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有很多次,我路过那间名为“invisible house”的酒吧,但都未涉足。它的名称并非用pc板或kt板安于大门正上方,或是用自老远就能看见的霓虹招牌,夜晚像揽客的手那样斜出路面,而是与覆盖整个店铺表面并延伸至两侧的墙绘一起,构成一道颇为瞩目的街头景观。不消说,那是属于年轻一族的文化。夸张的艺术字,打翻颜料盘似的用色,扭曲变形的图案象征着某种力——一种保守的中年风景静物画家永远不想尝试的风格。
我曾在艺术学院短暂拥有一段任意挥洒才情的时期,在此之后,便失去了缪斯的宠幸,成为艺术界最不缺乏的平庸三流画家中的一员。没有埋怨的意思,这是我很早便给自己的定位——能靠绘画养活自己。我丝毫没有想为这个过饱和的时代再增添些什么的念头,能守住自己的爱好,并以此谋生,光凭这点,我敢赌自己已经超出了同时代的大多人。说这么多,我只想表明自己为什么不愿踏足那家酒吧,即使它确乎勾起了我莫名的兴趣。但那可能是一种生理性的警惕心——正如一个安分守己的人看到街边走来叼着烟、文了身的地痞流氓会下意识产生的反应。
然而我还是进了那间酒吧。那时正值暮春,我正在桥上走着,桥两岸开满白色的杜香花。突然脑门儿上“啪嗒”一凉,抬头一看,灰蒙蒙的天似乎强忍着泪。这时风似乎也加大了,怀着侥幸心理,我加快步伐,想要赶在雨下来之前赶回出租屋,而且还为自己的未雨绸缪而沾沾自喜——出门前我往包里揣了把伞。不过,那云像是憋了八百年的委屈似的,一溃堤而出,根本来不及反应,雨像子弹一样从四面八方扫射,“噼里啪啦——”我慌里慌张地打伞,只能勉强维护住头部一小块区域,没几秒功夫,整个裤腿和袖管都湿了。对这种程度的雨而言,带不带伞根本无所谓。我飞奔过桥,好像穿越地雷区似地溅起一朵朵水花,目光掠过路边的一家家店铺,凭本能地冲进上文所述的那家“透明之屋”——因此也有了后文故事的发生。
写到这,照例该描写一下酒馆内环境,然而遗憾的是,我当时根本没心情去四处打量,因为我全身上下都湿透了,皮鞋里也进了水。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招呼服务生拿一块毛巾,那小伙子挺不错,我忘记了他的长相,却一直记得他递来的那杯加柠檬片的热水。吧台的调酒师放着手机视频,有一下没一下地拿一块白绸布擦拭玻璃杯。没有店员因为我像流浪汉似的带了一身水进屋而向我投来别样的目光,然而也没有谁特别注意我,店里有些昏暗,最大的光源似乎是正门的两块大玻璃,天气晴好时,里面的人可以一丝不落地欣赏街边风景,人们自顾自低声交谈着,身形融在阴影里,每张桌子中间都有盏玉兰花样的小灯,乳白色灯罩内透出暖黄色灯光,映照出桌两旁人的脸,交谈声融在悠悠的蓝调中,淅沥的雨声里,整个酒馆弥漫着一种微醺般的安逸昏沉。
后来我偶尔会到这家酒馆,坐在靠门边的位置,对着玻璃墙外的风景写生。不过我总会在下午四点前离开,用餐的人在这时段开始变多,六点半之后,“透明之屋”会有一些特殊节目,夜晚的时间属于热爱派对狂欢、药物酒精的青年。在闪烁的五彩灯光下,酒馆两面的凹凸玻璃才真正发挥作用,斑驳迷幻的色彩,投射在一道道幽灵般耸动穿梭的人影之上,即便不曾亲眼目睹,也能想见与此刻静谧的氛围截然不同。
说是写生,其实是以此为掩护,偷偷打量来往的行人和进出的客人。光顾这家店的人形形色色,我见过打扮成动漫人物的年轻的“cos”族,也见过洛丽塔装扮的老奶奶,更多时候,是一些普通人,上班族,学生,情侣——可这家店有种魔力,或者说气场,能让再普通不过的脸变得高深莫测。每张桌子的距离恰到好处,使人既不感到个人空间被侵占,又能不露痕迹地观察周围,同时,酒馆中自然流露出的包容氛围,似乎诱惑着客人们展露最真实的一面,不需要显示格调、显示身份、显示地位,人们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或交谈,或独自使用电脑,或埋头睡觉,或斜躺着睡觉,或者,像我一样无所事事地观察,思考。
我不确定是谁先注意到对方。那时我正在完成一系列指定的速写,说实在的,不论哪种风格——风景画啦,人物肖像啦,静物啦,只要你练个上百幅,就能像我一样,闭着眼随意组合元素。可玻璃窗外,是流动的风景,粗看之下,你会觉得每天似曾相识,比如周末准会出现推车卖冰淇淋的大爷,然而当你定睛观察某一处——类似电影特写镜头——就会发现,从未有一刻细节是相同的。比如此刻,他显然很殷勤地舀了满满一大勺填进脆皮雪糕筒,这和他往日作风不太相似,因此可以推测,他要么心情很好,要么就遇上了令他心情变好的顾客。他脸上的每个褶子都盛着笑意,他把甜筒递过去——一只缠着三四串不同颜色珠子的手接了过去。那客人侧对着我,是个典型的南方姑娘身型,穿着白T和水洗做旧的破洞牛仔裤,背上的黑色吉他包足足高出了她一个头。她有一头利落的短发,染成白色——在阳光下发梢雪白的近乎透明,发端却是偏灰的,一缕鬓发却随着暮春之风飘动。付完钱,她向我这边转来。看侧面的时候,没法一下子判断她长得如何,而看清全貌后,更加无法明确了。她的五官组合给人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美,而是熟悉感,进而觉得亲切,好像是回到幼稚园时期的某位玩伴,而你在人生漫漫旅途中已将她的具体样貌遗忘了。
她向街这边走来,我低头装作正在画画,简直笃定她会进这家酒吧似的。门框边的铃铛轻轻晃动,高跟踩在木地板上,融进酒吧窸窣的背景音和黄昏般的色调里。我斜睨一眼,她似乎谁也没惊动,谁也没招呼,便径直走入了后厢——白天不对外开放的地方。我漫不经心地勾勒着近景的轮廓,那女孩是工作人员吗?打我来这的几个月可从没见过,难道是上夜班的?驻唱歌手?总之应该不会是舞女陪酒的那类,设想那种可能让我心中不太愉悦。白色,灰白以及雪白,画面的色彩基调,雪天或者雨天,灰色的大街上……我快速运笔,画好了转角处的楼房,另一侧的草坪,接着是中心部分——
“你的柏伽索斯。”一杯鸡尾酒摆到桌前。我抬头,那女孩笑了笑,“介意我坐一会儿吗?”我愣了愣,连忙请她坐下。
“不好意思,我应该没有点这杯……”
“哦,你应该尝一口,波旁酒、金桔、薄荷叶,一点白龙舌兰和我的独家灵感。”她靠在沙发上,找了个舒适的坐姿,神态似好是在自家招待熟人朋友。
我有些局促不安,但还是礼貌谢过她的好意,抿了抿,柑橘汁的酸甜感萦绕口腔,带来些许微辣刺激,很清爽,精神仿佛一跃而起,回味却是温和而绵长。她并不说话,一手撑住下巴,注视着窗外风景。
“嗯,很奇妙的口感。它叫柏伽索斯?那匹神话中的飞马?”我尽可能展现出成年人处变不惊的风度,然而在这姑娘神奇又自然的气场面前,只能说像个故作姿态的幼稚中学生。
她看着我,挑了挑眉,“能再多讲些吗?”
该怎么描述她的声音?现在想来,拥有那种发色的女孩,似乎合该有那样的嗓音——像捧起一把初春的雪在手中摩挲,松软,缱绻,一点点沙粒感,尾音化为一摊清冽。
“呃,诞生自美杜莎之血,短尾巴的独角兽,哈哈。据说它那马蹄踩上赫利肯山,便引发出一股清泉,成了司文艺众女神的地方,最后升天成了天马座。”
“灵感的源泉。”那女孩点点头,若有所思,忽而眉间转化调皮的神色,“也是艺术家的守护神。让我看看你的画,我知道你是个画家,对吧?”她伸出手,我只好把速写板递过去。
“不过随便画画。”
她注视了片刻。在这短短的十几秒——读者们,坦诚相告——我所感受到的紧张和期待,足以抵过入行以来任何一次交付作品的心情。我记忆中如此心绪不宁的时刻,还是在大学时期,我尝试用超现实主义解构米勒那幅《祭品》,头一次主动将画作交给导师评鉴,结果被批得体无完肤。显而易见,我没有在那条路子上一直走下去,那匹飞马或许真在我心头上踢过那么一脚,可在注定贫瘠的土地里,冒出的那点灵感连个小水坑都积不起来,更别提拿来挥霍一辈子。为此我并不遗憾,人总要失去些什么,才能获得那些自认为更重要的,我选了自己的路,没有什么好后悔。如果那女孩想要在我的画里找到些特别的东西,那她注定要失望了。所以我又在紧张什么呢,面对这样一个小女孩?
“我喜欢这个。”她指了指画面中心空白处,令反应过来的我感到羞辱。
我用平淡的语调说:“这还没画完呢。”
“难道这不正是魅力所在?你可以想象任何东西出现在上面,一个风中弹琴的流浪歌手,一个雨里起舞的芭蕾演员,贩卖彩色气球的红鼻子小丑,过马路迁徙的非洲蹬羚,小矮人们的花车游行,一个巨大的裂缝——通往地狱或者爱丽丝仙境。照我说,这儿的确有一匹飞马,它正踏在你的纸上,溅起一朵朵水花,你当然看不见它,可你能感受它,如果你想把它套牢,那它只好轻盈一跃——飞到天上,把柏勒洛丰狠狠抛下,哈哈哈哈。”她一边笑,一边牢牢地注视着我的眼睛,似乎迫切地想要搜索到某种反应。
我被她那双灰色的眼眸摄住了。“看不见的飞马……”一瞬间,我的大脑闪过一些零碎的画面,暴雨,凉亭,居民楼的灯光,孤零零的小女孩,一把透明的伞,一束百合花,阴郁和焦躁,一句无心之语,一些眼泪,一些幻想,最后不告而别。
“有趣的想法。但我不得不在空白处添几个行色匆匆的路人,没办法,得按照顾客的需求。”我镇定下来,思考后便做了这样的回复,眼见她流露出的诧异和失望。
“和你聊天很愉快,你的调酒技术也很棒,我该怎么答谢你?改天按照你说的,免费为你画一幅画好吗?”
“那应该画不出,不,那不是重点……”
“见着你真叫我高兴,小姐。难怪我总觉得你像个故人,真的,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你在这儿工作吗?驻唱歌手?我见你来的时候背着把吉他,瞧着真不错。女大十八变,这话真不错,可我还是一副老样子。”话语像连珠炮似地滚出来,完全未经思考。
“啊,啊……不完全是吧。你变化也挺大的。”她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
“你记性真好,明明只见过一面,哎,真叫人感动……”我当时可能重复了太多某个字眼,倒让她有些疑虑似的。
“嗯,嗯,这杯酒是我请您的,原谅我没法聊太久,得回去了。”她站起身,朝我歉意一笑。
“好,你去忙吧,我下次再来找你,带上给你的画。”
“谢谢您啦。”她向我挥了挥手,便轻悄悄地溜回了酒吧后厢,依然没惊动任何人,一切如常,除了眼前这杯名叫柏伽索斯的酒。
后来我拿着这幅画再度前往透明之屋酒吧,却被告知店里没有那样子的女员工。我也曾动了夜里去看看的念头,不过每个秉烛夜游的晚上,我只是远远瞧着酒吧内射出光怪陆离的霓虹,听着隐约飘来的音乐与喧闹声,并未真正踏足一步。再后来,我把画交给了酒店老板,老板似乎挺喜欢我这幅花了点心思的作品,把它挂在了柜台边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