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

活了几十年,喜欢过很多人,爱过一个人,总算学会爱自己。

>>>>>>>>>>>>题记

一开始喜欢一个人,就是勇敢的,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她。

喜欢是每次批到她的作业本,在本子上写字时特别认真又小心斟酌,只希望给她留下好印象。喜欢是制造偶遇,每次上学放学故意绕路经过她家,碰上就会在心里开心很久,虽然一路上都是自说自话,她在一句两句敷衍。喜欢是不敢对视,每次看到她就会心跳,只能远远看着,想一直看又怕被发现,她感觉到了就马上移开目光,因为会脸红。

喜欢是放学在班上呆着,等她放学一起回家。喜欢也是在她家门口等着,等到天黑看她进了单元门再回家。喜欢是四处打听她的喜好,送她一张海报,送她一支笔芯。

一年半,她一向冷漠,从不回应,只有在我冷落她不看她时她才会开始注意到我。水瓶座的她,170的她。

后来喜欢一个人,是深刻的喜欢,细水长流的喜欢,也许这叫爱。

总是在人前说她人好,说她和我关系非常好。尽管我没说,但全世界都猜到我爱她,她还浑然不知,当然当初的我也是如此。

爱是看到一件东西,觉得她会喜爱便毫不犹豫的买下,哪怕没有钱买自己钟爱的物品。

爱是看到一个与她气质相似的人,抑制不住地思念她,想象她像眼里看到的人一样,就在自己面前,可以触碰的到。

爱是久处不厌,认识了很多年,依然主动保持着联系,记得她说过的话和她的样子,看过她所有的说说和动态,对她的喜好了如指掌,对她的习惯烂熟于心,她的声音已然印在脑海无法抹去……

身后的独角戏,聚光灯没亮过,怀疑是自己编造的内容。终究是断掉,也是解救了自己,恢复自由重新漂流。

以冷漠反馈冷漠,用相忘代替宠爱。

爱要谦卑固然是对的,但不是对不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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