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阿水把摩托车停靠在暴露在阳光下的石墩上,然后走向了阴影处的短碑,上书:纪念李成。阿水把包放在地上,拿出一罐燕京啤酒和半块松仁蛋糕果腹,然后起身,看着夜色一点一点吞没掩浪镇。
阿水已经三十岁了,留起了胡须。他平生最爱的作家是王小波,他最喜欢王小波在《似水柔情》里的一句话:生为冰山,就要默默的爱海流,爱风。他觉得李成就是那条海流或者那阵风,无论李成是不是和他一样长着小和尚。
李成如果不是男的,那他真是个绝代尤物,他如此细腻,就像是娇艳欲滴的玫瑰。在那个脆弱的年代,李成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掩浪镇,带着某些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于是镇上就带给他了许多仇视的眼神,他是无可否定的异乡人。
二
阿水这次回到镇上,似乎得了某种疑似谵妄的病症,他就想他十六岁时坐在李成的摩托车上,看着紫色的烟雾在道路两边升腾。阿水总是说:丫生活真操蛋。李成却从不这样说,他总是秉承了沉默是金的优良作风。
李成第一次出现在镇上人的公众视野的时候,是壮壮死的时候。李成在镇口骑车做了一个华丽的过弯,尘土飞扬。壮壮灰色的短小躯体窝在一个棚子下,准备度过下午。当李成过弯的时刻,壮壮突然窜了出来,随之离开的是后面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李成回头的时候,看见道路上多了一滩脑浆。李成惊得说不出话,仿佛一块石头塞在嘴边。李成把车停下,在棚边把中午吃的饭全吐了出来。从此,人们指责李成是杀死壮壮的人,他们向他吐唾沫,踢他,鞭打他,李成只是懦弱的忍受。
十二年前,李成出现在掩浪镇的一座佛像前。一名医生把他捡了家里。这位医生是个诗人,因此他不受待见。在诊所的时候,他除了和自己妈妈说话,就写写诗。听说他最喜欢的诗人是茨维塔耶娃。
阿水第一次见到李成,是在镇高中。阿水第一次见到李成,迎面而来是某种惊恐,如掩浪镇夜里翻涌的波涛。和阿水见到张蓓的情景截然不同。
三
张蓓是镇上为数不多的好看姑娘,这里的老太太都各秉风姿,姑娘都清一色的傻,张蓓清新脱俗,秀色可餐,在镇上有许多男性拥趸围在身边。
阿水说:有些事是不能改变的。比如他生为冰山。这就是说,他喜欢男人,并不喜欢张蓓这样女人气息浓郁的人,甚至还没有他看到那些傻姑娘兴奋。
李成从小受惯了欺负,他面对侵犯总是选择沉默。就仿佛他是的诗人父亲为他写的诗:
你是一朵娇艳的懦弱玫瑰
我希望你有一天在路灯下坚硬的绽放
李成一直在等绽放的那一天,也一直等那一盏路灯。李成确实曾经想拥有姑娘,后来他彻底变了,当他和冰山相撞的那一刻,玫瑰仿佛要长出刺来,冰山仿佛要被融化。
阿水和李成坐在一起,他俩都属于那种不受待见的人,两个人一天在学校共计要听到几十句来自不同的同学和老师的:丫你傻逼吧。所以阿水只有李成一个朋友。
那些日子里,暖风吹拂,李成每天都带着微笑出门,带着微笑回家。李成回到家中,把书包放到素白色的椅子上,陶醉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他的诗人父亲也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他成了牛皮本上的高产诗人。
阿水和李成每天走在一起,每天黄昏迎着海港交错的灯光,走过一颗一颗金光闪闪的榆树。听见船归港靠岸的时候,俩人就各自快到家了。有时候诗人父亲还没回来,阿水就去李成家写作业。随着时间推移,两人心头缄默的高墙仿佛被卸下,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感在两人之中搭建。
入夜,阿水躺在柔软的床上,质疑这种情感的存在,也质疑自己的存在。
李成偷着读诗人父亲本子上抄录的茨维塔耶娃的诗: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
李成默默的低吟: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在某个小镇…就像掩浪镇这样的地方。
四
掩浪镇是居民心里最美好的地方。它有无数条向远方延伸的公路和温顺的狗、和善的水和婉约的言语。这些东西里除了公路,都和李成无关。
李成无数次和阿水说:如果有机会,我要买一辆摩托车,然后走到某一条公路的尽头。这可能是这朵懦弱玫瑰唯一一件想展现男人力量的事情。除此以外,他在阿水面前只能是屈从。
两个人的恋情第一次被发现是李成在学校里异装,学校里人都走光的时候,李成打扮的像个女人一样,穿着高跟鞋和花格短衫,戴上假发,在走廊里挽着阿水走动。真他妈的奇怪,李成打扮成这个样子,竟然在和阿水聊骑行西藏。两人这么走着,完全忽略了时间,忽略了诗人父亲,忽略了所有的阻隔。只到后面一个老师大喝一声,站住。两人才反应过来,不过为时已晚。阿水一直在注视老师的表情,当他发现老师发现他们同性之间的秘密时,老师已经说不出话。
这是两人之间的事第一次被发现。
在李成和阿水之间,李成绝对更不被待见。次日李成就被见到办公室。面对他的还是那个昨夜那位吓傻的老师。
片刻沉默。
“你是不是变态?”
“不是。”
“你再说一次?不是你打扮成这个样子?”
“我真的不是。我只是喜欢和他聊天。”
“聊天?”这是老师已经明显愤怒而恐惧。这时,一只鞋印就印在了李成的脸上。
接着,一脚又一脚。李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艰难走出。
从那天以后,他俩不能再做同桌,他们俩一在一起走,就会被老师注意。因此,阿水有了新的同桌-张蓓。老师们觉得阿水还有药可救,给他安排了个小美女。可在张蓓面前,他难以改变自己的冰山本性。
这个美丽的镇上,每个人都看不起李成。提起他都说:那个变态。阿水也不能和李成一起放学回家。那个年代,人们不理解这种事情,就像不期盼明天,自由和真知。老师派了眼线,让阿水和张蓓一起走,而李成若再和阿水有交集,第二天又免不了一顿毒打。
李成的老诗人父亲甚至又变回了一个偶尔写写句子的医生。
一切都恍若一梦。李成想,一切都会归于孤独,一切都在不可挽回的走向庸俗。一想到这些,就静默的落泪。
张蓓真的有女人魅力,她拥有女人一切的吸引力,她是如此婀娜,每一个神态,都是让许多男孩子心里起波澜,仿佛星空倒挂日月旋转。但这对阿水毫无作用。李成看到那些表面上的相聚时却以为,阿水再也不愿意理他了。
李成带着苦闷出门,也带着苦闷回家。诗人父亲很少写诗。
真正能让李成快乐的,却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于他17岁末送给他人生第一台摩托车。上帝仿佛送给了李成与生俱来掌握速度的能力,李成终于能用速度消磨自己的自卑,穿行在掩浪镇。
六
沙燕落在掩浪镇的海湾,落日把街道拖的长长的。
酷暑来临。
阿水终于不用受到控制,尽管在入梦时还能感受到许多眼睛种在他的脖子上,尽管张蓓还想和他在一起。
阿水再溜进李成那个窄小而难以容身的住所,热辣辣的风吹在他的皮肤,仿佛要刮出一个一个的裂口。
阿水再见到李成,给了他一个干净的,大大的拥抱。拥抱李成身上的伤痕,拥抱那些偏见,两人像水一样交汇,贴在一起。单纯的快乐包围着两人,李成已经几个月体会不到这种快乐,他感到所有的人都要把他们变成单一情感的机器,不允许任何异类存在,好在他有一座冰山可以依靠。
暑假,李成骑上摩托车,后面带着阿水,体会风在耳侧呼吸。所有人都投来锐利如刺的目光,但他们想超越世俗的限制。这是那个脆弱年代里他们最勇敢的反击。夜幕时分,紫色的烟雾在道路两旁升起,阿水说了句:丫生活真操蛋。
其实阿水想不到李成的痛苦,诗人父亲就死于那年暑假,电扇开到三档,躺在绛紫色沙发上不醒。李成见到这情景,痛苦万分,也从此由一个不经事的少年走向刚强。
李成骑车到路旁,在窄小的荒地上建了一座墓碑。
而且李成那年暑假也没逃过老师,父亲死后,老师常常入室对他殴打辱骂。
有一回,李成带着阿水到父亲墓碑旁坐下,李成一脸忧伤,说:我想自己骑去前面。阿水同意。
李成出事于那天下午。
阿水不知道事情经过,只知道,人们说看见一具模糊的躯体。事情突然发生,李成无声无息的来,无声无息的走,他走了,甚至有人拍手称快。
阿水痛苦了许多年,在那些年里,他从此都是一座坚硬的冰山。人家都说,什么样的垃圾精子能变成这俩小变态?真是生物学上的奇迹。
阿水痛苦了很多年,但他却和张蓓一起生活了几年,阿水难以解释自己这种行为的原因,只能说能在张蓓身上看到李成的影子,甚至是懦弱的那一部分。那几年,阿水似乎在过一种生活的仪式。好在张蓓理解阿水,他们一起在诗人父亲的碑旁为李成立了一座碑,上书:纪念李成。
阿水后来跑了,把张蓓留在了掩浪镇,后来听说张蓓也走了,留下了一部书《冰山与懦弱玫瑰》,写在一个牛皮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