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虚拟现实的哲学探险》一书引发的深刻思考中,虚拟与现实的关系被揭示为一个充满张力与可能性的核心命题。虚拟是现实的拓展。这并非简单的替代或复制,而是人类感知、认知和行动疆域的突破性延伸。借助日益精进的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混合现实(MR)技术,我们得以构建、进入并沉浸于那些在物理现实中难以企及或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空间、事件与体验之中。这种拓展性深刻地体现在感官层面——当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嗅觉反馈被技术精准模拟,一个关键的问题随之浮现:如果人在虚拟中感受到的和现实感受到的无差别,那虚拟也就成为了现实。这种感官体验的无缝衔接,模糊了传统意义上泾渭分明的虚实边界,使得虚拟世界不再仅仅是现实的“影子”或“模拟”,而具备了某种实在性。虚拟和现实就融合了,形成了所谓的“虚实融合”(Mixed Reality)状态。这种融合不仅仅是信息的叠加,更是一种存在方式的交织,个体可以在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之间自由穿梭,体验一种连续的、融合的存在感。
然而,这种令人振奋的融合图景也给人类带来新的挑战。其核心困境在于虚拟终究不是现实。虚拟世界运行的规则、物理定律、社会结构乃至因果关系,往往由设计者设定,可能与现实世界的复杂、混沌与不可预测性存在本质差异。沉浸其中的人们,尤其是长期深度沉浸者,可能不自觉地内化虚拟环境中的逻辑、反应模式和价值判断。如果完全沉浸到虚拟中,把虚拟中获得的认知带到现实,会遭遇巨大的挫折。例如,将在高度结构化、即时反馈的虚拟游戏中形成的解决问题方式或社交互动模式,直接套用于充满模糊性、延时性和多元价值观的现实社会关系或工作中,必然导致误解、冲突和失败。这种认知虚实要分开的警示,强调了对虚实体验保持清醒边界意识的重要性,避免认知模式的错位迁移。
更进一步,虚实融合的浪潮不仅重塑了我们感知的世界(客体),更深刻地触及了人的存在本身。人的本体也从现实拓展到了虚拟。在数字空间中,我们创造并维系着数字身份(Avatar)、虚拟资产、社交网络乃至数字记忆。这些数字存在物并非虚幻的符号,它们承载着个体的情感、社会关系、经济价值甚至部分自我认同。除了客体、本体也实现了虚实融合。这意味着,个体不再仅仅是物理肉身的“我”,同时也是那个在虚拟社区中活跃、拥有独特经历和影响力的“数字我”。这个“数字我”与“物理我”共同构成了一个更丰富、更复杂的“扩展自我”(Extended Self)。这种本体的拓展,既是技术赋能的成果,也带来了身份认同的多元化和潜在的分裂风险。
面对如此深刻的社会存在变革,相应地,也会带来很多伦理问题。虚实界限的模糊使得传统伦理框架面临严峻考验:虚拟空间中的暴力行为是否应被谴责?数字隐私如何界定和保护?算法偏见导致的虚拟世界不公如何矫正?数字遗产如何继承?更深层次的,当人类意识可能部分“上传”或深度依赖虚拟环境时,“何以为人”的本体论问题将更加尖锐。因此,需要建立伦理规范和技术监管,保证工具的善用。这要求技术开发者、平台管理者、政策制定者、伦理学家乃至公众共同参与,前瞻性地设计符合人类尊严、自由、公平与福祉的规则体系,对数据收集、算法决策、虚拟行为准则、沉浸时长等进行有效规制,确保虚拟现实这项强大的技术拓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而非成为异化或伤害的源头。唯有通过负责任的伦理引导和有力的监管,我们才能在虚实融合的浪潮中驾驭技术,而非被其淹没,真正实现科技向善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