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是我喝茶的引路人。
那时,他的年岁还没有我现在大,顶多也不到五十。我爷身材魁伟,稍胖,留着一撮山羊胡子,脾气暴躁,说话八度高音。我至碎胆小,我爷脾气上来,声音能达到十度,鸡呀、猪呀都不敢出声,吓的我索索发抖,恨不能钻进地缝。
我爷的形象,至我记事起,就没有变过。说老态龙钟一点也不为过,年龄和现代人相比,算不的老人。生产队的农活,是永远干不完的,遇到过年,提倡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也安排每天都劳动。
歇晌,是干完活吃饭的间隙。一年四季,我爷都要喝酽茶解乏,我婆提前就在炉子上熬好备用,黑浓的砖茶,头几杯是苦的,我爷一点也不怕,喝的津津有味。等到颜色渐渐变淡,才招呼我加入喝茶的行列。只有我爷喝茶时,我才能沾光,喝一点淡茶。耳熏目染,慢慢的对喝茶有了感觉。
赶集上会,是我爷的爱好。老城逢一有集,赶上我在屋没事,带着我一起去。那时,我不到十岁,爷孙俩一前一后,步行十多里赶到集市。集市设在陵园西边的小巷子里,多半是买几件家用,再吃上一碗一毛五的羊肉饸饹。丁子口有个卖茶水的摊子,一排黑不溜秋的铁茶壶,在小风箱噼里啪啦的吹响下,浓烟滚滚,热气腾腾。一壶五分钱的茶水,可以无限叙水。茶水掌柜的,信手抓过两只黑茶碗,放在长条桌上,任由自我品尝。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遇到熟人,会边喝边聊,不亦乐乎。黑茶碗是公共用品,不用清洗,我喝完了收起来,后来的再发出去。大家没有关于卫生的讲究,常年累月的茶水,把黑茶碗装扮的黑嘛古董。
喝茶,是赶集的最后一个节目,到此为止。张罗着步行回家,孩子们的步伐显然比来时缓慢了许多,心情也低沉了。
喝茶的风雅,当属南方,虽也知晓几分,终因习惯成自然,还是钟情大杯、大口、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