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梦里梦回殇离苦(6)

        第六章即墨

        离殇把梦鑫背回屋里,放在软榻上,找了条还能用的毯子盖上,离殇看着房间,很熟悉,曾经自己好像很喜欢这里,不由的想多转一转,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处偏静的小院,虽然白霜涧涧,但是以前的调子还在。

  离殇推开院落的栅栏,走近院落的石桌,似乎,以前自己常在这里看一个人,那个人很喜欢坐在桌子前,绣着牡丹花,有时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在院子的蹋子上跳一支舞,他看不太懂,却很喜欢。离殇走着走着推开了中间的们,那一刻,离殇记起了那个人,她叫即墨,即墨阿,我怎么能忘记她。

  可是她不在了。

  即墨是至极捡到的一个小娃娃,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离殇就好喜欢她,亲亲抱抱举高高,让她常驻北国,即墨也很喜欢离殇,每次抱着离殇都不愿撒手,在即墨十岁的时候,离殇跟梦做了这个院子当作生辰的礼物,所有的布局都是离殇亲手设计的,那个时候他可是妖皇,全天下也没几个人敢大声跟他说话,但他却甘愿为了一个小女娃,带上自己挚友梦北国的梦将军在这里做一个院子。

  北国极寒,但是这里春暖花开整个北国只有赤丹殿才有这温暖,妖皇对这小女娃用心至深,就如这院落的暖气丝丝入骨。

  即墨天生胸前就有一个红色的胎记,像个椭圆,就在心脏的地方,三岁的时候路过的算命先生说“此女子,生于小家则自带孽冤,生于大家则富贵天生。”这是父母的第三个孩子,本就不富裕的家,又更困难,而又有如此命数,父母一狠心,便把她丢弃在东南街的卖糖葫芦的小摊前,祈愿她能有个好的富贵缘。即墨记得不是很清楚,也不再记得父母的容颜,只记得,很多的糖葫芦,爹娘带她去吃自己想吃的很久的糖葫芦,便留下了自己。她在街上坐了三天,饿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有个很漂亮的哥哥问他“你的家人呢,小女娃”

  “我不知道。”

  “那你家住何方,我可以送你回家。”

  “我不记得了。”

  “那你为何在此?”

  “爹娘买糖葫芦给我,然后就不见了,我好饿。”

  “饿,我这里有芝麻饼,给你吃。”

  “谢谢”女娃抱着芝麻饼紧紧的不撒手,嘴里嚼着,塞得满嘴都是。

  “你慢点吃,我这里还有很多吃的。”

  “谢谢,谢谢你”

  “既然找不到你的家人,你可愿随我走?”

  “那有吃的吗?”

  “自然”

  “好,我随你去。”

  那个哥哥便是至极,他的父皇派他去边疆历练,今天刚好路过此地,见这个娃娃生的可真好看,却呆呆坐在这里,小脸冻的通红,实在不忍心留她一人,便主动上前询问,谁知她却如此可怜,便新生怜爱,想带她一起走。

  青国的边疆临近北国的墨河,而至极与离殇又是至交,刚到边疆的边城,离殇就在那里等着他,梦站在离殇的身后,十分不愿。

  “离兄,好久不见。”

  “至弟。”

  梦很嫌弃的看着离殇跟至极拥抱,他不喜欢至极。

  “离兄,我给你看一个娃娃是我在路上捡的,看她可怜,便带她一起。”至极像展现宝物一样,带着离殇来到即墨的马车前。

  离殇掀开帘子,和小女娃的眼睛对上的那一刻,离殇觉得全身都化了,他放下戒备,把女娃抱了出来,很是欢喜。即墨也很喜欢离殇,像是天生的缘分,不愿意撒手,就算至极要抱,也不再愿意。

  至此离殇的身边多了一个小女娃,离殇想方设法的让即墨过的好些,北国偏寒,离殇便让至极跟即墨住到赤丹殿,只要即墨要的,离殇都会想方设法的弄到,宠爱至极,不为过。

  即墨十三岁的时候,至极要回青国,他的父皇下令,太子归国,摄政。可惜,至极还未到皇城,他的父皇便薨了。

  即墨也要离开北国,随至极去青国,北国毕竟性寒,即使离殇建的院子春暖花开,但是,体寒依旧让人类即墨体质偏弱,人类毕竟不适合生活在北国,即墨不愿,但是却很听离殇的话,所以她还是离开了北国。

  即墨很喜欢离殇,不同于她喜欢梦,喜欢至极的那种喜欢,他们约定即墨十八岁的时候,离殇去皇城看她。那个时候即墨还是不太懂她对即墨的喜欢,只是觉得十分不舍,内心即使回到皇城,她的心每天都想着离殇。

  至极的儿子至商跟即墨同岁,至商很喜欢跟着即墨,他们成了好友,至极知道了即墨心里的人,唤作离殇,那一刻,即墨恍惚看见至商的獠牙,但是一晃眼,总觉得自己看错了。

  如果不能挽回,是命运的安排,便只得接受。

  即墨等离殇,从十三岁,等到十八岁,只是,最后看到离殇的那一刻,却万劫不复。

  十八岁的即墨睁开眼的时候,眼里只有离殇,可是,来不及寒暄互诉心肠,危难便已经降下。

  即墨再次醒来的时候,眼里尽是黑暗,还有烧焦的残垣,满天的黄沙,离殇抱着自己,眼里深不见底,自己怎么都看不透,可是,涌上头的好多记忆,却吞噬了自己,那些自己没有经历的过去,却真实的让自己害怕,一桢桢,一幕幕,都在心里,即墨哭不出来,笑不出来,看着离殇,十分难过。

  明明是期待的相见,为什么被如此玩弄,上天,你待不公。

  离殇,对不起

  离殇,忘记我。

  离殇,好好活下去。

  离殇撑不住,倒在了地上,即墨知道,他需要沉睡,他需要休息。即墨取下离殇胸前戴的鱼骨,刺向自己红色胎记的地方,椭圆形的印记,刚刚好,刚刚好。

  即墨来不及再道一生珍重,便倒在了离殇的旁边。你换我的安稳,我今生便还与你,离殇。

  “上天,还了他的灵魂,我以我命解封,缘起原因,命不相随。”

  “释~~”即墨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便再也起不来。

  村民捡到离殇的时候满是伤痕,还有身旁的白骨满是萧瑟,她的胸前一把鱼骨,十分醒目。

  村民把鱼骨戴到离殇的脖子上,收留了他,无人再提身旁的白骨,只知傻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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