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觉得婚纱很丑,可那时的大人见到新娘子总会喜极而泣地夸赞她们的美丽与端庄,大人真会违心说谎,这也是我不喜欢大人的原因。
在我们那个地方,十里八村一般共同用一个“婚庆公司”,店里的婚纱没几套,老派到毫无时尚感可言,因为不知道多少出嫁的姑娘穿过,上面隐隐约约可见别人的痕迹。在一个简朴到没有任何商业和企业的地方,化妆师这个职业根本就是一个很陌生的领域,懂化新娘妆的人就更没几个。作为新娘,总要有人给化妆打扮,只能“矮挫里拨大个儿”,每个新娘画着夸张极致且极不适合自己的妆容。口红很突兀、粉很厚、腮红有点儿像猴屁股,就是这样的童年阴影导致我到现在都恐惧作为新娘的角色。
童年里的婚纱不像故事里描绘的那样纯洁无瑕,只是一个个在经济不发达的夹缝中开出的一朵朵狗尾巴花,夸张到掩盖了角色变换的美丽与神秘,只剩人情推搡下的酒桌文化与情感泛滥。但我还是很愿意参加别人的婚礼的,因为婚宴是一个很好的享受美食的地方,冷食与热食的轮番上场、甜食与辣食的味蕾满足、鸡鸭羊牛等大鱼大肉的生活享受,在这一次婚礼的热潮中,一缓平日辛苦劳作耗费的精力与情感。
于婚礼背后的精神意义,我是茫然的。
而今,我已27岁,在大家眼中早已到了作为“出嫁”的阶段,就算我再恐惧,我还是逃不过这样的一个阶段。可我在拼命抗争,我抗争的是不太纯洁的婚纱?我抗争的是不够精致的妆容?我抗争的是婚宴美食的诱惑?大概都不是吧。
我第一次参加的婚礼是大学室友疯子的婚礼,绝对印象深刻,因为太冷了。北方的冷像刀子似的,刺得人连皮带肉的疼。疯子的家属于北方一个比较贫穷的地方,跟我童年的家乡是一样的,那里的结婚风俗还保留着传统习俗的淳朴与直白。早晨3点左右就要跑到镇上去化妆、换新娘衣服,稀里糊涂被摇醒,忙活了三四个小时的妆容一如从前的稍微有些夸张且另类,只属于婚姻的隆重,在这一次表现得淋漓尽致。邻居的小屁孩儿们哄抢着想看新娘子,大概是早一些看到未来伴侣的样子吧。
疯子回来的时候,我愣了一眼。熟悉的感觉回来了:过往痕迹明显到不够洁白的婚纱;小脸不知是腮红太明显还是太冷的缘故,红红的;粉很亮眼,与她其它地方的皮肤区分明显;头发盘得很华贵,配得上当日的隆重,一言以蔽之,与我童年遇到的新娘一样的“滑稽”、“夸张”。可我心生的不再是嘲笑和反感,我感兴趣的也不再仅仅只是一碗两碗的美食与酒肉。我喜欢此时的疯子,渴望看到疯子那肆无忌惮的幸福与微笑。平日里的疯子大大咧咧、热情开朗,此刻的她,怎么形容呢?端庄淑德、小家碧玉这样的词是可以配得上的。恍如隔世的惊叹从我们三个的嘴里脱出:啊,时间过得好快,都该结婚了。
于此时的婚礼,那不够洁白的婚纱在角色的深刻认同中纯粹的甚是可爱。物理的白不白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在这隆重仪式背后的一个个“姑娘”到“妇人”的角色成功变换,我与你是否准备好?
你一袭白衣,婀娜多姿,站在你面前的他帅气挺拔,大概都是彼此见到过彼此最好的状态与模样,是那个人吗?从两个人的嬉戏打闹、撒娇倔强到两个家庭的柴米油盐、鸡零狗碎,你准备好了吗?从吵架分手、浪漫唯美到生与死的不离不弃,你能够做到吗?所有的所有都因为这神圣洁白的婚纱而变得不一般,因此,这袭白衣不论曾经多少人穿过、洗过,在你的身上的此刻她都是独一无二、洁白无瑕的。
我曾经很嫌弃婚礼,本来属于两个人的快乐却需要以一种劳民伤财的形式表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像个提线木偶似的任人摆弄,浮华背后的欢乐虚拟到一吹即破。现在,我都会告诉适嫁的姑娘,不管多累,记得给自己给家人给朋友一个信号:你不再是那个懵懂爱闹的姑娘了、你再是那个莽撞爱打架的小伙子了。婚姻不是热情与斗志丧失的借口,婚姻是在你面对生活“生如夏花”的期待下责任与担当的添附,不是逃避怯懦的无理取闹,而是如虎添翼的胆大细心。
风吹乱了你那袭白纱的裙角,你笑的像是四月的阳光,热烈但却不刺眼,回眸转身的那一刻,你是一个崭新的一个你,愿你一生幸福、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