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一次和他一起牵着手去KTV唱歌,他点了一首陈小春的《献世》。
前奏刚完,一个低沉而动听的声音瞬间抵达双耳。我停下往嘴里喂食的手,转头看他,有点难以置信这是他唱的歌。
后来,这首歌一直呆在我手机列表里,单曲循环了很多年。
每听一次,仿佛就像把自己淹没在冰冷刺骨的水里,只等关于他的记忆从四面八方赶来,把我包围,缩紧,刺痛每一个细胞,每一根骨头。
2.
那天恰逢我的生日,我们一行人等正在饭桌上把酒言欢。朋友突然提议说,要不打电话叫他来吧。还未容我开口作答,其他人已敲着酒瓶开始起哄,于是,朋友拨通了他的电话。
他就是朋友曾向我提及但一直未介绍的男性朋友。
后来,他来了。
我与朋友到店外接他。
刚出店门口就被呼啸的寒风熏了个透心凉,街灯黯然,他从浓浓的夜幕里缓缓走来,怀里抱着一束偌大的玫瑰,我猝不及防,辽阔的夜,他仿佛是踏浪而来。
晚饭过后,他送我和合租的女孩回家。很快,车就到了楼下,我们下了车,礼貌的寒暄过后迟迟没有离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点燃了一只烟,他静静的夹起那只烟,大拇指轻轻的抖落烟尾的一小段灰烬,接着又慢条斯理的把烟送到嘴边。我又注意到他那特别的胡子,虽然刮得很干净,但残存的阴影还是遮住了小半张脸。他熟练的吞吐出一团白色的烟云,在深夜的路灯下,恍如舞台上的仙云,手则夹着那半只烟慢慢垂下。
他说,路上小心。
在两眼一摸黑的狭窄楼道里,传来了当年那两个女孩前前后后的脚步声,她们好像还在议论着什么。
玉儿说,你觉得怎样?
我欲言又止,把问题扔回给她,说,你觉得呢?
玉儿说,还不错啊!你不觉得他抽烟的样子很有男人味吗?
虽然我觉得他很特别,可一时还真没找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经玉儿一说,这才发觉我方才就是被这种感觉所吸引。
第二天一早,手机短信清脆的“叮咚”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打开一看,是朋友昨晚刚塞进我手机里的那个号码,还有那句甜掉牙的早安。
不出所料,我们交往了。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牵手,所有属于我们俩的第一次,有天竟被我发现,这些日期全被他一一记录在记事本里。他说,以后过马路要走我的右边哦!他又说,上夜班不备点零食要是饿了怎么办?于是他给我买了一大盒费列罗巧克力。他还说,我帮你背包吧!这样别人一看就知道我是你男朋友。
我想模仿他的样子,深吸一口烟,或者干脆使出几乎可以把烟丝一起吸进肺里那样的力气,可是,我发现这是徒劳,我根本闻不得香烟的味道。而那两年,和他在一起,我竟然爱过那个味道。
我记得有那么一个似曾相识的夜晚,依然是皎洁的月,昏暗的灯。他习惯性的在沉默里点燃一支烟,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的坐在窗前,任凭烟雾在他长满胡渣的脸上爬行,并不时抖落那光亮绽放后刚刚沉积的灰烬。我忍不住抚摸他那浓密而坚硬的胡子,从嘴角到下巴,那种粗犷的质感,像极了一把能把人扎得心痒痒的刷子。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胡渣和香烟,是绝配。
“我没有胆挂念,你没有心见面,试问我可以去边。只要我出现,只怕你不便,亦连累你丢脸。你是我的秘密,我是你的废物,缺席也不算损失……”
不经意间,陈小春的歌再次被点开,空荡的房间突然一下子就满了,寂寞溢了出来。
找不到他,好像是一瞬间莫名发生的事情。于我,没有任何征兆,于他,仿佛是看心情的事。就像一直走着走着突然就停了下来,至于什么时候接着走,什么时候又选择停,我除了选择每一次都不加思索的跟上他的脚步,真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爱情里如是说,谁认真谁就输了。
我本着一个落败者的名义,隐忍着撕开一块伤疤,几条鲜红的血丝在稚嫩的组织中间快速汇集,形成一滴圆溜溜的血珠子,那是我千疮百孔的心滚落的泪。
“我共你不够熟,眼泪也比较浊,也没气质对你哭。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别离就当祝福……”
一辈子那么长,谁能保证你永远是我当初爱上的样子,所以,不爱就不爱了吧,反正我也早已不是当初爱上你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