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大渔
最近我有一个计划,打算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重新把英语拾起来。
这也不是一个突然的想法,而是一个酝酿很久的想法。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我做其他任何准备长久去做的事情都一样,需要酝酿很久,然后才慢慢开始着手,有一个漫长的启动过程。可一旦启动起来,就会持续的转起来,不太容易停下。就像冬天的马达上了冻,先要等它温温的轰鸣一段时间,才能正式发动。
这跟我的性子有关,同时我也需要在酝酿的过程中,充分的考虑这件事情的价值。它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值得我去做,我有没有充分的动力去做它,为什么我要做它。每天想一点点,每天想一点点,等着久积的念想不断发酵,酝酿到有一天,心痒难耐,莫名激动,心中大吼一声:妈的,是时候开始干了。
于是一件想做的事情就这样开始了。三年前养成阅读习惯是这样,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博学的人,而不是守着一方小天地,做井底之蛙还自鸣得意。两年前开始规律锻炼也是一样,启动慢,但开始跑起来,就没间断过。一年半前的写作亦是如此。
之所重拾英语,大体有两个理由。我需要给自己找到这样的充分理由来做一件事情,如同需要一个足够庄严的仪式,宣布一项工程的开始。
理由一是:英语几乎是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学的第一门外语,也很有可能是唯一一门外语。有些从小学就开始,学了十多年无所长进,羞愧不已,能就这样半撂子不管了么,没有觉着丢人么?
一门外语,学了多年都没拿下,它的存在,就像时刻在证明着你是个脓包,时时刻刻提醒着:脓包别指望做成任何事情!
所以我要过掉这一关,不然太憋屈。
理由二,也是对我来说吸引力很强的一点需求。因为我喜欢阅读,喜欢阅读带来的畅快感。可如果一辈子读来读去,都是围绕着中文转,或是睁眼急巴巴的等着翻译的人翻译想读的作品,才能一睹为快,该是多么一件窝囊的事情。只得叹一声悲催。
而且我们知道,虽然中国的人口不少,十多亿,但是要论一门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的通用广度,流通程度,英语的范围要远远大于汉语。从这个层面来看,用英文交流的人,用英文写作的人,用英文思考的人,是多么的多而广。也可想而知,英语的世界里,该多么丰富多彩,该有多少精华的思想和可阅读的书籍呢。不夸张的讲,通晓英语的人,认知到的世界,一定比只知道中文的人,只生活在中文宣传圈子里的人,更全面而真实。
这两点理由,是我充足的动力来源。我想它们能足够让我坚持下去,哪怕慢一点的坚持。
说完了我重拾英语的理由,再谈谈本次的重拾计划。我的计划是有针对性的依据我的性格制定的,可能只适合我自己。我不适合干今天做明天就见成效的事情,做不来。我只喜欢,也只适合温火炖猪蹄,慢慢炖。
于是制定的计划,整体上来看比较简单,只有两个部分,但时间相对较长。
第一部分是背单词阶段。单词是认识句子,看懂段落,读完书籍的基础。就像我们小学学语文的时候,也是从认字,组词,造句开始的。这个部分预计一年半的时间,够长吧。准备一年半时间里,背下6000个单词。
有了6000个单词作为基础之后,接着开始计划的第二部分,也是最后一个部分,没有尽头的一部分,即直接进入到阅读英文原书籍的阶段。预计先每年保持5-10本的英文书籍阅读量。等到阅读五年之后,可以基本做到无障碍的阅读一般英文作品。
这一方法的来源,受启发于前段时间读村上春树写的《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书。村上春树除了是优秀的小说家,大家有目共睹之外,他还是一位优秀的翻译家,把一些有价值的英文书籍翻译成日语。村上春树的英语为什么可以牛逼到能翻译的地步,还是优秀的翻译家呢?
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书中,村上春树提到过自己的一段早年经历。他说从读高中起,就开始尝试阅读英文原著。虽然一开始不完全看的明白,甚至大部分不明白,不过他还是兴趣很高。大量的英文书籍就是这样囫囵吞枣的读了下来。惊奇的是,随着英文阅读量的不断提升,英语的阅读水平,写作水平,像水到渠成的一样也都提升了上来。让我想起初中写作文特别牛逼的后桌说的那样,我问她怎么才能提高作文水平,她只有一句话:多读书。
没错。英语虽然是一门外语,但毕竟是一门语言。是一门语言,就应该用一门语言的认知去对待它,去学习它。显然,一门语言的学习,不应该仅停留在背单词上,就像中文的学习不应该只是多认字一样。语言的作用是用来交流的,是用来书写成文的,是用来阅读的,即我们常说的听、说、读、写。
限于当下周围环境的影响,说的机会估计不多,听和写,如果你愿意,机会还可以做到。而然,如果起先在读都有困难的情况下,估计也没什么好听,没什么好写的。
所以,学习一门语言,学习英语,在非英语环境中,最可靠、靠谱的方法应该就算阅读了。它的要求相对简单,记一些基础单词,买来感兴趣的英文书籍,OK,开始读起来便是。不复杂,也没有一件难办到。唯一有些难办到的,是要长久的坚持下去,度过前期的枯燥,烦闷。
好了,不多说了,祝我好运吧。后面我也会不定期分享重拾英语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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