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无论这个世界怎样对你,都请你一如既往地努力、勇敢、充满希望。因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一切都在慢慢变成你想要的样子。美丽不仅仅表现于漂亮的外表和美好的心灵,更表现在敢于向不完美的人生宣战的勇气。不是老天给了你什么,你就是什么样子,而是由你自己来选择你要成为什么样子。

  ——雷庆瑶

  不可低估一个穿衣好看的女人

  我暗中观察一位同事很久了,因为她的穿搭很有品位。最近我终于总结出,这个一米七的哈尔滨姑娘穿衣好看和生活习惯之间的映射关系。她能把均码的衣服穿出高级定制的感觉,我觉得很大的原因是她着装的挺拔感,每次见她走路都是双肩打开,抬头挺胸。她能驾驭难以搭配的颜色,而且防晒习惯也很好,出门戴遮阳帽、撑防晒伞,开车戴长臂手套。她饮食清淡,聚餐吃火锅时,也只吃清汤,连吃饺子都不蘸料,从我认识她到现在,她就没胖过。

  听说她坚持健身七年,几乎每个假日都去健身房锻炼。有一次我陪她逛街买衣服,她试穿了一条紧身裤,把我惊艳到了。我夸她腿长,穿什么都好看。她走到我身边与我比腿,没想到我俩的腿差不多一样长。她自嘲比例不够好,高出来的身高没有长在腿上,而是长在了腰上。以前她总是买韩式高腰连衣裙,假装自己腿很长的样子。健身后,腿部的视觉效果修长很多,于是开始肆无忌惮地改穿裤子。

  我很诧异,健身还能把腿练长吗?她跟我讲,她这些年经过各种有氧和无氧运动的穿插锻炼,小腿变得比以前紧实很多,大腿稍微粗了一点,臀部也有明显的提拉,整个人看起来重心上移。另外,每次运动后坚持拉伸,如敷面膜时把腿抬起来靠在墙上,双腿就变得修长了。

  听她说完,我心里不禁感慨: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一个穿衣好看的女人,她们从体态到肤色,从饮食到健身,都散发着自律和坚持的迷人香味。

  尼采说:“女人如果没有本能地去做配角,就不会那么精通穿衣打扮。”我虽然是尼采的铁粉,但我并不认同他这句话。在我看来,职场上越有主角意识的女人,越是精通穿衣打扮。毕业初在公司接受新人培训,讲师教完各种着装规定后,对我们说:“看一个人的穿着,就能看出这个人是否尊重这份工作。”

  当时坐在台下的我想,这未免太过形式主义了吧。其实不然。拿我自己来说,我参加一场重要的面试,或见重要的客户,的确比平时更注重穿着。前一天就提前搭配好要穿的衣服,用挂烫机把衣服熨烫平整,第二天出门前还会用粘尘器在衣服上来回滚一下。

  经验告诉我,穿着干净得体,会更加从容自信,事情也会比预期更加顺利。对穿着越是用心的人,工作表现也越好。

  高中时,我们班的语文成绩一直称霸全年级。我还记得语文老师当时穿着宽松素雅的旗袍,给我们讲宋词婉约派的场景。她的头发盘成发髻,一枚簪子贯穿而过,眼波流转地吟诵诗词,当时我们觉得语文老师简直是从唐诗宋词里款款走出来的才女,同学们更爱学语文了。

  前段时间,我读了杨澜的《世界很大,幸好有你》,她在书中总结采访时的穿衣心得:“纯白色会显得肤色黑,纯黑色看上去沉闷,细条纹或碎格子的衣服会在屏幕上显得很‘闪’。”此外,她还需要考虑服装的样式、颜色、风格,与采访环境、嘉宾身份、访谈内容的契合度。如采访政界要员,就穿单色套装;采访艺术家,要混搭出美感。最让我感慨的一个细节是,遇到刚到酒店就得迅速出门的情况,她就把服装挂在淋浴间内侧,借用洗澡时的蒸汽让面料舒展开来。

  我从杨澜的“敬衣”,领略到她的“敬业”。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女人花时间在穿衣上,用于钻研业务的精力就少了,但我一定要怼回去,有实力的女人往往更会打扮,女人注重着装就是一种职业化的表现。在我看来,穿衣好看的人,并不是那些买得多、买得贵的人。正如时尚主编晓雪在《优雅》一书中这样说:“最不会穿的女人,会把一身Logo穿在身上,再漂亮也是人家Logo的本事,不是人的本事。聪明女人要学会藏起Logo的光芒,让自己发光。”

  我越来越佩服这些把衣服穿出灵魂的人。比如玛丽莲·梦露,她能把铅笔裙穿出无与伦比的韵味。梦露除了拥有天赐的好身材,还有她刻苦训练的“梦露步态”——据说是削掉一只高跟鞋后跟的四分之一英寸后,呈现出的走路姿势。有位导演评价说,梦露只需简单地迈几步,就比大多数演员说6页台词蕴含更多意义。

  再比如贝克汉姆的妻子维多利亚。看到贝嫂的街拍,我觉得她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她从来不会有身材走形方面的困扰。有次看到她在社交网站上晒出了一组自己侧卧在沙发上,将腿高抬在空中的照片,看她轻松的表情,估计平时抬腿早已成了习惯。

  又比如刘瑜的妈妈。刘瑜妈妈说,当年下乡劳动的时候,一切讲究穿着打扮的行为都可能被批判为资产阶级习气,但是她实在太爱美了,于是想出一个法子:“做件花衬衣,然后把领子翻出来。”刘瑜这样评价她的妈妈:“当年在一片灰黑蓝中翻个花领子的我妈,比今天浑身名牌的女星还要时尚。”

  以前公司某位新员工,是个女孩,第一天报到时,穿了一套职业套裙,但说话畏畏缩缩,让人有种借穿了妈妈的衣服的不适感。但随着她在工作上逐渐独当一面,业务能力配得上衣服价签后,她的职业套裙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战袍,塑造了一种走路带风、气场全开的气质。

  你看,这些穿衣好看的人,无一不是把对美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对自己的信仰,统统穿在了身上。穿衣越来越好看的女人,从外表看,是身材、肤质、仪态的全方位进步;从内在看,是自省、自知、自信的立体化升华。

  我相信,一个穿衣好看的女人,远比你看到的更加好看。

  爱美的女人最好运

  前段时间我做了个手臂皮肤小手术,那天很早就起来梳洗打扮。

  平时只擦防晒霜的我,那天对着镜子做出八颗牙的微笑,把腮红抹在笑肌上;

  平时只涂唇膏的我,那天翻出嫂子送我的口红,涂完润唇膏后再抹上口红;

  平时不喷香水的我,那天新开一瓶香水往空中喷,身体靠近香雾沾点香气。

  专门请假陪我去医院的先生,看着我一反常态地精心打扮,满脸尴尬地问我:“咱们去个医院而已,至于这么捯饬吗?”我回答:“当然至于了,我从小就害怕去医院,打扮得比平时更好看,我会比平时更勇敢。”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但就算 遇到不好的事情,我也要精神爽!每次身体不舒服,我就会有意识地化个小妆,涂点口红,抹点腮红,决不让病容蹬鼻子上脸。每次心里难受时,我都会翻出颜色鲜艳的衣服穿在身上,一身灰黑只会让我更加郁闷。我发现,在妆容或穿搭方面动下手脚,是切换心情最简单快捷的方式。

  涂口红的时候需要集中精力,抹腮红的时候需要面带微笑,试衣服的时候需要身姿挺拔,那些身上或心上的疼痛,瞬间就变得没那么嚣张了。

  对我来说:犯㞞的时候,爱美可以壮胆;倒霉的时候,爱美可以转运。

  有一天,我看了一个女儿患有自闭症的美丽妈妈的故事,看完我哭了。

  这位名字叫依文的妈妈,性格活泼,模样俏丽,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可小女儿在1岁多时,被确诊患有自闭症。女儿有沟通障碍,任她怎么教,女儿都不明白小便应该去厕所,别人的东西不能抢来吃。且女儿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低下,经常情绪失控、歇斯底里,有时甚至会自残。那种怎么努力也没用的挫败感,让依文几乎崩溃。一次依文无意中瞥见镜子里颓丧的自己后,她决心好好打扮自己,也好好打扮女儿。给自己穿上花裙子,给女儿也穿上小洋装。有空就带着大儿子和小女儿旅行,去看盛开的花,去追飞起的鸟。

  带着女儿出门并不轻松,她可能突然大哭大闹,打翻盘子,撞翻凳子,倒地不起。女儿无法适应陌生环境,所有的旅程都是她抱着完成的。出门必须打扮,已经是她最后的倔强。依文每次见朋友时,都穿得美美的,还会和朋友讨论护肤经。

  有朋友不理解,问她外表光鲜靓丽,内心累不累。她说,在人们的主流意识里,已经对自闭症患儿母亲的形象有了蓬头垢面、不重仪表的默认。但她想带着孩子优雅地活着,不卑不亢地活着,漂漂亮亮地活着。

  后来,女儿开始会笑,生活慢慢变好。

  看到这个故事,我内心感动到波涛汹涌。看到她的不幸,我同情;看到她的坚韧,我敬重;看到她的爱美,我落泪。她的爱美,是对不幸生活的华丽突围,让自己和孩子生活得更体面,让美好的自己出现在家人面前,让自己和生活都发出光来。

  倒霉时,爱美的女人会转运。

  上学的时候,我们寝室有个女生不明不白地失恋了,唉声叹气地猜自己哪里做错了,整日以泪洗面,陷在回忆里。后来,我们另外几个人,敷面膜的时候,就给她一片;跑步的时候,软硬兼施地拽着她;买衣服的时候,帮她挑几件让她试穿。

  做这些爱美的事情时,她从毫无心情,到半推半就,再到积极牵头,她状态复原比我们想象中快得多。爱美,让她主动远离负能量。

  雷庆瑶有段题为“变美的权利”的演讲。

  3岁时遭遇电击而痛失胳膊的她,身上有很多标签:残疾人游泳运动员、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新人、全国自强模范。但她给自己的标签是:爱美狂人。

  她喜欢化妆,就算忙到没时间,至少也要擦上口红再出门;她喜欢旗袍,自己设计款式,挑选布料,给自己做优雅的旗袍。

  她说,爱美是女人的天性,爱美就是爱自己。美丽不仅仅表现于漂亮的外表和美好的心灵,更表现在敢于向不完美的人生宣战的勇气。不是老天给了你什么,你就是什么样子,而是由你自己来选择你要成为什么样子。

  爱美,让自己成为想要成为的样子。之前,我写过一句话:“又忙又美的女人,不是一般有出息。”后台有个与我关系很好的读者给我留言,她自嘲是又忙又爱美,但其实是不怎么美的女人。我依然觉得她很有出息。在我看来,爱美比美重要多了。

  美,或许是百万人中只此一人的盛世美颜,或许是一种主观且众口难调的感觉,更或许是一个终将被时间稀释的结果。但爱美的过程,会慢慢激发出身上自律勇敢的一面,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力,对外传递积极乐观的能量。

  对女人来说,世上有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人生的不完美之后,依然爱美。千万别小看一个倒霉时还爱美的女人,因为她们除了想做一个漂亮的女人之外,还想过一种漂亮的人生。

  生活的精致,是把房子住成家

  女同事小燕前段时间买新房,搬新家,我和几个朋友受邀周末去她家“温锅”。

  一室一厅的房子,装潢雅致,布置温馨,于是想起她以前租住的房间,心里有点感慨:几年过去了,改变的是她从租客变为房主,不变的是她总能把房子住成家。

  她刚毕业来这座城市求职时,暂住在舅舅家,等进公司后,就搬了出去。我俩一见如故,等她安顿下来,就叫我去她租的房子吃饭。那时她还在试用期,税后工资不高,还要交押金和房租,所以租的房子条件有限。

  那天也是周末,我拎着水果和盆栽去拜访她。她租的那栋楼,目测至少有20年的房龄了,街道治安不错,但整体环境不是很好,电路还有点老化。但当我进门后,一点没觉得是租来的老房子,家具不多,但收纳清爽,整洁舒适。书桌上铺着带有几何图案的桌布,上面放着一个插着花的素雅花瓶,床单撞色撞得很好看,窗台飘着白色的纱帘。

  我记得那天有点冷,她从衣柜里翻了件衣服给我穿,说是衣柜,其实就是简易的无纺布衣柜,但里面收纳得整齐有序,拿出的衣服还有阳光的味道。我惊喜地夸她的房间别有洞天。她告诉我,她住进来后换掉了原先的黑色窗帘和花瓶里的枯花,还在窗台上摆了一排长势喜人的多肉植物。

  小燕的用心和巧思,把租来的老房子,改造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她诠释了什么叫“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

  总有人说没时间打理房子,租来的房子将就住,你看看人家三毛。

  作家三毛在撒哈拉沙漠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租的房子在一个小镇外的坟场区:“地是水泥地,糊得高低不平,墙是空心砖原本的深灰色,上面没有涂石灰,砖块接缝处的干水泥就赤裸裸地挂在那儿。抬头看看,光秃秃吊着的灯泡很小,电线上停满了密密麻麻的苍蝇。墙左角上面有个缺口,风不断地灌进来。打开水龙头,流出来几滴浓绿色的液体,没有一滴水。”

  没有钱,她就到家对面的垃圾场拾破烂,拾出了“全沙漠最美丽的家”:“用旧的汽车外胎,我拾回来清洁,平放在席子上,里面填上一个红布坐垫,像一个鸟巢,谁来了都抢着坐。深绿色的大水瓶,我抱回家来,上面插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那感觉有一种强烈痛苦的诗意。不同的汽水瓶,我买下小罐的油漆给它们厚厚地涂上印第安人似的图案和色彩。骆驼的头骨早已放在书架上。我又逼着荷西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快腐烂的羊皮,拾回来学沙哈威人先用盐,再涂明矾硝出来,又是一张坐垫。”

  三毛十分自豪:“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她把一间沙漠坟场区的房子,住成一个文艺而浪漫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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