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微露,鸡鸣破晓。春妮已经习惯了在赵家醒来的每一天。
在这个传统的北方村落里,春妮是个特殊的存在。三岁那年,因为家里孩子多养不活,她被一顶小轿子抬进了赵家,做了比她大五岁的赵狗蛋的童养媳。从记事起,她就在这院子里干活,洗衣服、割猪草、烧火做饭,像一株顽强又不起眼的野草,在石缝里渐渐长大。
如今的春妮,已经十多岁了。村里人都夸赵家有个好闺女,懂事、勤快、成天笑眯眯的,是个难得的好脾性。
“哎哟,春妮,这一大早的,又在洗全家的衣裳呐?”邻居王婶挎着竹篮路过,探头往院子里看。
春妮正蹲在木盆前,双手泡在发白的肥皂水里,冻得手背通红发裂。听到声音,她立刻仰起头,露出一个灿烂至极的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王婶早!娘昨天干农活累着了,我年轻,身子骨结实,多干点不碍事,还能长力气呢!”
王婶笑着摇头:“你这丫头,就是嘴甜,赵家能有你,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春妮嘻嘻哈哈地应着,手里搓衣服的动作没停半分。那笑声清脆,仿佛这世上就没有让她烦心的事。
然而,只有春妮自己知道,那笑有多灿烂,心里的壳就有多坚硬。
在这个家里,她是个免费的劳力,更是个随时可以被牺牲的外人。瞎眼是常态——在这个闭塞的地方,她早就认命了,知道自己将来注定要嫁给狗蛋哥,在这个院子里困死一生。有苦,也只能自己咽。
吃晚饭的时候,是春妮一天中最小心的时刻。堂屋的昏黄油灯下,赵家父母和狗蛋围坐着,桌上难得地摆了一碗红烧肉。肉香扑鼻,春妮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她乖乖地端着一碗稀粥,在桌角坐下,筷子只往面前的咸菜碟里伸。
赵母瞥了她一眼,将红烧肉往狗蛋面前推了推,声音不咸不淡:“狗蛋干了一天力气活,肉给他吃。春妮,你一个小丫头片子,喝点粥吃口咸菜就行了,别馋嘴。”
春妮握着筷子的手微微一滞,随即扬起那个招牌的乖巧笑容,脆生生地答道:“娘,我不爱吃肉,我嫌腻呢。我就爱吃咱们家腌的咸菜,下饭!”
说着,她大口大口地喝起了稀粥,喝得津津有味。可当狗蛋大口咀嚼着肥肉时,春妮的目光还是忍不住在碗边飞快地瞄了一眼,喉头微微滚动,又迅速垂下眼帘,藏起了那份属于孩童对荤腥最本能的渴望。
吃完饭,她麻利地收了碗筷,去灶房洗刷。夜深了,赵家的灯一盏盏熄灭,整个院子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春妮拖着酸痛的腰身,回到了自己那间位于偏院的小破屋。门一关,白天那张生动活泼的脸,瞬间像褪了色的年画,垮塌下来,只剩下疲惫和死寂。
她摸索着爬到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拉过那条打着无数补丁的薄被盖在身上。初秋的夜风从破了纸的窗棂里漏进来,冷得刺骨。
白天干裂的手背在夜里疼得更加钻心,白天被赵母用指头戳过额头的地方似乎还在隐隐作痛。那种寄人篱下、无人疼爱的委屈,像潮水一样在黑暗中倒灌进来,将她彻底淹没。
“好不容易长到十多岁的女孩,外表看着有多开朗,内心就有多伤。白天总会和人嘻嘻哈哈,夜里却总是止不住的心伤……”
她侧过身,把脸深深埋进那只发硬的旧枕头里。眼泪毫无征兆地决堤而出,滚烫的泪水瞬间打湿了粗布。她死死咬住被角,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只有肩膀在黑暗中剧烈地、无声地颤抖着。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别家的女孩有爹娘疼、有新衣服穿,而自己,连吃一块肉都要看人脸色,都要假装讨厌。
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眼泪干了,喉咙里只剩下压抑的抽噎。她用粗糙的袖口胡乱抹了一把脸,深吸了几口气,努力平复着呼吸。
月光透过窗纸,洒在她满是泪痕的脸上。
“没事的,春妮,熬过去就好了。”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第二天,晨曦再次划破夜色。门“吱呀”一声开了,春妮端着一盆脏水走出来,脸上挂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笑。
“娘,早饭想吃啥?我这就去做!”声音洪亮,没有一丝阴霾。
村里人听见了,又该夸了:这丫头,真是个没心没肺的乐天派。
只是那满院洒落的阳光,怎么也照不亮她心底那片潮湿的、永远无法痊愈的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