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时空对话]
在这一章,老子运用自己的“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列举了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
1、“合”与“张”
2、“弱”与“强”
3、“废”与“兴”
4、“取”与“与
得出两个结论:
1、事物都具有两重性并且是矛盾转化的辩证关系,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物极必反”、“盛极而衰”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
2、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
老子就是这样一贯地用自然界的现象比喻社会现象,用以告诫统治者和普通的人们要避免和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正确地去做。
在这里老子告诫人们和统治者不要逞强、不要炫耀强力、更不能拿着国家的刑法政教来吓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