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到什么程度呢?同辈的人从个人经验来讲,似乎给不了一个满意的回答。忽的记起五月天《我好想你》的一句歌词“我好想你,却不露痕迹”,由此联想到林徽因,梁思成,金岳霖的那段情史,答案便有些忽隐忽现。
“我愿意退回到朋友的位置,绝不越界半步。”在诸多的偶像剧里面,这种男二我们有些司空见惯了!做得了一时,那叫喜欢;做得了一生,那叫爱你。守得住一时,那叫心动,守得了一生,那叫爱情。
但你也一定知道,爱情里面这样的配角要忍受全局的孤独。你可以因为她的伤心难过而帮助她解决最实质性的问题,止住她下一刻将要肆意流淌的泪水。但你却不能在这一刻用手抹掉她眼角将要滑落的泪滴,因为作为朋友你不能越界半步,做了她的那个他应该做的事情。你可以因为她饮食或是作息的不规律而每天提醒她该做什么,但是你却不能在她醒来的清晨,站在楼下地给她热乎的早餐或是,每天睡前给予彼此的一句晚安。因为作为朋友你的义务只能到此为止,因为你答应退回到朋友的位置,绝不越界半步。
当两个人之间划清了朋友与恋人的界限,那些本该普普通通平凡无奇的小事情却总是不能为她尽举手之劳,即使她的那个他做得并不比你好。
很多年以后,金岳霖先生邀请好友到北京饭店一聚,众人诧异,先生只说一句“今天是徽因的生日。”徒留众人一地唏嘘,留给后人一段“求之不得”的凄美爱情。
我想,无数个日升日落,无数次花开花落,先生都极力压制住自己的感情。爱一人至此,此生再无其他。
“我好想你,却不露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