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过程
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过程就是劳动本身。
劳动过程包括三要素:①有目的的活动(劳动本身);②劳动对象,如原料;③劳动资料,指的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此外,广义地说,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也属于劳动资料,如土地、厂房、运河、道路等等。
如果从劳动的结果——产品的角度对劳动过程加以考察的话,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
而从劳动过程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这一点来看的话,劳动过程包含两个特殊现象:第一,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其劳动属于资本家。第二,产品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而是资本家的所有物。
二、价值增殖过程
产品——资本家的所有物,是一种使用价值,但资本家进行生产并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是基于两个主要目的:其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出售的商品。其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大于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总和。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
正如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商品生产过程也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第一节中已探讨了劳动过程,本节则是把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过程来加以考察。
以棉纱产品的生产过程为例。生产棉纱,首先需要原料棉花和纱锭。在生产棉纱的过程中,棉花、纱锭结合在一起,其形态最终转化为棉纱,但这一过程并不会改变它们的价值,因此棉花和纱锭价值的总和(即生产资料的价值)是棉纱价值的组成部分。假设生产10磅棉纱所需的棉花的价值为10先令,纱锭的价值为2先令,如果12先令的金额是24个劳动小时的产物,那么可知生产10磅棉纱首先包含2个工作日的劳动时间(1个工作日为12小时),并且这2个工作日的劳动是发生在过去的劳动(即在纺纱以前生产原料的劳动)。
棉纱价值的另外一部分,则由纺纱工人进行生产劳动的价值组成。在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以纺纱形式耗费并加在原料中,因此,原料在这里只是被当作一定量劳动的吸收器,而产品棉纱就是原料所吸收的劳动的测量器,产品量就代表了一定的劳动量。例如,假设1小时内5/3磅棉花可以转化为5/3磅棉纱,那么10磅棉纱就代表6个被原料吸收的劳动小时。
在劳动力被卖给资本家时,劳动力的日价值就已经被确定,假设为3先令,这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因为半个工作日的劳动量就可满足工人每天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量)。由于上述假设中工人生产10磅棉纱的劳动时间也为6小时,因此这6小时就表现为3先令的价格。
由此一来,10磅棉纱的价值=棉花的价值+纱锭的价值+纺纱劳动的价值=10+2+3=15先令。以上就是产品棉纱的价值形成过程。面对这一价格,资本家愣住了:产品的价值完全等价于预付资本的价值,没有产生剩余价值,没有利润。
怎么办呢?资本家早已预想到这一情况,让我们更仔细地来分析一下。每天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要费半个工作日(6小时),在马克思的假设中,半个工作日的价值就等于3先令。但是,维持一个工人一天的生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简单来说,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所付的钱(3先令)实质上只等于工人半个工作日(6小时)的劳动价值,但工人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后,资本家却往往支使工人为他劳动一个工作日(12小时),并且由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让渡给资本家后就不归工人所有,所以工人只好听其差遣。由此一来,劳动力工作一整天所创造的价值,会比劳动力自身的价值大一倍。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每天不是生产10磅棉纱,而是20磅棉纱。20磅棉纱在市场上的价值应为30先令,但由于资本家对于12小时的劳动时间依然只预付了3先令,所以20磅棉纱的投入成本就成了27先令,这样一来就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货币终于转化为资本了。
这就是资本家的戏法。资本家在作为买者购买商品——棉花、纱锭、劳动力——时,都按其价值支付,而当他完成生产回到市场出售商品——20磅棉纱——时,也是按其价值(30先令)等价售卖。然而结果却是,他从流通中取得的货币比原先投入流通的货币多3先令。价值增殖过程就是这样悄然发生的。
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总而言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