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嗔痴起源佛教,贪、嗔、痴为三毒,又称三垢、三火。此三毒残害身心,使人沉沦于生死轮回,为恶之根源,故又称三不善根。
贪,对顺的境界起贪爱,非得到不可,否则,心不甘,情不愿。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着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戒,是指一种有道德的、有规范的、无害他人的生活行为标准,斩断因为沾染喜爱外物而生起的执着贪心。
谁人不贪?谁人入戒?如果不贪,人的作为何在?如果入戒,人的意义又何在?学佛,是为了了解世界,从佛可以看到人性的根本,但作为人,就必定有贪性,入戒的价值就是证明贪性的存在。贪所能贪,爱所能爱,入戒,只是为了让我们明白,现实跟想象是存在差别的,如果贪不该贪,那就回走进了烦恼,甚至误入歧途。
嗔,对逆的境界生嗔恨,没称心如意就发脾气,不理智,意气用事。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
定,是针对内心的修炼和自我耐性的培养;凡事先自省,向内求;避免外向的暴躁和苛求他人引发的嗔恨。
为什么有些人在小事面前暴跳如雷?有些人确能泰山崩于前而不乱?按心理学来说,是人的内在容器大小不同,内心容器强大的人,能忍受更多的缺点和不足。人的成长,就是心里容器不断强大的过程,你经历越多,你就越能理解和体会别人的感受,你会站在更高的层次去看问题。当然,这些都是道理,它的作用只是让我们看清本质的东西,如果作为人,该怎样就怎样,凭内心感觉去办事,想愤怒还是得愤怒,想沉稳还是得沉稳,任何事情,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不同,但作为自己的事,你看待问题的立场就是自己。
痴,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恶不分,颠倒妄取,起诸邪行。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
慧,是对于宇宙生命种种实相,有了透彻、圆融的了知,从而脱离愚痴;不再惘于事理,迷于因果;善解世间因缘的相续,明白生死流转的根本,心无挂碍,无有恐怖。
这个时代,谁不迷茫?又有谁不是明白人?我们是人,有所觉必有所迷,无觉无惑的是神、是上帝。人与人,不能比,不可比,但都在比,这就是众生,身材、相貌、收入、房子、车子……凡事认为有点价值的事物,都离不开攀比的话题。世界是因果的,因果是不可寻的,万事万物都按照它本身的规律进化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是根据时间、地点和条件转移。读书的作用,就在于此,不是要我们成为什么什么样的人,而是让我们认清,在现有条件下,如何能做到胜算更大的选择。
贪嗔痴是人的本性,戒定慧是让人更有作为的法宝。人可以有贪嗔痴,同时也可以有戒定慧。有所贪,有所戒;有所嗔,有所定;有所痴,有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