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75]李美姝365日写作计划第11天的写作内容。
今天偶得一本92年出版的『法制文学』,叫《二等公民——记共和国第一次严打》。翻了两分钟,初步判定是本有趣的『严肃读物』。
所谓严打,指的是83年针对社会治安恶化采取的严厉打击措施,全称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二等公民,书里是指两劳释放人员。整本书基本是一个案例集,按照八三年严打案件的比例设置。但值得一提的是,不但案件是以小说形式来复原,在涉及到一些『原则性』问题时,书中会有相当的篇幅直接嵌入分析和讨论,其语言之平实严谨,态度之诚实恳切简直是大写的『良心』,甚至那股一本正经的迂腐劲儿都让你感动。
譬如谈到八六年的“走穴风”,谈到“夏威夷草裙与比基尼”,文章在『淫秽色情』和『艺术审美』之间发起问题:人体艺术的审美欢愉是怎么产生的?人体艺术中究竟有没有性意识?同一件作品,在一部分人那儿产生了审美欢悦,在另一部分人那儿唤起了动物本能,它是艺术品还是淫秽品?
很木讷,但是姿态谦卑。让你觉得是在发起讨论,而不是教化人民。这一点,比春晚强。
下午发现这本书,翻了一会儿然后就没时间读了,今天只能写出来这么几句。不过想到明天还有好玩的书可以读,就像兜里揣着糖果,心里不空。先这样,明天继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