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三委托了律师李四作为辩护人,李四开展的下列哪些辩护活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项,解题关键词是“申请某县检察院”“调取某县公安机关”。在辩护人的申请调查取证权利中,在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申请法院调取检察院未提交的有利证据,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和审查批捕时,有权申请检察院调取公安机关已收集但未提交的有利证据。本题中,某县公安机关将案件报请某县检察院审查批捕,辩护人李四此时有权申请某县检察院调取某县公安机关已收集未相交的对张三有利的证据,A未违反。
B项,解题关键词是“拘留”“会见”“核实”。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但不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本案中,某县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将张三刑事拘留,此时李四虽然有权会见张三,但无权向其核实案件证据,B违反。
C项,解题关键词是“侦查阶段”“目击证人”“收集证据”。难度较高。首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这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没有争议。但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从《刑事诉讼法》第42条来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应当享有调查取证权,该条文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显然,如果辩护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又怎么能够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呢?可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享有调查取证权。其次,辩护律师是否只要征得证人同意即可取证?辩护律师向证人取证分为向一般的证人取证和向被害人一方的证人取证。如果向一般的证人取证,律师只要征得证人同意即可。但如果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辩护律师不仅要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还要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方可向他们取证。本案中,一方面,在侦查阶段,律师李四有权调查取证。另一方面,题目中没有说明目击者王五系被害人一方的证人。因此李四无需经过检察院、法院许可而享有向其调取证据的权利。C未违反。
D项,解题关键词是“赴某县公安机关”“查阅”。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阅卷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赴检察院阅卷。案件提起公诉后,有权赴法院阅卷。可见,阅卷的地点为检察院或者法院,不存在赴公安机关阅卷的可能。本案中,律师李四赴某县公安机关阅卷是错误的,D违反。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