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在人类范围内无解。
一、法律
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设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最直接的作用,我想就是惩罚恶人,保护善人。前者是手段,而根本目的应当是后者。以此案为例,鉴于被害人已经不存在了,那么需要保护的就是世界上的其他人,避免再有人因此受害。从这个程度上看,按照一般的谋杀罪处决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法律本身具有其局限性,保护了部分人的利益,自然会有人的利益受损。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作出的判决是为统治者服务的,虽然法官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是他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的思想。也许所谓的契约精神或者是人文思想、生命价值可以解释政权的合法性吧,换一个年代,换一个国家,换一个民族,价值观会天差地别,凭什么某一个或某几个就是对的呢?考虑了被害人的生死,那吃人者的生死就不考虑么?
我不反对依照法律条文做出依法判决,但是违法犯罪并不意味着太多,不能因为违反了法律就说这是错的,是应该被处决的。我们还要从功利的角度考虑。
二、功利
为了一个人,牺牲包括他在内的五个人,值么?
排除此事件对社会产生的其他影响,显然四生一死五人皆亡是更好的结果。
犯下兽行不代表沦为禽兽。
如果那四个人不被处决,他们依然可以发光发热,无关道德,下文会提到。
《三体》中地球舰队逃亡后,面临的处境极其险恶,必须牺牲掉其余人来保存地球火种,在这种情况下,手足相残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心慈手软,那么后果除了被被人干掉就是一起死。
有的人会说,延续人类文明和仅仅保全自己的性命不能相提并论。如果这样的话,生命的价值就是可数的,一个人和五个人是不一样的,为了五个人牺牲一个人是合理的。如果非要说质变和量变的问题那就会非常模糊,一个人和五个人的价值一样大吗?和一个村的人呢?和一个国家呢?和整个人类呢?
三、道德
所谓的道德也不过是一个虚伪的概念。
与法律类似,这无非是大多数人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符合群体的利益,但“正确”不是其性质之一。人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看似考虑别人的利益的行为背后依然是自私在趋势。绝对自私的群体会在竞争中消亡,这时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会达成一种共识,通过一定程度上的利他来保障个体自身利益。共识达成则存,反之则亡。曾经协议的达成,保证我们和我们的道德存在的前提。这个协议并不总奏效,但违抗它需要极高的成本,道德就像《三体》中的“思想钢印”一样,控制了我们的行为,不过有时候它还是会被攻破,多发生于效益诱人的时候,比如极高的商业利润会让人投机甚至犯罪,或者是本案这种关系到生死存亡的情况。所以说,吃人不过是暂时将思想钢印打破了而已,被人指责还是因为大多数人没有陷入不得不打破的境遇。
何不食肉糜?
打破枷锁,为何要受到惩罚?
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放火,就这件事而言,发生概率小,违抗成本高,几乎不会损害其他达成协议者的利益,从“道德”角度讲,遇险吃人,无所谓的事。
四、展望
上文提到了人类逃亡舰队,我们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面临这些。联系最近看的的英国婴儿重病的故事,可以发现,到了这个层面上,人类对很多事已经无能为力了,意识和传统的伦理是人类永远无法突破的。当我们开始星际逃亡时,就会需要一套新的哲学思想和伦理体系,现有理论已经有很多难以解决的事情了,未来也只会越来越多。也许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知识和理念,但不做主线任务终究不能升级通关。
狂澜既倒,大厦将倾。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