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 尹晓佳
广西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指南的女生安全攻略中写到,要求女生“着装防止产生诱惑”,按此逻辑女生的侵犯都是女孩子自己着装导致的,犯罪都是“被诱惑”出来的,与男性的个人素质与道德底线无关、与警察的治安无关。只要女孩子着装保守,就不会有那一件件女性被侵害的事件。此事件引起网友热议。
2018年在比利时举办了一场以“what were you wearing”(你当时穿的是什么?)为主题的展览,便是对这种“受害者有罪论”进行的无声反驳。展出的内容是18个女大学生不幸遭遇性侵时身着的衣物,T恤、裙子、衬衫、长裤、睡衣、运动服……每一件衣物,和欲望都沾不上边,都是普通之至,像极了街头上那一位位普通平凡的女孩。
广西大学作为一所高等教育的学府,对于女孩被侵犯的事件作出了荒唐的解读,只归咎于女性着装的暴露。折射出来的是当今很多人对于“男女平等”的片面理解。男女平等的今天,对于女性被侵害的事件,只对女性提出要求;就如同有人吸毒只怪毒品太过诱惑,抢劫钱财只怪金钱太过诱惑,完全不顾生而为人应该有的底线和自制力。这是对犯罪人的开脱与放任,如果任由此种思想的泛滥,那侵害女性的事件则会比比皆是。这是把犯罪人的过错强加到了无辜女性的身上。难道着装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就可以安全了吗?印度、中东的受害女性就是令人深省的答案。“男女平等”不仅是口号,更是分析、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受害者有罪论”警示我们遏制“源头”的荒谬,我们当下真正要做的,是着力于人性的端正、法律的保护,这才是女性的最强安全攻略,这才是女性安全最切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