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官场

  今天我阅读了《李白诗传》的第二章的部分内容。

少年李白的理想是潜心学习,让自己的才华超越司马相如,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大,因此有人推荐他去章明县县衙做笔吏。

  十六岁的李白才华横溢,在县衙的工作中如鱼得水,县令也越来越信任他。

  但是李白看县令愈发不爽,无他,这位县令爱听奉承,平日里判案错漏百出。李白实在看不下去,前去询问,但是堂堂一县长官的权威岂容区区小吏能挑衅的,县令发怒,不许李白质疑。

  有一回李白不经意间听到县令不是尸位素餐,而是因为受贿而贪赃枉法,李白这一听可还得了,立马下定决心要揭开县令丑恶的嘴脸。

  一位老农报案说自己的牛被偷了,但是县令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老农说谎,要把他收进监狱。李白暗中查清真相后据理力争,却不曾想被恼羞成怒的县令打发去放牛。

  开元五年(717年)五月,县里遭遇洪涝灾害,作为一县父母官的县令不仅不疼惜百姓,反而在视察时一派悠然自得的闲适之姿。

  他们正巧碰到江边的芦苇丛中有一具从上游飘下的女尸,在众人都在惋惜女子年纪轻轻就不在人世时,县令却在岸边旁若无人地赋诗“二八谁家女,漂来倚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珠”。

  李白何其愤怒,李白写了一首诗还击“因何逢伍相?应是想秋胡”。李白把县令比作秋胡这样的好色之徒,县令立马就打道回府了。

  李白料定此事之后县令会给他穿小鞋,所以干脆辞去这份工作,收拾行李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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