应的凭证和存根上同时签注,然后将凭证撕下留存。存根会保留在ATA单证册内,并退还持证人。这其中的所有签注内容都将被认作是正确的。如果事后发现有错误、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除非持证人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海关的问题,否则一切责任由持证人承担。因此持证人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从办理出口手续开始就要认真检查海关在存根上对货物项号、相关期限,海关关别、地点、日期、关员签字、盖章等项签注内容是否正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事后引起争议和索赔,也才能使ATA单证册在商会顺利核销。
2、存根中签注内容的修改是否会影响ATA单证册在商会的核销?
只有海关有权利在ATA单证册存根上进行签注,而且海关对自己签注内容的修改会盖章给予确认。因此存根上的内容如能确认是海关的修改,则不会影响ATA单证册在商会的核销,否则的话需要进行核实而暂时不能核销。
3、在复出口期限后才办理了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复出口手续的ATA单证册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对于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没有在暂准进口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海关规定的“货物复出口向海关申报的最后日期”前复出口,而是在该期限后才办理了复出口手续的情况,很多持证人认为只要ATA单证册获得了复出口的签注,就意味着海关对该超期行为已经给予了认可,否则海关应该不会让货物复出口。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原因在于ATA单证册制度由于有国际连保系统作为后盾,对持证人的超期违规行为,海关并不需要让货物长期滞留直至处罚完毕后再给办理复出口手续,而是可以在事后通过国际连保系统再对持证人进行处罚,这样可以避免影响持证人的行程,也会提高通关的效率。因此对于超期复出口的情况,即使ATA单证册获得了海关的复出口签注也不能在商会正常核销。
4、在中国海关使用过,但在国外海关没有使用过的ATA单证册,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如果ATA单证册出口和复进口存根在中国海关获得了正常签注,而ATA单证册内其它所有的存根原件未被海关签注,且与存根相对应的所有凭证原件(须与申请时数量完全吻合)也均未使用并完好保留在ATA单证册内的话,持证人可以在商会办理核销手续。
5、ATA单证册在签发后,由于某些原因未能使用,是否可以在商会正常核销?
如果ATA单证册内所有存根原件均未被海关签注,且与存根相对应的所有凭证原件(须与申请时数量完全吻合)均完好保留在ATA单证册内的话,持证人可以向签证商会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温馨提示
1、 增强守法意识,主动履行申报义务,避免因报关手续缺失而造成的损失。
2、 增强保护意识,认真核对获得的签注,避免因海关失误给自身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3、 增强学习意识,全面了解各项规定和要求,避免因一知半解造成损失。
4、 增强保管意识,妥善交接ATA单证册原件,避免因证据丢失造成损失。
十三、索赔须知
A、什么是索赔?
每份ATA单证册一经签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以下称“贸促会”)就对其将来有可能出现的索赔承担担保责任。当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发现单证册项下货物存在违反临时进出口货物规定的情形,就会通过贸促会向单证册持证人提起索赔,持证人可通过贸促会提交货物复出口证据或补交税费,这一过程就是ATA单证册的索赔。
B、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货物没有原状复出口、违反海关相关规定等,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复出口未申报:持证人有义务在进出境时主动申报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如果持证人没有进行复出口申报,海关就没有办法了解货物是否原状复运出境,无法核销单证册,从而提起索赔;
货物没有全部原状复出口,且未办理结关手续:实践中,持证人可能出于某种原因,将部分或全部货物留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不再复运出境,比如出售、赠予等。这些情况下,为了终止暂准进口手续,持证人应在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允许的条件下为这些货物补办结关手续,否则将被提起索赔;
复出口超期:持证人办理暂准进口手续时,海关会为临时进口货物规定最迟的复出口期限,持证人必须在海关签注的复出口日期之前将货物复运出境或者申请延长该期限,否则持证人将被认定为违反了暂准进口规定,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对此进行处罚并提起索赔;
货物被窃、丢失或被毁:对临时进口的货物被窃、丢失的情况,持证人仍须办理结关手续,缴纳进口各税。至于货物被毁的情况,其处理方式要视毁坏程度及海关要求而定,如果持证人不打算将其复运出境,应当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货物的临时进口状态。若持证人未履行上述手续,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提起索赔;
海关未进行核销操作: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通过将撕下留存的进口凭证和复出口凭证核对来确认单证册项下货物是否按规定复运出境。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海关没有进行核销操作而引发索赔,作为持证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核销单证册。
C、海关提起索赔的时间
根据相关公约规定,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应在ATA单证册有效期到期一年内提起索赔。之后,贸促会担保责任解除,海关可以直接向持证人进行追索。
D、索赔证据
持证人可提交证据取消海关提出的索赔。取消海关索赔的直接证据为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此外,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间接证明货物已从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离境。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索赔证据大致分为两种:
单证册内证据:进口国/地区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凭证、出口国海关签注的复进口存根/凭证、第三国海关/地区签注的进口或复出口存根/凭证、过境国/地区签注的过境存根/凭证等单证册内海关签注的证明;
单证册外证据:指单证册外其他能够证明货物已经离开进口国/地区或已办理结关手续的文件,例如:货物报关单、完税凭证、提单、机票、货物状况证明书等。由于单证册外证据并非源自单证册本身,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有权决定证据是否被接受。因此这类证据与被索赔单证册的关联性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海关出具的文件被作为有效证据接受的可能性较大。
E、索赔提交证据期限
根据相关公约规定,海关提出索赔后,持证人应在6个月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据,否则必须按照海关索赔金额缴纳押金或暂付款。该押金或暂付款自交纳之日起3个月后转为应缴税费。在此期限内,如果持证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其已付的押金或暂付款可以退还。因此,实际上持证人自索赔发出起有九个月的时间来提交取消索赔的证据。
当持证人无法在提交证据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复出口证据时,持证人必须按照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索赔金额缴纳索赔款。索赔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进口各税:进口各税指进口关税及其它与进口有关的税,包括增值税、销售税、消费税等;
罚款:当出现违反海关相关规定,滥用单证册,或者存在欺诈情况时,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可要求持证人偿付货物进口各税,并征收罚款,其中通过贸促会追索的罚款不得超过应付税费的10%,超出部分可直接向持证人追索;
调整费:是指由于持证人违反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规定时,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海关对持证人征收的带有罚金性质的费用。根据相关公约规定,当持证人无法提供当事国海关签注的复出口存根作为证据,只能提交复进口或进口第三国及其它单证册外证据时,即便这些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货物已从暂准进口国/地区(和/或过境国)复运出境,一些国家海关仍会对当事人征收调整费。目前,征收调整费的国家包括:奥地利、巴林、法国、马来西亚、黑山、荷兰、塞尔维、新加坡、西班牙、土耳其、瑞士、泰国、美国、阿联酋。
G、问题解答
1.提交证据后多长时间会收到暂准进口国海关的回复?
收到持证人提交证据的五个工作日之内,贸促会将发函给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提交有关证据,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收到证据后会提交给暂准进口国海关审核。海关会将审核意见通过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传达至贸促会,贸促会通知持证人。由于海关审核证据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期限,再加上传递证据的时间,实践中提交证据后几周至数月后才收到暂准进口国回复的情况都很常见。因此建议持证人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据,避免由于海关回复较慢造成再次提交证据超期被海关认定为无效而造成不必要损失。
2.持证人支付索赔款后拿什么作为报销凭证?
贸促会将持证人的索赔款项转交给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收到索赔款后,会发索赔结案通知。持证人可凭暂准进口国担保商会的付款通知、结案通知以及贸促会索赔款收讫证明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