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力似乎并不出众,就像很多脸庞过目即忘一样,很多口味入喉之后也就忘了。又因我对于吃喝一类的东西从来毫不挑剔,因此对于唇齿之间的味道,能记住的就更少了。
但是,我还是努力回忆起小时候对于口腹之欲的一些小事儿,再看看现在就有了这个感慨:美食无非幻觉,挑食多是心魔。
(一)浑水摸鱼和池水钓鱼
第一件事情大概是在1998年发大水的时候,尤其包括献县在内的沧州各地区,为誓保北大堤,成为钦定的泄洪区。
相对献县地区洪涝遍野的情况来说,我小时候生活的青县,情况好很多。除了造成很多低洼地区的作物绝收之外,灾情也都在可控的范围内。
对于七八岁的孩子们来说,看到大水遍地,池塘满溢,又在地垄间汇流成河,怎么识得灾害临头的愁滋味,便只顾得戏水捉鱼了。
我和哥哥很快就发现,洪水没过了两个水塘中间行车道的时候,形成了一个狭窄的浅滩,湍急的水流在土石路上迅速流过。
不一会儿,就有不知道名字的大鱼小鱼,纷纷拍打着地面跳跃而过。好一番鱼跃龙门的景象。
我们便“守株待鱼”,虽然手忙脚乱之间,仍有不少漏网之鱼,最后还是收获颇丰。那些小鱼是我童年印象里,第一次凭借劳动收获美味。
大水退去之后,装满“外地水”的池塘里,也有不少“外地鱼”,偶尔吐着泡泡。
于是,我和哥哥们用一米长的旧竹竿和白棉线,系上掰弯的大头针,挂上蚯蚓,毛毛躁躁地扔进水里,也学着大人们钓起鱼来。
没想到,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觉得手突然变重了,使劲儿一拽就钓上来的一条大鱼。个头竟然比洪水过境时,在“小河”里摸到的那些还要大很多。
我和哥哥欢呼着,手忙脚乱地把鱼头摁进玻璃罐头,便小跑着抱回了家,一边跑着,一边还露着整个鱼尾巴在胸前拍拍打打的。
后来我听说,钓到的鱼因为受伤严重,很难被养活。我便从此几乎再也没有钓过鱼。
而这条我钓过的最大的鱼,最终也没有被养活,还是让一家人享了口福。
(二)馋嘴的猫和挑食的我
小时候的我,就像捉鱼的馋嘴猫一样,还不仅仅挑食那么简单。那时候,家里条件一般。农民嘛,吃穿用度能向田地里要出来的,就不会去市场上买。
单说吃的方面,夏天往往还好,培育上几分菜畦,也就有了吃不完的新鲜蔬菜了。到了冬天,即使有蔬菜大棚,那些反季蔬菜的价格仍然像是坐了火箭一样向上蹿。
对于一般人家来说,冬天的饭桌,基本上就是由大白菜、萝卜和土豆这三样能在地窖里保存的菜品“当家”了。
而且为了吃整个冬天,妈妈还经常算计着存量做饭,每顿饭也只能炒一个菜。冬天的清炒白菜,几乎没有任何新鲜蔬菜的味道:口感软糯,汤汁寡淡,总是用酱油点上色才能让人有些许食欲,但是,也总比用咸菜和豆瓣酱要好多了。
每当和小伙伴们玩得气喘吁吁、精疲力竭之后,我总是摸着肚子回到家,准备大快朵颐一番。
然而,一看到饭桌上的酱油色的大白菜,我的脸色顿时就拉了下来,食欲没了,心情自然也低落下来:“怎么又是只有一个菜啊?!”
印象中,妈妈似乎并没有因此怪我,只是一个劲儿地劝我吃饭:“大白菜多好吃啊,刚做的,你尝尝……”
逐渐有了自己的口味之后,我开始挑食,不吃芹菜,不吃野菜,不吃葱姜蒜……妈妈总是连哄带骗地对我说:“多好吃啊!你尝尝……”
就这样,将信将疑的我不知道嘟哝着嘴吃了多少顿不合胃口的饭,才慢慢长大了。
虽然在家里的饭桌上挑剔得很,一旦被放归田野,我便像撒了欢的饕餮一样,和小伙伴们无所不吃。
春天,万物复苏,春芽吐绿,我们总是可以大快朵颐一番。
或是薅一把嫩嫩的榆钱,嚼碎在嘴里,绿意满口,细细品味那淡淡的甜味儿;
亦或是采一支新开的雪白槐花,大口呼吸着的槐花香味之后,又在唇齿间久久不散。
如果把香椿新发的嫩芽采摘下来,再打个新下的土鸡蛋炒来吃了,在嘴里塞满混合着春芽的清香气和蛋黄的脂香味的美味,就像是吃到了满嘴的春天一样,那简直就是大自然莫大的馈赠了。
夏天,艳阳高照,高温炙烤得大地变了形,在麦场周围推着“大铁驴”卖冰棍的老爷子,总是用冻成冰的糖水,就让我满足了整个夏天。
短暂的夏天,每年都有一个保留项目——白天捉知了和汗牛,傍晚捉蚂蚜。
肉嘟嘟的昆虫们就这样被我们想尽办法装在罐头里,用盐水腌上,随时准备以解口馋。腌透了的昆虫们可以保存很久,想吃的时候,就洗净用油炸了,以飨口服。
一旦到了秋后,就更了不得了。
想吃地上跑的,我们可捉蚂蚱,什么品种的蚂蚱好吃,什么品种的蚂蚱空有一副皮囊,在我们的眼里几乎一清二楚。
想吃地上跑不动的,我们就去田地里打游击,刚刚收获完的地瓜垄、玉米地和花生畦里总是有一些漏网之鱼的。
不管是找到半块地瓜还是两颗花生,又或者运气比较差的话只找到一根只有十几颗玉米粒的玉米棒子,我们都就地取材,用玉米秸秆烤熟吃了,才继续寻找下一个食物。
(三)味觉的演变
这么乐此不疲的事情,不知道轮回了多少个春秋。
直到现在回想,我仍有些不解,为什么从野地里刨出来的“残羹剩饭”我可以视若珍馐,餐桌上正经的饭菜却从未正眼看过呢?
对于这个世上的东西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固然有一部分是有基因根源的。
但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所谓的美味,都不过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罢了。
就这样,因为童年的条件很难允许我对于吃的过于挑剔,逐渐养成了“既来之则吃之”的习惯,我总觉得唇齿间的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念之差。
大概到我上了中学之后,就再也不挑食了。
妈妈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吃什么都能吃出美味来,甚至喜欢吃爸妈都挑剔的东西,尤其是酸的、臭的和苦的东西。
每当我细细品味食物的“酸甜苦辣咸”,就会发现:不管是什么味道,不过是不同的介质刺激口舌的时候,传递给大脑的一种信号。
而这些大脑神经中的电磁波,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掌握美味主动权的关键,在于你怎么处理这些信号。
后来,有人问我喜欢吃什么的时候,便经常对别人说:“除了人不能吃的,我都喜欢吃。”
中学时代的我为了吃午饭,每天中午都要骑车十公里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我竟慢慢觉得吃饭是一件麻烦事儿,我曾一度幻想:要是人不用吃饭,缺什么可以直接补充什么,该多好。
我对于吃东西这般无所谓的态度,还在进一步演化。
上了高中之后,因为学业紧张,我经常自己翻厨捣柜地做一些吃的就去上学了。碰到雨雪天气,我就一个人住在老宅子里,经常连吃都懒得吃了。
几顿不吃饭的我,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饿,好像肚子对我而言不过是一个盛食物的容器罢了。
有一次,已经三天没吃饭的我,下课之后正在下楼梯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双腿发软,我这才发觉自己或许应该吃点儿东西了。
我经常有一种意识,别人叫我吃,或者到吃饭时间了,我就吃一顿,吃够了所谓的一个人的饭量,我就停下来。以至于,越发觉得我吃饭是以时间为标尺的,从来不以肚子的饥饱为标尺。
诚然,“食色,性也”。
对于美食的追求是根植于人类的基因密码中的,对于美味的追求也是迎合生物学的规律,从而在体内创造出美妙的激素反应。
这无可厚非,也许最伟大的美食家,一定都是味觉和嗅觉极其敏锐的挑食者。
但是,对于志向不在于此,乐趣也不在于此的我而言,吃饭的意义,只是为了活着罢了。若是美食仍然有一些乐趣,必然是来源于吃到了从未吃过的东西的新鲜感,那本质上其实是满足了好奇心。
而我想,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食物也只是“广而取之,为己所用”罢。
对于来自异地他乡的山珍海味特色美食的追求,固然是一种令人愉悦的追求;
然而,对于日常食物的过分挑剔,当我们总在考虑吃什么的时候,那不过是一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挑食,不过是因为当我们有众多选择的时候,那个难以挣脱的心魔。美食,不过是因为我们身体,对于一些客体的主观应激反应,以幻觉维持基因的繁衍。
P.S.
望月尘 | Yann:
有时胡言曾经,有时乱语现在
千万不要信我,有思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