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几个小学同学聚在一起,然后回忆往昔,聊到以前的我们是多么调皮捣蛋,当时年少无知,给很多邻居造成了一些困扰,现在想起来有点愧疚,不过我想说的是,感谢那时的自己有过那样的一段经历,这么说可能从主旋律或者说主流价值观来说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或者说三观不正,不过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当时的自己与玩伴,在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说无伤大雅的情况下,去尝试一些大人们所禁止的事,可谓乐趣无穷,而等到那个时期一过,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乐趣了。
比如说儿时的烤番薯活动,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也有过那样的经历,那时候我们会找个还没种下菜的菜园子,然后用园子里的土块去垒起一间土块小房子,然后在房子下面起火,把土块房子烧得通红后,从房子顶端戳个洞口,然后从上面往下放番薯和包了锡箔纸的鸭蛋,接着先用烧红了的土块埋在底下,再在上面埋上厚厚的一层土,之后大家就去玩其他的东西,等上个把小时,就会有烤番薯的香味在空中弥漫,之后就是在一片笑声中开启了美味之旅。而在这个过程中,各人分工合作,体现出了严密的组织性,有人负责垒砌土块房子,有人负责去捡柴禾,有人负责包好鸡蛋,有人负责从家里偷出番薯(因为在那时家长是禁止小孩把家里的番薯拿去烤的,在家长看来那是浪费粮食),有人负责生火,有人负责望风,以防家长的突然出现……
那么为什么说如果在相应的时期想做的事没去做,那么即使在后来想要弥补也不会那么畅快淋漓,或者说没了当初的乐趣了呢?
下午不知是谁提议我们再去进行次烤番薯活动,说干就干,但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适合活动进行的菜园子,因为当初的菜园子现在大多数都建起了楼房,此为其一;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勉强算是可以的菜园子,找了半天又没找到比较合适垒砌房子的土块,最后只能勉强用其他的一些土块代替,这样做的后果是才刚生火还不到5分钟,房子就轰然倒塌了,此为其二;最重要的是这群人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心境,虽说试图通过这样的一个活动找回当初的乐趣,但已然是不可能的,即使这时候没有“家长”的制止,番薯也是要多少有多少,也有充裕的资金去购买一些想要和番薯一起烤的物料……
所以,不论是烤番薯活动也好,还是其他的什么活动也好,想做就去做(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去触犯法律),千万不要等!一旦“等”了,那么这事很大情况下会黄了,即使没黄了,也早没有了当初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