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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凡在一月之中,一旬之内,将生日天元配合而言,则知其日中休祥,定立生日为主也。一岁之中,取月令以生克配合而言,则知其月中休咎也。且如人生得地,须太岁为尊,是一岁之中求生月带禄、或官印,原有原无,是月而问日,乃看命总法也。)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
(此言人命有生旺、死绝,而行运所值,有宜与不宜,通指五行言也。庚为众金之主,故居申而生水,水归亥子,冬天而旺。壬为聚水之源,故居亥而生木,木归寅卯,春天而旺。甲为群木之首,故居寅而生火,火归巳午,夏天而旺。戊为众土之一,故居巳而生金,金归申酉,秋天而旺。
壬癸、亥子一类水也,水生於申而旺於子;
甲乙、寅卯一类木也,木旺於卯而死於午,
故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荣。)
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宫而脱厄。
(此指纳音言也。丙寅、丁卯,炉中火,火之旺也。至秋宜以保持,以火至秋而死,况他火乎?己巳、戊辰,大林木,木之盛也。度乾宫而脱厄,以木至亥而生也,况别木乎?
又丙寅、丁卯,举火之类,火既克金,秋天保持者,何也?言水生於秋故也。己巳、戊辰,举木之类,水既生亥,乾宫脱厄者,何也?言亥有乾金故也。明五行休旺之道,造化自然之理,或元命、或行运,或流岁,皆宜慎之。)
值病忧病,逢生得生。旺相峥嵘,休囚灭绝。
论其眷属,忧其死绝。
(值病忧病,以休囚灭绝为言。逢生得生,以旺相峥嵘为义。值病忧病者,五行病中逢鬼是也。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遇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类,休囚灭绝。
逢生得生者,五行生处逢生是也,木临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类,旺相峥嵘。或值之於当生,或逢之於岁运,更看始终,随宜消息。
五行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孙;克我者官鬼,我克者妻财,比和者兄弟,忌在空亡死绝之地,忧居休囚衰败之乡,随眷属所得言之。此总论正行,生乎天地之间,寓於十二支内,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内有四吉、四凶、四平也。)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临丧,面前可见。
(墓在鬼中,乃正行墓中途鬼,如金畏己丑火,木防乙未金,水愁丙辰土。土忌戊辰木,火怕壬戌水,如此之格,或行乎岁运,主危疑之甚。足下临丧,以命前二辰为丧门,如辛亥人见己丑,既入墓又临丧,乃足下同为祸。面前可见,言其凶速也。若太岁、诸煞、大小运临之,忧其不测之灾,防有外服之象。)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於孤辰;
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於寡宿。
(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其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故曰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於孤辰,巳午未人,以申为孤辰,辰为寡宿,未巳为阴之位,申辰为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於寡宿,天年,犹小运也。岁星、犹太岁也。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徐曰:阴以阳为对,阳以阴为耦,言阳则未尝无阴,言阴则未尝无阳,故凭阴可以察阳,恃阳可以鉴阴。岁星者,太岁也,不可在孤辰之上。假令寅卯辰人,遇太岁在巳,寅人勾绞,卯人丧吊,辰人谓之控神煞,又谓之邀神然,主阻碍抑塞。天年亦太岁,不可在寡宿之上,如寅卯辰人,遇太岁在丑,辰人勾绞,卯人丧吊,寅人谓之窥神煞,又谓之迫神煞,主人窥窃、逼迫、陷害。其或三元克我,岁运不和,是五行禄马为害之年,则为凶尤甚。)
先论二气,次课延生。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
(五行相生为父子,其为传受之气,青赤等类是也。阴阳相制为夫妻,其为交合之辰,支干等类是也。假令金病,无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以金生水为子,能克火故也。又如金之灾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何如,此乃救解二法,最为详要。
徐曰:二气者,阴阳也。延生者,命运也。先别阴阳,次分命运。父病二句,是明阴阳进退之象也。假令庚辰人。十月生,庚金病於亥,是父病也。庚生壬为子,壬禄在亥,是子有禄也。庚以乙为妻,大运到巳,乙木病於巳,是妻灾也。如壬癸日生人,以庚辛为父,行亥子运,金病死亥子,主父母灾,或丁忧。丙丁日生人,以庚辛为妻,行寅卯运,金绝寅卯,主妻灾或丧偶。又如丙寅人,大运至戊申,火虽病,而丙寅为戊申之父,土至申长生,子禄既生,父承子禄之荫,虽病亦不至死。如丁卯人,行运至甲午,火克金为妻,金至午而败,可谓妻灾。丁卯火旺於午,又逢天禄,金火相得,阴阳相合,虽五行妻灾,以夫年旺而不为凶。盖父子一体相关,夫妻二体同居,是人之至亲骨肉也。故观其夫子之命,遇凶神恶煞,当刑伤父母妻子,则父病必深,妻灾必重。)
三宫元吉,祸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灾忽来而迅速。
(三宫,乃禄、命、身三元长生之宫。四柱寓居是宫,逢禄马贵人,五行生旺,谓之元吉。虽行年岁运逢凶神恶煞,欲为之祸,亦迟延而不至於夭折。三元五行无气,加以岁运凶神恶煞来临。是始末皆凶,其祸之至,迅速而不可救。
徐曰:前论阴阳始终,此说人命吉凶。如命内天元、人元、支元,内外岁月时中,值贵禄不居休败,是根基主本,三元元吉。若值行年太岁运命乖危之地,然亦可以推祸至迟延也。若三元内外,虽有禄马贵气,却八字中冲刑破害,不唯有贵而不贵,又终为凶人之命。如遇吉运,则防因福生祸;遇凶运,则灾忽来而迅速。二解同一义也。)
宅墓受煞,落梁尘以呻吟;丧吊临人,变宫商为薤露。
(命前五辰为宅,命後五辰为墓。煞,劫煞,灾煞,岁煞也。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後二辰为吊客。人,人元也。古之善歌者,有绕梁之声;善唱者,合宫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叹,变为薤露挽歌,则丧吊临门,宅墓受煞故也。
其或太岁、凶煞临并,大、小运限刑冲,必致凶祸,切宜预备。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六岁、丧门、吊客、黄旛、豹尾、太阴、大耗、将军诸恶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离,四主哭泣,此为四声入宅。或云,移居避舍可免。
此言流岁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干推两重,防灾於元首之间;支折三轻,慎祸於股肱之内;
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干推两重者,干为天元,以象元首。遇德见贵者,吉;逢煞值鬼者,凶。天元两值受克,如甲子生,得庚午月,加以庚午日,谓之重者,干不胜重克故也,防灾於头目胸背之间。
支折三轻,支犹人之肢节,主之於命,带三合、六合者吉;逢四冲、三刑者凶。支辰三刑逢伤,如辛酉人,得庚寅月,丁巳日,戊申时,谓之轻者,刑不至於本命故也;慎祸於腹脏、股肱之内,或以三合逢伤,亦通。
下元一气,纳音是也。其主宰五行,逐干支迁变而成否泰,其灾祸不拘元首股肱,故云周居去住之期。
夫干推两重,况三乎?支折三轻,况两乎?此於支轻重之别也。或曰,此论十干,逢大运在本年上值干,反克太岁,干克名为鬼临头,患头面之疾。十二支辰,若身命逢生死,旺五鬼,须有四肢腰脚之疾,比於干为轻也。
复言气运《陶隐居歌》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岁丁壬二,戊癸须从一岁推。又有纳音行运气,相生福德相克凶,五行恭顺皆如意。金人遇金犯凶祸,木人见木营求遂,水人值水主动摇,运气顺逆须还记。
假令癸酉男命,三月生,三月建丙辰,便从丙辰起三岁,丁巳土二岁,此五年纳音是土,别无刑克。戊午住一年,己未住五年,此六年纳音是火,金遇火凶。庚申上四年,辛酉三年,此七年纳音是木,自十二至十八,主营求称遂。余仿此回圈数之。或一宫住五年,或住一年,故云去住之期。大运住在旺乡,设使气有相制,则不能为害。
仁而不仁,虑伤伐於戊己,至於寝食侍卫。
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为灾,去之为福。
(甲乙木五常为仁,今反言不仁,以其克戊己凶也。如甲见戊,乙见己,用阴偏阳,为克为伐,为孤为背,则五行为不仁也。若甲见己,乙见戊,刚柔相乘,两得其所,未可以不仁言也。赋中举甲乙戊己为例,其余五行可以例求。
全文主旨
本段接续前文,进一步深入到命理分析的微观层面和技术细节。它详细阐述了如何通过分析“旬”、“年月日时”的关系、五行四季的“旺相休囚死”、以及“宅墓”、“丧吊”等神煞来精确判断吉凶应验的时间、部位和程度。核心思想是:命运的分析需要极致精细化和多维度综合考量。
分段白话注解与解析
第一段:论推演的精细维度(时间)
原文:(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乃看命总法也。)
注解:(此括号内为原注,解释前文“一旬”、“年中”等概念)“一旬”指十天干一个循环。“年中”指生日那一天。这是说,在一个月、一旬(十日)之内,要将生日那天的天干(日主)与周遭环境配合分析,才能知道那一天的吉凶,所以论命以生日天干为主。在一年之中,要取月令(出生月份)与日主论生克配合,才能知道那一月的吉凶。人要得地(得势),须以流年太岁为尊。所以在一岁(流年)之中,要看生月是否带有禄神、官星或印星,无论原局有无,这都是从月推日、从年推月的总法则。
解析:此注疏强调了命理分析的层次性:流年 > 流月 > 流日。大方向由流年太岁主导,但具体吉凶的显现需要在月、日的维度上寻找应期和细节。体现了“于宏观处定位,于微观处应验”的思想。
第二段:论五行季节规律(空间与时间)
原文: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
注解:壬、癸水在秋天(申月)开始生长,到冬天(子月)达到最旺,亥、子地支同属水途。甲、乙木在夏天(午月)凋谢死亡,而在春天(卯月)繁荣昌盛,寅、卯地支同属木类。
解析:此段不再赘述具体断事,而是回归五行本源,阐明水、木两种五行在四季十二个月中的“生旺死墓绝”规律。这是所有推论的基础。“同途”、“一揆”意味着天干地支可以互通,共享同一五行属性背后的规律。
第三段:论纳音五行的特殊喜忌
原文: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宫而脱厄。
注解:丙寅、丁卯(纳音为炉中火),遇到秋天金旺火死的季节,应当谨慎保持(因为火在秋天衰死)。己巳、戊辰(纳音为大林木),运行或流年至乾宫(亥地,属水),木得水生,从而脱离厄运(因为木在亥地长生)。
解析:此段引入了“纳音五行”的论法。纳音是另一种五行系统,有时与正五行喜忌不同。例如炉中火,即便其地支寅卯藏木生火,但到了秋天的大环境下,依然以衰论,需谨慎。而大林木至亥地,亥虽属水,但亥中甲木为根,故为长生,反主脱困。这说明论命需多系统参看。
第四段:论五行状态与六亲关系
原文:值病忧病,逢生得生。旺相峥嵘,休囚灭绝。论其眷属,忧其死绝。
注解:五行处于“病”地又逢克星(官鬼),则要担忧出事;处于“生”地又得生助,则能获益。处于“旺”、“相”之地则兴旺发达;处于“休”、“囚”、“绝”之地则衰败灭绝。分析六亲(父母、子孙、妻财、官鬼、兄弟)时,最怕它们处于空亡、死绝之地,或运行于休囚衰败之乡。
解析:此段总结了五行状态与吉凶的直接关系,并将“旺相休囚死”的状态与“六亲”关系论结合起来。例如,男命以“财”为妻,如果财星在命局中休囚,又运行在死绝之地,则可能对妻子不利。这是“十神”和“五行状态”的结合应用。
第五段:论神煞与灾祸的应验
原文: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临丧,面前可见。...变宫商为薤露。
注解:墓库中藏有官鬼(如金墓在丑,丑中辛金克日主,或丑土生金为忌),非常危险且令人疑惧。“足下临丧”(“丧门”煞位于时支或大运脚下),灾祸很快就在眼前。…(如果宅墓受煞,丧吊临门),就如同美妙的音乐变成了送葬的挽歌(薤露),主家宅不宁,有丧病之忧。
解析:此段引入“神煞”系统来辅助断事,增加推断的象义和维度。“墓中鬼”是五行+神煞(墓库)论,“丧吊”是独立的神煞论。它们主要用来描述灾祸的性质(如官非、病丧)和发生的速度(“面前可见”)。
原文: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於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於寡宿。
注解:对于阳年阳日生人,要通过阴位来观察阳性的灾祸,流年太岁切莫冲犯“孤辰”煞;对于阴年阴日生人,要凭借阳位来鉴察阴性的灾祸,流年太岁忌讳遇到“寡宿”煞。
解析:此段讲“孤辰寡宿”这两个神煞的用法,并点明其应用要分阴阳。阳命人(如男命、阳干日主)更怕“孤辰”,阴命人(如女命、阴干日主)更怕“寡宿”。流年逢之,主孤独、分离、阻碍。
第六段:论三元根基与灾祸迟速
原文:先论二气,次课延生。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
注解:先看阴阳二气是否和谐,再推考命运(延生)。如果代表父亲的五行生病(受克),可以看其子(父所生之五行)的禄位是否兴旺来解救;如果代表妻子的五行有灾,可以察看丈夫(克妻之五行)的流年状态来判断。
解析:此段提出了“救应”的辩证思想。并非一见克害就为凶,要看其有无“救应”。例如父(金)病(遇火克),但子(水)得禄旺(亥子),水能克火,则父病得救。这是五行相生链的灵活运用。
原文:三宫元吉,祸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灾忽来而迅速。
注解:如果禄、命、身三元(天干、地支、纳音)的根基原本吉利,即使遇到灾祸,其发生也会迟缓;如果三元根基始终都凶,又遇凶运,那么灾祸会迅速突然地到来。
解析:此段强调原局根基的重要性。原局好(免疫力强),应灾慢且轻;原局差(免疫力弱),应灾快且重。这是对“命好不如运好”说法的重要补充。
第七段:论干支灾祸的应验部位
原文:干推两重,防灾於元首之间;支折三轻,慎祸於股肱之内;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注解:天干(代表外在、上部)如果受到两重克伐,要预防灾祸发生在头部、胸背等部位。地支(代表内在、四肢)如果受到三刑等伤害,要谨慎祸事发生在腹部、四肢等部位。而下元一气(纳音)主宰全局,周流于大运去留的各个时期,其灾祸不拘于具体部位。
解析:此段将干支与人体部位相对应,是中医“天人合一”思想在命理中的体现。天干为阳、为外在、为上,故应头面胸背;地支为阴、为内在、为下,故应脏腑四肢。纳音则主管大趋势和时间周期。
第八段:总结与升华
原文:仁而不仁,虑伤伐於戊己…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为灾,去之为福。
注解:木本主仁,但若它去克伐土(戊己),就失去了仁的本性(因为土主信,木克土为破坏信用)。以至于影响到最基本的寝食起居和身体健康。万物都有克它的“鬼物”,人也有克害他的“鬼人”,遇到它们就是灾殃,离开它们就是福气。
解析:此段为全文总结和升华。首先回归五行生克的本源,指出五行相克本质上是“不仁”,是破坏和谐,从而引发灾祸。最后两句极具哲学意味,将“鬼”定义为“一切克害我的人与物”,命理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识“鬼”、避“鬼”,从而达到“去之为福”的境地。这再次点明了命理研究“趋吉避凶”的实用目的。
总结与评价
这段赋文从技术层面看,是命理分析的“高级教程”,涉及了:
多系统综合:正五行、纳音五行、神煞系统混合使用。
多维度分析:原局、大运、流年、流月、流日层层递进。
多角度取象:从吉凶判断,到应期、部位、程度、性质的描述。
从哲学层面看,它最终将技术分析归结为对“和谐”与“克害”的辩证思考,认为命运的本质是寻找并维持自身的和谐,规避外部的克害。其“父病推子禄”的救应思想,也体现了道家“生生不息”、“循环制化”的哲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