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一个工厂工作,上班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一个手指被弄断了。老板送我去医院治疗,医生将手指接回去。出院后找老板,老板让我先休息,但是也没有说赔偿或补偿的事情。现在我再去找老板,他爱理不理,我该怎么办?
答:1、这种情形,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如果是员工故意弄伤自己的除外)。
2、发生工伤后,第一要务就是要治好伤,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放后再说。
3、按照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员工可以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4、认定工伤,最重要的是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出入证、工资折子或者工友证明材料均可,能有书面的证据最好。
5、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后,接下来就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受伤的伤残等级。伤残等级一共十级,最轻的是十级,最重的是一级。
6、拿到了伤残等级鉴定证书后,接下来进入工伤理赔程序。单位投保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理赔。单位没有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单位承担全部的理赔项目。注意雇主责任险不等于是工伤保险。
法律建议:1、工伤事故理赔处理往往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用工单位(特别是未投保工伤保险的用工单位)往往利用法律程序,无限拉长理赔时间,以达到让员工做出重大让步的目的。
2、对未投保工伤保险单位处理工伤事故,对双方有利的简单方法为: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直接委托鉴定机构,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法定标准计算赔偿金额金额。在此基础上,双方各让一步,协商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金额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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