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常听到有人说:“凡事都得讲理。”
我一直以为只要自己有理,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都不会太糟心,跟对方讲理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可前几天遇到的一件事儿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是不讲理、不讲逻辑的,在你遇到这种纠纷的时候,能够平息事态的只有四种东西:
钱、权、法、舆论。
六块钱的事情,从金钱价值来说是很小的事情了;但它带给我的感悟,不夸张的说真的改变了我的思想,改变了我做人的方法,让我深深反思了许多天。
我是个全职网络小说写手,属于心怀梦想,奋斗在成名路上的小人物,以这样一个身份的全职写手的一个产量基本上一年要写两到三本书甚至更多。
对于我们来说,与网站签各式各样的合同是很经常的事情了;合同上所记载的信息有姓名、身份证、地址、银行卡等非常隐秘的私人信息还有与网站规定的具体合作条款包括书名、稿酬、大纲等等。
而且合同上都写有保密条款明确规定是不能泄露合作事项的,虽然这只是法务规避风险的一个手段而已,但是作为一个把签约合同当做劳动合同全职写手来说,这东西就是我的饭碗,我当然十分看重。
每次去打印店打印合同,都不会忘记删除存放在电脑里的原本,这几乎是潜意识的行为了。
前些天与一家公司新签了一本作品;我填写完合同高高兴兴的拿到打印店去打印,结果打印出来的东西并不符合我的要求,A4纸张上半部分清晰可见但是十几页纸的下半部分却十分模糊。
身份证复印件更是连名字都看不清。
老板理直气壮的说道打印机就这样,六块钱。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语气几位平常的说道:“机子问题就机子问题吧,这东西我没用,你打印这个也要成本,我给你三块钱或者你说个价比六块少一点,我把它撕掉吧。”
老板当即把脸拉了下来,伸手一把将合同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抢了过去,冷着脸说道:“我不卖给你,你走行了吧?要不你直接走,东西留下来,要不你就直接付全款。”
我真的愣住了,当我说出补贴他成本的时候我甚至都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好笑,都想说算了六块钱就给了吧,再去别家打印。可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我触不及防!
我也是一根筋上来了,觉得商家是在欺负人,但我依旧保持着非常理性的语气说道:“你误会了,这东西我没用,所以我跟你商量成本价我撕掉。三块五块的都行。”
“不行,我不卖给你,你不要拉倒。”商家依旧是这句话,顿了顿他为了让自己听上去更有理说道:“这我的东西,我不卖给你你能怎么样?”
我一下愣住了,我全程语气平静甚至可以说非常轻柔,他突然的强硬让我有些意外。
他的逻辑好像是对的,但仔细想想那上面是我的合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他这样说的时候难道真的没有一点威胁我的意思吗?他甚至当着我的面肆无忌惮的翻看起了我的合同。
还放在一旁,他的店员也翻看了我的合同。
说实话,一时间我火冒三丈恨不得自己是小说里的主角,但现实我只是作者,只能跟他讲理。讲不通,我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报警,我以为警察不会管这小事,没想到警察叔叔还真的来了,而且并没有因为六块钱就不耐烦,十分耐心的在我和商家之间调解。
警察叔叔拿着我的合同问商家:“你这的确打印的不清楚,上面也有别人的隐私信息,给你一半撕掉不行吗?你这为什么打印不清楚啊?”
商家支支吾吾说了一阵,摇摇头,依旧是他那个理:“不行,我不卖给他还不行吗?要买就全价。”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与别人发生纠纷的时候,针对某些人和某些情况,道理这东西是真的没用。最后在警察叔叔的耐性劝解下,他自己撕掉了我的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最后我还是给了他五块钱把碎片买了回来。
因为我不想留一丝东西在他手上,我也不想占他一点点的便宜,更因为我不给钱,他连碎片都不给我。
我想换做是谁都不敢把信息留在这样的店家手里吧。
事后回想起来,我为自己没有屈服于商家的欺软怕硬而骄傲,也为自己因为六块钱就劳烦警察叔叔感到愧疚。
想来如果再遇到这样几块钱的小纠纷,不会再想着自己有理就应该按照自己的办法做了,能给钱了了就给钱了了,因为还有一句话叫“得理不饶人”,当我把这件事跟我母亲说的时候。
她就是这么评价我的,补了一句:“有理,很多时候也解决不了问题。”
这很负能量但是一件非常无奈的事情。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你跟陌生人发生了纠纷,企图用道理去征服对方实际上是成功率非常渺茫的一件事情。
哪怕警察来了,负责的就是从中调解,不负责的那也没什么用处。
所以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真正能够让对方屈服于你的是钱、权、法、舆论,而真正能够因为道理而屈服你的往往只有你的家人、朋友。
苦思冥想数天之后,企图说服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依旧敢如此不嫌麻烦的反抗。
可想想。
我还是自己买台打印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