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老家是市里最小的一个县里的琴督村。前几日回了一趟村,倒是听到了个闲消息,那便是村里那位“有名”的汪先生去世了。说起这位汪先生,我到并不怎么见过他,大多是别人对我讲的,我便以这种方式熟识了这位王先生,不错,是熟识。因为他的那些著名事儿是在村里传开了的,如果你愿意听,你只需要往村头一坐,去询问那些老人,一个下午,你就听完了王先生的一生。
我虽然比不上那些历经世事的老人,不过这种故事讲起来我也是在行的,诸位便来一块儿认识一下这位无法定义的王先生吧。
我与他是同岁,几十年前,我们都是傻傻的孩子,所以从现在开始,咱们就称他为小汪吧。一次,李大头为小儿子李小虎从市里带回来一大块蛋糕,村里人竟然都没有见过,那些小孩子更是发了疯一样地凑近端详。“甜丝丝的,油油的,绵绵的!好吃的很,”李小虎和孩子们夸耀起来“谁给我鞠个躬,再叫我一声老大,我就给你们分!”那些孩子都跑过去一个接着一个鞠躬、叫大哥。只有小汪远远的看着,忽然不知道是因为没吃到生气了还是怎么,突然他拾起一块土疙瘩砸向蛋糕,把那蛋糕砸得稀巴烂。并对着李小虎喊:“你就光有个有钱爸,你还能弄啥!”立刻跑了去。“给我抓住打他!”李小虎带着哭腔怒吼。其他孩子一窝蜂地去追小汪,小汪在跑到谷堆地里绕了半天,竟然甩过了那些“追兵”,又掉头回去,跑到蛋糕面前,狠狠地挖了一块,正准备吃时,又抹回去了,而是领挖了被自己砸脏的一小块,或许是因为他记着爷爷说过“吃亏是福”。可他刚吃到嘴里时,不料被追兵抓到了,他们推倒小汪,骑在他身上,朝他的脸打去。小汪面不改色,反而突然泛起一丝微笑。“就这力度和我爸差远了……真好吃,甜丝丝的,油油的,绵绵的……”
小汪回家后一直遮着脸,吃饭时不经意将手放了下来,便被他爸看见了。“你咋回事?又和谁打架了?”“没有,我没有和谁打架。”“别顶嘴!你把谁打了?”“我说了我没打,是李小虎他们打我,我就想你说的那样,没还一下手……”“你说啥?!信不信老子抽死你,你敢惹李大头的娃,小兔崽子真的活腻了!”小王他爸拿起扫把就准备打,小汪见状赶紧跑了出去,他跑向了爷爷家。“爷,爷,我来了”“汪大熊!这么晚了还胡跑啥?”“爷,我爸要打我哩”“你爸为啥打你?”“我……嗯……不知道。”“唉,好你个汪大熊!”“爷,能不能别叫我汪大熊!”“你说啥?!不叫你汪大熊那叫你什么?”“叫什么都行,这名字就是不行,他们说城里人把′汪′当做狗叫声,所以我这名字就是很大的狗和熊,他们叫我大狗熊,我要改名!”“龟孙子,你再说一遍!”“再说就再说,我要改名!”爷爷立刻把小汪按在凳子上拿来扫把,娴熟地扒下小汪的裤子,朝着那儿打了下去。“38、39、40。好了!”小汪面不改色地站起来,拉起了裤子。
每年八月,村子都有一个活动,那就是让孩子们去水里抓鸭子,看谁抓得最多,就给谁家奖励一些菜,大人们也很乐意看,一是因为他们也很喜欢这个游戏,有些大人甚至自己也玩儿了起来。二是他们不用担心孩子的安全,因为这儿的孩子们大多是会泅水的,唯独小汪。
这天,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坐在河岸边,看着一些壮汉往水里放鸭子,一会儿来了几十个小孩儿,他们都脱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那儿,常常逗得那些无趣的男人大笑,时间到了后,孩子们奋不顾身地跳到水里抓鸭子,大家看得十分欢喜,整个村子热热闹闹的。可是突然有人看到一个孩子拼命的挣扎着,好像是不会游泳!大家都奇怪这是哪个村的孩子,一个壮汉讲他抱了上来,朝着人群喊“大家看下,谁认识这孩子,知不知道是哪个村的?”
坐在岸边的老汪一眼认出了他儿子,就像个落汤鸡被人拎着。“汪大雄!老子抽死你!”小汪撒腿就跑了,完全不在意自己没穿衣服,逗得大家又是一阵大笑。从此大家都认识了这个可笑的孩子。
以上这几件事,便是小汪小时候最有名的事了。
二
十几年过去了,我和汪先生都长大成人了。他工作之类的我不知道,却听说他有过一段“英雄”事迹。
进了城市,汪先生便感叹于城市之大,他一面仰望着栋栋高楼,一面呼吸着村里人口中的“鲜香空气”。正当他惬意时,却看到了一个女人的钱包被一个男人偷去了,汪先生立马跑过去:“哎!那贼!”那个男的拔腿就跑,汪先生也赶忙追,那个女人在后面大声嘟囔。贼被逼到了死胡同里,突然他拿出了刀“你别过来!”“哼,你这到还没我爸打我用的扫把害怕呢!”汪先生朝他跑过去,本来无畏的王先生的左臂却被刀真真实实地捅到了,汪先生忍着剧痛准备还手,却感觉到右腿又受了一刀,他突然无力地倒下了,贼急忙往处跑,却被刚刚到来的警察抓住了,是有人报了警。那个被偷钱的女人也跑了过来,贼偷得那些钱在他用刀时划烂了,女人生气得骂向汪先生:“你不会报警吗,现在好了,你陪我钱吗?你个农村来的土包子,还把小偷叫贼……”汪先生默默的走了,走着走着又微微笑了,虽然被骂了,也受伤了,可他想起了奶奶说的“吃亏是福”。
后来他也有了工作,或许是傻人有傻福,他的机遇很好,赚了很多钱,回村里时李小虎带着他爸李大头和他表妹来看访他。李大头和李小虎和汪先生他爸聊,而汪先生则与李小虎他表妹董晴芳聊得很好,汪先生不知不觉地就体会到了城里人所说的爱情。不错,那时的人们是简单的。两周后,他们就结婚了。
汪先生对董晴芳很是溺爱,经常让她一整天不下床,吃的喝的给她端来,他常常说:“我是个傻子,他将自己托付给了我,我都不知道怎么感恩。”可就在那一天晚上,两人正睡觉时,董晴芳看着柜子里露出的钱,她下了床,将钱装入袋子里,夹着跑了!
早上起床后,汪先生看到消失的妻子与空旷的钱柜,他怔了一怔,又笑了,他似乎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傻,紧接着又想到了吃亏是福,他在想这就是城里人所说的失恋吗?不是,因为“失恋”是建立在“恋”的基础上,我太傻!
从这以后,汪先生渐渐发现自己与别人不一样,自己却是傻,便开始不爱说话,不会在街道上发现贼便去追,不会去看不起高高在上的人,不会再毫无保留地施舍乞丐……到了别人眼里,汪先生却似乎正常了、不傻了。
这天,汪先生走在大街上,他头也不抬,可是却忽然站住了,他微微抬头看向周围,望望高楼大厦,眺向远处的一处死胡同。嗬!这竟是他第一次进城来的地方,他想起了自己捉贼的事情,随机有因此悲观地给自己下了个傻子的定义,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来到了湖边看人群,他们是那么的快乐啊,欢声笑语!汪先生也装着笑了笑,看下湖、点点头、笑一笑……他觉得这样做自己就和别人一样了。这时,他看到了湖面上好像有一个孩子,他在奋力挣扎着,有个孩子溺水了。他双眼睁大怔了起来,他呼吸变得急促、胸闷气短,他想大声喊一声来发泄,不,不能这样,这样会和别人不一样……“啊!”他喊了出来,跑向岸边,他跳进了湖里,朝那个小孩游去。那个小孩是谁?等等,难道是他看错了?不,他没有看错啊,就是有一个小孩啊。可是……可是那个小孩竟是汪先生小时候的模样,汪先生伸手抓他,小孩却消失了!汪先生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他绝望地望向天空,他多希望能被一个壮汉拎起并问道:“这是哪个村的孩子?”。
路人叫来了消防队与救护车,等车的时候,路人们闲聊道:“这应该是个疯子”“对啊,他刚刚径自跳到湖里去了,”“他还大喊了一声……”当汪先生被捞上来时,他早已断了气。
三
讲到这儿,汪先生的事迹就完了。村里的男人把他定义为傻子、的人,女人定义他为可怜的人,老人定义他为荒唐的人,几个老学究定义他为与外界无法沟通的悲观主义者。他一生都在被别人所定义,可我定义他为无法被定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