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经历了一场婚礼。
婚礼摆在村子里,在男方家门口。司仪多次叫错新郎的名字,现场没有任何波澜。一张张被热辣辣的阳光和土地蹂躏过的黑黄面孔上,喜悦、高兴,但他们对眼前事物所表达的极度关心,无关对象的亲疏,只是因为看热闹的本能。
酒杯塔缺了一角,新郎小心翼翼地倒红酒,在有泥土痕迹的旧旧杯子里,像一场蹩脚的喜剧。司仪在台上情绪饱满地烘托气氛,像在一群油灰大衣中跳芭蕾舞,突兀到尴尬。土味婚礼,新娘的假睫毛忽闪忽闪,两只苍蝇爬在眼皮上,展示了这个镇子最贵化妆师兼摄影师的审美。
直到新娘说出“我愿意”时的颤抖,才收镇了我游离的思绪,这是一场真正的婚礼,不管形式再刻板粗糙,被当成道具的新郎新娘依然是鲜活的,贫穷疾病,顺境逆境,不正是他们的共同回忆么。他们的眼泪是历尽劫难的不易,是会心一笑的释然。
未来,硝烟炮火玫瑰掌声,没人能阻挡它的到来,但已经有人陪你扛过所有煎熬,分享所有快乐。
我经历一场新生。
初为人父的朋友,抱着刚出生巴掌大的女儿,满目温柔。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的少年,今天变成父亲了,他的剑已锈迹斑斑,他的天涯已置之脑后。
这场新生没有彩排。抱在怀里的温柔还没焐热,躺在床上的鸡毛蒜皮已经崛起。纯粹的美好和喜悦只存在于艺术作品,现实生活就是狗血和玫瑰齐飞。它们平铺开来,没有精彩的剧情,没有烧脑的逻辑,只有无法关闭的拖沓和冗杂。
可那个小生命抱在怀里的时候,他释怀了。从此,他有了原谅的理由,他有了软肋和盔甲。这个世界会继续平庸,但不至于难以忍受,生活会继续平凡,但也可以和平共处,所有的狗血和鸡毛蒜皮都一如既往,甚至变本加厉,管它呢,最重要的生命已经在自己掌心里了。期待是现实生活的备用血液,他现在爆棚的期待值已够他再活五百年。
我还经历了一次离别。
三十而立,有些人是物质的独立,有些人是精神的独立,还有一些人是梦想的独立。我的朋友属于后者。他决定离开我们追求梦想。
吵吵闹闹贱兮兮,他永远像一只蚊子一样穿梭在人群里,搅到听者心神不宁。他也是一个温暖的人,任何一个困难,他都会毫无畏惧的挺身而出。
他从三十岁开始追求作家梦,起步晚且梦想缥缈。但他坚持,以绝对的热情面对冷眼和嘲笑,我们纷纷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转为今天的拥护和羡慕。希望他能一直像他离开时的样子,带着骄傲和血性,踏平前路的所有坎坷。
友情万岁,但地域的阻碍,会让我们的交集停留在他离开的时候。在余生的经历中,一日一日变稀薄。
但是,正像他说的,每一次离开都是归途,他是朝着大海的方向。我们无条件的支持他。
朋友问我,喜欢的是春天还是秋天。那时候年轻啊,喜欢春天,朝气蓬勃,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可时至今日,开始欣赏秋日的肃杀之气。谁都喜欢欣欣向荣,但能以晴空排鹤上碧宵与萧索残败和谐共处的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