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要求,认真贯彻贵州省《2022年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持续用力做好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各项工作,为推动贵州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建强村级战斗堡垒。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用好党支部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5+X”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农村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确保每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加强换届后村干部分析研判,特别是“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及时进行调整。深入实施干部学历提升计划,组织村干部到高职院校开展大专学历提升,不断提升村干部学历和能力。
二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将能够下放到村级承接的项目尽量下放,重点从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每个村至少要发展1个主导产业。用好中央和省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打造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深化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集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化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积极探索分红式、股权式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入股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反租倒包”等模式。
三是优化治理体系。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和形式,注重运用党建引领“有事好商量”等平台,充分发挥“寨管委”等自治组织、村(组)规民约、红黄榜、积分制等作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持续推动“村与村比、寨与寨比、户与户比、人与人比”,大力培育“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动群众提升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法治氛围更浓厚,不断强化村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推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四是加强驻村干部监督管理。用好驻村干部管理制度,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按月印发驻村工作任务清单,常态开展驻村干部专题培训,定期组织驻村干部专项督导和分析研判,对作用发挥不好的进行及时调整。强化激励保障,严格落实驻村干部保险、体检、补贴等待遇保障,加大基层一线干部选拔力度,不断激励驻村干部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