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更新到第31集的时候,有这么个情节。山水集团财务总监刘庆祝的老婆魏彩霞在自己男人死了之后载歌载舞,笑逐言开。戏已过半,透过这样的情节,作者周梅森对婚姻的悲观视角可见一斑。
周梅森今年六十一岁。一百年前这已经是绝对的老人年龄了,但在当今八十二岁仍然可以大大方方迎娶二十八岁的时代,周先生的年龄也就相当于一百年前的不惑之年。不惑的很大一部分,是生活,而生活的核心是婚姻。如果说这部小说在反腐这条主线上淋漓尽致地弘扬了正能量,那么在婚姻这条线上却展现了不折不扣的看破红尘。
刘庆祝和魏彩霞的例子是个极端的例子,或许不具有代表性,但也不敢说完全没有普遍性。道德谴责解决不了到底愿意和谁一起睡觉的本质问题。无论什么起因,两个人早就过不到一块儿了,却彼此不放手。看似报着仇,实际报复着自己。作者周梅森把这样一个情节放在如此底层的人物身上,一定是有想法的。看似不经意的一个情节安排,反映的是当下很多婚姻的实质。
片子中真实的婚姻一个比一个差。李达康是事业狂,心中只有自己的事。把他塑造成正面形象看着很痛快,但谁嫁了谁倒霉,那日子不是日子。剧中对李达康夫人欧阳菁的安排很够意思,也说明了作者周梅森的好恶态度。欧阳菁和王大路顶多也就是红颜和蓝颜。现实生活里,这种情况下,能否止步于此都不好说,无可厚非。一段感情本来起点不错,还有一袋子海蛎子的浪漫,但走着走着就没了……
有趣的是,关于这段婚姻里的女方,王大路和李达康有一段对话,是王大路说的,但我感觉就是作者周梅森自己心里的话。那段话的大意是,欧阳菁拒绝成长、拒绝成熟。有些品行,在少不更事的少女身上是可爱;可到了中年妇女身上,就是可悲,甚至可笑了。这段话和情节主线也没关,但加进来,我认为是作者的“私货”了。文艺创作一类,是写给读者和观众的,但首先是写给自己的,我觉得是作者把很多不方便说出来的话,用人物的嘴给说了。
作品里祈同伟娶了大他十岁的梁璐,从根本上就是交易驾驭了婚姻。这种联姻在当下的“世家”里估计也非罕见。门当户对之后,就是貌合神离的苟活。这是撕破脸的一对。
没有撕破脸,还整天表演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的一对儿是高育良和吴慧芬。这对早就离了婚的“老夫老妻”,为了各自的利益,或者说为了更大的利益,能把婚姻妥协至此,估计也不是仅此一家。因为看过原著,在电视剧还没播到那之前,就不进一步剧透了。
剧中赵东来和陆亦可的恋情颇能看出作者周梅森对美好爱情的执着。男主不但能干,还能参加读书会,朗诵浪漫诗歌,又能通人情世故,博丈母娘一笑。女主忠于爱情,矢志不渝。到了六十岁,再做一些美好的爱情梦,给人以希望,这绝对是功德。
当然,片中还有一老一少两对妇唱夫随的夫妻,一个是老检察长陈岩石夫妇,一个是侯亮平和钟小艾夫妇。陈老夫妇的真实性是值得接受的,毕竟他们的信仰和时代令人信服。而回到这对年轻的模范夫妇身上,特别是钟小艾,到第32集了,每逢出现,都是一张“阶级斗争”脸,在床上守着好不容易回家探亲的丈夫继续深夜讨论案情......这应该是作者周梅森因情节需要不得不为之的冷幽默吧。
周梅森先生的年龄堪称盛年,该走过的路基本都走完了,该看过的世界也都看到了,该体会的冷暖也都自知了。对于婚姻这个对幸福指数起着关键作用的内容,似乎可以通过周先生笔下的安排管见一斑。
一部好戏,戏里是戏,戏外,又何尝一定不是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