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两年半,是时候谈婚论嫁了
后来我们领了结婚证,男方户口迁至我家,当时迁户口他妈比我还积极
彩礼只要六万八,他名下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给他买的,家里有一辆车写的他妈的名字
我觉得我结婚没有保障,我就要求他房子加上我的名字
后来他妈就说加名字可以,但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说什么如果我们过的好就是一张白纸 ,给他们一个安心和保障,那如果过的不好,我不是什么保障都没有吗
他家都是他妈做主,她妈这个人也比较强势 ,现在就杠在这了,我觉得我没错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