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过去十年,可跪下的一幕依旧在书恒脑子里挥之不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可这黄金真的值钱吗?在他看来,远远不值一万块钱。
一万块钱,是法院判罚的罚款,书恒心里难受致死,在十七岁的那天,感受到自己好无奈,不该跟家里添任何的负担了,他以为他给原告的一跪能解决一切,可结果是,毫无作用。
十天之前,书恒作为第一高中篮球队的一员,想往日一样奔驰在篮球场上,旁边站着的都是一个个的花儿一般的少女,球场像舞台一样,让他感受到青春应有的自豪感,在一次突破上篮后,又是一阵欢呼,可一个陌生的人躺在地上,书恒没有感觉到是谁撞的他,就若无其事的走了。
可是,五天前,法院的传票寄到了书恒的手里。
法院的副院长是伤者的亲戚。显而易见,作为三辈贫农的书恒,在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就败诉了。
父母从村里坐八路车来到城里,买了自己从来不舍得喝的好奶,外加一箱火腿肠,去看望伤者,看看能不能私了,因为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没想到没进门就被人家里往外赶,最后陪了一万个笑脸才让进的门,坐着跟人说好话,书恒感觉无能为力,他想到了一句话,大丈夫能屈能伸,就一瞬间跪在了伤者床前,还不要脸的说了声对不起,怂的掉渣,丢人,吓了他父母一跳,所有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以为自己的面子会值点钱,可是。。。。
事后,书恒的父亲告诉他,我们虽然穷,但是不能怕事,不能怂
最后借钱把一万块钱给人送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