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所需的三条件:
1.因稀缺而具有价值
2.能排他性的控制
3.可以以一定价格转让
二.知识产权: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三.知产的特征:
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知产的客体与其载体具有可分离性。
2.专有性(排他性):专有性来源不同(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专有性表现形式不同,保护专有性方法不同、知产专有性只能依靠法律进行保护、专有性收到限制不同(深刻理解知产是公共政策的产物而不像物权是生活交易中慢慢发展而来)
3.地域性:源于各国公共政策,国际化条约淡化地域性,但并未取消。
4.时间性:著作权有生之年加50年,专利法20年,商标法定期限内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