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就是参与方不受任何强制互换标的权益的活动。考虑到任何活动都将包含时间和空间的因素,因此,一次完整的交换主要包含五个要素:参与方、时间、空间、标的、标的权益互换。
一切强制改变标的权益归属的过程,都不能称之为交换。比如,抢劫也会改变标的权益归属,但抢劫不能称之为交换。通过行政强制权力导致参与方中的一方只能与某一确定方,以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换”,乃至强制征收,不能与有需求的其他方进行交换,乃至无法选择不进行交换,也不能称之为交换。比如,在中国古代政府对盐的管制就是如此,生产的盐只能“卖”给政府指定的机构,百姓买盐也只能从政府制定机构买,倒卖私盐,生产者和倒卖者都将面临严刑酷法的惩罚。
通过非行政强制权力之外的技术等其他原因,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某一方垄断了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供给,导致全部需求方只能与某个确定的供给方获取相应的商品或服务,但可以选择不与其交换。此种情形仍然是交换,或者称之为不完全竞争交换。
当然,任何交换都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意义上的完全竞争是一个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比如,王五将某件物品带到附近每周一天开市的集市上销售,在空间上,受到该集市空间的限制;时间上受该集市营业时间的限制。虽然王五可以选择不出售该物品,但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他无法与这个世界所有对其物品出价最高的需求方达成交换,通常只能与集市上这一天的出价最高的需求方达成交换。
交换代表着参与方之间的协同和共赢,正因为人类不但能相互之间进行交换,甚至能跨越时间与未来进行交换,形成大规模的协同和共赢,所以相较其他物种形成强大的生存优势。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已经须臾离不开交换,能够不受强制的与他人进行交换已经成为一项基本权利。交换塑造了当今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法治、自由、平等、契约、文字、经济、商业、交通、技术、货币、金融......都一定程度上源于人类对大规模公平、公正交换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