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3月5日
地点: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华洋广场一楼 老凤祥店
主要事件:老凤祥售卖的黄金首饰克数只有承诺的一半
诉求:不奢求能退货,只希望按照市场价格换回足克首饰
详情:
2019年3月5日,我爸爸在昌吉华洋广场一层老凤祥购买一对纯金耳钉。
当时柜员说耳钉是一口价1060元,并保证按照黄金价格是“足克”的,也就是应该三克左右,并且没有开有关“克数”的收据。
因为耳钉看起来是在太小,第二天,也就是3月6日。我妈妈携带耳钉又去了老凤祥,柜员一开始十分拒绝,十分躲避我妈妈称重的要求,在多番要求之下,一上称,只有1.55克,相当于少了一半。
此时柜员拒不承认之前的“保证足克”的承诺,并声称她们的黄金是按照“一口价”售卖的,不是称重售卖。
按照耳钉重量计算(1.55克),一克接近700元!!相当于市场价的两倍!!
柜员声称,没有质量问题,售出物品不退不换。
可是,质量少了一半,这都不是质量问题吗?
昌吉华阳广场老凤祥店,存在明显的消费欺骗行为,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后,又拒不承认“足克”承诺。
此后,我向昌吉工商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以“没有开具有关克数的证明,无法处理”为由,拒绝处理,让我找质监局投诉。
恕我太蠢,无法理解工商局的逻辑,在承诺“足克”的情况下,如果当时老凤祥称了耳钉的重量,并开了证明,消费者还会被诱导欺骗吗???
就像去饭馆吃饭,老板承诺他们的食品安全绝对合格,结果顾客食物中毒了,相关部门能以“吃饭时没有开具食品安全证明”就不追究饭馆责任了吗?????
妇女节到了,请让我妈妈过一个快乐的节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请让一个普通消费者维护合法的权益!!
2019年3月6日
消费者:马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