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见别人转的那些关于家乡旅游的那些文章,视频,我都不想去转,相反,我倒是乐意转与我同属同一市的其他旅游景点的文章和视频。
作为一个在外读了三年高中的人,开始,我很愿意宣传我的家乡,也愿意邀请同学去玩,但当我高考完后,回到家乡所遇到的一些事,使我不敢再宣传我的家乡,我认为,这个家乡的意义,不再是我成长的地方,而是因为有一些人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意义,我只与这些人有关,除此之外我,与这个所谓的家乡所有事物和人都无关。
如果你问我,这症结从哪里来,又是怎样的事使你发生这样的改变,我可以告诉你,从初二来,高考完后遇见了一件事而改变。
我在这个城市的教育经历,大抵就是碰见渣人的经历。初二时,我比较愚笨,爱贪玩,有比较直接,不会掩饰,也不会说话,再加上成绩也比较差,像我这样愚笨和成绩差的,在那个骚动且不成熟的时期,自然是别人的欺负对象,那时候,比较流行,不,应该说,现在也比较流行,你被人欺负了,去告老师,是会被别人看不起的。我不明白这样的“潜规则”从何而来,我在书中也从来没有看过,我在我的生活中,在爸妈的工作中,我也从未经历过,也未曾看见过。我只知道,对了就对了,错了就错了,黑与白不能颠倒。可,老师让我失望了,由于他们是拉班结派,即使我的朋友想帮我,但苦于力量太过于弱小,也无济于事,我曾和老师反映过,但他们只是被老师草草批评了事,而且每一次,换一个人来对我使手段,这样老师也不胜其烦,最后我的这位初中班主任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欺负你,那是他的错,如果一群人欺负你,那就是你的错”。对于老师,我是绝对相信的,因为从小书里说啊,老师都是圣洁的,都是绝对公平的,但这个老师,或者说,从这以后,我在这个城市碰见的老师,基本上为人都达不到作为老师的标准,即使现在回想,也不是,永远不是。或许是我要求太高,或许是我对一些被现实压倒了的、丧失了理想,丧失了心中的原则的人的愤怒吧。
在市区读高中的三年,是我成长的三年,是我遇见过最多朋友的三年,如果用比较世俗的话来说的话,我在家乡喝酒,基本上都是应酬,我不敢喝醉,因为,没人扶我回家。我在市里喝酒,我可以想喝多少喝多少,因为,总有人会送我回家。我妈一直说我太骄傲,是的,我是骄傲,我骄傲的不会放弃自己的原则,不会行苟且之事,我看见别人走向火坑我不会不管,我看见别人好欺负我不会去欺负他,我不会占小便宜,我也不懂你们那些潜规则。
这是我和我一位非常敬重的老师的聊天中,她说的一句话,这一句话,是我一直所追求的,我再也不想与不优秀的、贪图蝇头小利的人、处事不公正的有任何接触。这是我的追求,也是我的理想。我想公平公正的处事,堂堂正正的做人。这就是我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