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次回疆,第一次步行在这条路。
愿因不变,起的太早了,我想戴耳机出去走走。
很安静的清早。偶尔车辆驶过,路旁包子铺高高摞起的蒸笼,冒着热气。我想,既然此生有幸来一回人间,活得鲜活也好,落魄也罢,要看看人间烟火的。烟雾腾起,空气中飘来食物的香气,包子.豆腐脑儿.油条……
这也许就是我喜欢买早餐的原因,也许买回去,孩子不一定吃完,买的就是这股热气…
喜欢安静的看着零零散散的人来人往,不喜欢工作日里人们充满焦虑,犹豫,愤怒,悲伤,压抑的面孔。周末里,人们悠然舒展的脸,不悲不喜,不急不躁,真实的,平淡的样子,是一种美…人大概最美的状态就在心无旁骛,平和里展现出来。不信,你看一张张照片,相由心生,是有缘由的。
大概穿蓝棉袄走了很远的路,不爱出汗,夏天里也很难看见大汗淋漓,今天早晨微有汗出,已经知足。
应该往回走了,走到菜园街,琢磨着,我是多爱走路的人,不是因为关节炎严重,也不会放弃冬天出走的,今年十月为自己着想,放弃走路,还有些不舍。
一念间,回头一看,刚刚还在山后面的太阳,一跃而出,秋日初升的太阳,暖黄,朝阳多美,不敢夸张,看过朝阳初升的人,起码,心情很美。明媚,温暖,通透
我这种俗世中的凡人,不专注,不求进取,有多喜欢一个作者,也不敢妄言,我有多喜欢一部作品也不敢妄言。只能说,会喜欢某个作者的某一句感同身受的话,那么一个作者,在写作中能激起读者心底涟漪,并感同身受,也算成功了。
再分享这句话: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阳光,对美,对痛楚。 ——安妮宝贝 《清醒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